財團法人幸福福利文教基金會介紹
民國八十五年台中市東區發生一起林姓女童遭性侵害案件,經媒體報導後,引起社會大眾廣泛的同情,募得一筆善款。為妥善使用此善款,除成立專戶長期照顧林姓女童外,並成立本基金會以關懷兒童、青少年、婦女與家庭等社會弱勢族群及推展文教為服務宗旨。
然而近年來家庭功能日益衰微,家庭暴力、受虐兒痛、單親家庭所衍生山的家庭問題逐漸浮出檯面。不健全的家庭功能所衍生出的問題包羅萬象,因此本會致力於兒童、青少年、遭受家庭迾力的婦女心理輔導及其家庭維繫工作,協助服務家庭再創造幸福人生。
提供兒少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心理復健補助、教育補助及就學、就業輔導等福利措施及文教藝術活動。
提供兒童各項福利服務及文教藝術活動。
提供社會弱勢族群等各項福利服務措施及文教藝術活動。
提供急難救助、中低收入補助、醫療補助、獎助學金、殘障福利、災難、災變救濟及文教藝術活動。
推廣社區福利服務及文教藝術活動。
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出獄前後教化、協助、關懷輔導、就業、就學、就醫、就養、家庭急難救助或關懷助、其他更生保護相關事項及相關文教藝術活動。
社會福利相關之學術與實務研究及文教藝術活動。
接受主管機關指導辦理事項及文教藝術活動。
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文教藝術活動。
資料出處
來源為經濟部商業司、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