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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介

彩虹村兒童藝術工作室位於臺南市東區崇成里崇明十五街32號1樓, 代表人為李O紅 統一編號為 10469123 。

彩虹村兒童藝術工作室 登記信息

統一編號 10469123
地 址 臺南市東區崇成里崇明十五街32號1樓
現 狀 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 3,000
負責人 李O紅
縣市 臺南市
登記機構 臺南市政府
設立日期 2008-3-10

彩虹村兒童藝術工作室營業項目

一、J601010藝文服務業二、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三、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四、F299990其他零售業(藝術品買賣)五、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營業場所面積:15平方公尺)

資料出處

來源為經濟部商業司、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