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如何寫??

答辯狀是針對原告的起訴狀而進行的回答或辯論,因此答辯狀應針對原告提出的訴訟理由進行辯論,對事實有出入的,在答辯時要予以糾正、反駁,充分闡明自己的觀點。答辯狀的樣式如下:

【填寫說明】一、開頭

寫“民事答辯狀”或“答辯狀”。

二、正文

1.答辯人一欄:標題之下,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資訊情況

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所,還應該寫上電話等聯絡方式,凡有代理人的,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且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接著寫明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所。是法定代理人的,還要寫明其與答辯人的關係。如果委託律師代理,只需寫明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也可以不寫明代理人和律師,在委託上列明,將委託上交給法院。

2.案由

主要寫明對原告(或上訴人)為何案件起訴進行答辯;對於何時收到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可寫可不寫。具體寫法如:“答辯人因原告(或上訴人)

提起(案由)訴訟一案,現答辯如下:……”。或者寫:“答辯人於年月日收到你院轉來原告(或上訴人)提起之訴一案的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現提出如下答辯:……”。

3.答辯的理由

這是答辯狀的主要部分。或者說是關鍵部分。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針對不實之詞進行反駁。客觀事實是構成行為性質和判斷是非的根據,虛構的事實必然導致錯誤的判斷。因此,要想澄清是非,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指明其所謂“事實”的虛假性,並敘述案件真實情況。例如一起房屋買賣糾紛,甲說乙違約,沒有按期付款,故而解除合同;那麼乙就應指出甲所言不是事實,關於逾期兩天有特殊原因,乙方已經簡訊及電話預先通知並解釋,甲方也是回覆認可的,同時出示關鍵證據。

(2)針對舉證錯誤進行反駁。證據與案件事實密切相關,證據虛假,必然反映事實的虛假或論辯的荒謬。因此,用確鑿的證據,反駁對方訴狀舉證的虛假、說理的不當,是反駁訴訟請求最有利、最簡捷的方法之一。例如一起離婚案,男方出示一些照片,證明女方與他人有染,而女方在仔細審查證據後,覺得男方的照片是刻意為之,用電腦合成技術處理的虛假場景,並申請法院進行鑑定。經過司法鑑定後,照片被認定是虛假的,那麼,女方就此足以反駁回擊男方關於出軌的虛假質疑。

(3)針對論證錯誤進行反駁。對方無禮的訴訟請求,難免在說理時暴露出語言思維的邏輯混亂,觀點與依據的互相矛盾、不合法理或違背常理等破綻。答辯狀若第一章婚姻家事訴訟能準確而尖銳地指出這些漏洞,常常可以“出奇制勝”,使對方當事人陷入被動局面。例如一起騙婚後離婚案,女方稱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受盡冷遇,要求男方賠償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可在舉證時出示的僅僅是派出所的報警記錄,沒有傷檢報告和醫院診斷;而男方的證據顯示結婚短短一個月,女方以各種理由索要財物數十萬元,全部轉走,所謂的家暴也無非是女方尋釁滋事故意構陷找茬吵架,然後多次報警,警察來了一問,沒啥事,就是兩口子吵架,男方沒有動手打人。那麼,答辯人完全可以建議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

(4)明確提出答辯意見和請求。論證答辯理由的最終目的是提出答辯意見和主張。應在辯駁的基礎上,綜合答辯內容要點,提出具體主張,部分或全部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一般寫法是另起一段,用承接詞“綜上所述”,引出答辯內容要點,最後提出答辯要求。

三、結尾

1.致送機關,分兩行寫:“此致某某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答辯人:(簽名和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3.附項應寫明:

(1)本答辯狀副本份;

(2)物證或書證(名稱)件;

(3)證人(姓名)(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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