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律顧問律師解析法律意見書的特點?

深圳法律顧問律師解析法律意見書的特點

【摘要】法律意見書是一種結論型的法律檔案,其內容會包含一些必要的法律分析,所用語言具有準確的特點。根據深圳法律顧問律師的專業意見,為您整理了如下資訊,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意見書具有什麼樣的特點?

  

  一、法律意見書,為結論型的法律檔案,一般不需要推理論證。所謂結論型,就是不需要進行很多法律分析,只要作出結論即可,其語言有結論性的特點。如公司設立是否合法、是否有效存續、合同是否合法、是否有效、其主體資格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等都屬於結論型,不需像寫法律備忘錄(Memo)一樣進行詳細的、嚴密的法律邏輯推理,只要有結論即可。一些法律法規也對法律意見書提出了具有結論性的要求,如證監會規章《公開發行證券公司資訊披露的編報規則第12號》第4條規定,“律師在法律意見書中應對本規則規定的事項及其他任何與本次發行有關的法律問題明確發表結論性意見”。

  

  二、法律意見書也可能會包含一定的法律分析,特別是就某個具體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時,有時需要一些分析在裡面。在很多時候,也可以只就具體的法律問題做一個結論。但是,對於中國律師來講,很多時候某個具體的法律問題是沒有明確的結論的,或者說問題的結論不是Yes或NO那麼簡單,會分很多種情況,或者是說有這樣那樣的法律風險,而法律規定得不清楚,會引申出各種不同的理解,這個時候要有一些分析在裡面。因為客戶需要律師作出合法有效的結論,客戶依賴於此去作出投資、收購、購買股票、不去進行某項交易或者是進行某項交易的決定。所以客戶希望法律意見書中是很確定的結論。由此,律師事務所是要承擔巨大的法律責任的,如果法律意見書出具了一個錯誤的結論,那麼律師可能面臨鉅額的訴訟。

  

  三、法律意見書的另外一個特點,即語言必須準確。因為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法律意見書不可能是一個含含糊糊的或者是不太準確的檔案。為了達到準確,語言需要簡練,因為語言囉唆可能無法說清問題,再則,法律意見書需要律師逐字審閱,語言囉唆則需要律師花費大量的精力去確認用詞是否準確。每一結論性措辭,如合法、非法、允許、不允許、強制、非強制,或者符合、不符合等用詞需準確無誤。如果律師用英文出具法律意見書時,英文的法律術浯,比中文要更多一些,需要特別注意。此外,如果是意思相近的兩個詞,平時用起來沒有太大的區別,但是在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時候,就需非常的謹慎。因為兩個詞意思中很細微的差別,可能就會導致不同的結論。

  

  四、必要時用語與情景結合。法律意見書的用語並不能一律要求簡潔,通常律師寫法律備忘錄或回覆郵件時往往事先會有一個確定的語境,很多的交易背景和情況作為起草的前提。但法律意見書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檔案,因此需要律師對法律意見書中的結論有個清楚的限定。所以,在法律意見書中有時也會包含很長的由很多逗號和從句構成的一句話。這是無法避免的情況,因為只有這樣,律師才能將結論的背景限制嚴密。律師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並結合自身的基礎工作如檔案審閱以及對事實情況的分析能力,最後落到文字寫作能力和對重大事項的判斷能力上,才能做到語言的簡練和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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