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M變更,工藝變更,不論是單純的ERP還是PDM與ERP整合;都是必須面對和解決好的問題。可能單純的PDM中,問題會好解決一點,但是,當變更指導於生產時,這些變更都會影響以生產為中心的企業管理活動。所以,在企業中,生產部門、銷售部門等通常會把這些問題做為日常難以解決的問題之一。
企業中,按變更的範圍,業務層面的,會有:銷售、生產、採購等變更;資料層面的,會導致業務層面變化很大的,首當其衝可能就是BOM變更。因此,不論PDM還是ERP,還是PDM-ERP,都有必要從技術角度來看看BOM變更的過程和狀態。這對於解決工藝變更等問題也將是水到渠成的借鑑。
方法/步驟
BOM還在設計或技術狀態;這個狀態是BOM還在研發設計或技術部門,還屬於部門內變動。除非設計時間過長使後續工作延期或者說導致研發費用增長,其餘的,是部門的正常活動,也影響不了誰,唯一影響的,是研發設計和技術部門工作量。
BOM交付給了生產部門,但生產部門還沒有排產;也就是定型但沒有量產。如果這個時候變更,則需要跟相關部門溝通,下個變更通知單(ECR),當然是什麼原因導致變更(ECN),可能是業務原因,也可能是設計技術本身原因。也不是很難的事情。
排產完畢,準備投產;還是計劃階段,沒有組織採購、生產。這個時候變更,也問題不大,跟生產部門為主的部門溝通,基本上也問題不大。
形成令單,分別採購、生產。這時變更則需要檢查生產情況和採購狀況,情況就分很多,一還沒有下料或下采購訂單,則直接更換圖紙或工藝要求或用料;還算好處理。二是下了工令或採購訂單但還沒有領/發料或者供應商沒有排產生產,這時變更如果運氣好,可以避免絕大多數損失。三是工令在制和採購在產或在途,這時,就存在到底是按老的BOM還是就新BOM的決策。如果按老的,一切不變,如果已生產的按老的、未生產的按新的BOM,則須退料重新領/發料;採購也得做相應的採購變更。但這個時候,須快,兵貴神速。時間就是金錢,搶時間就是錢,可以直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特別是一些接單式的非標產品或部件,更是如此。
生產已經入庫未發貨。如果變更還得返工或返修;就會發生重新領/發料或重新採購,退料;再入庫等過程。
銷售出庫。如果還變更,那就是現在比較流行的“召回”制度了。一是銷售退回二是重新領發或採購三是再入庫四是再出庫。
注意事項
這些業務狀態,不論在PDM還是在ERP中,都不可能用軟體完全管控。原因是這些變化比較隨機,沒有規律。因此,最多是用管理流程和制度進行規範,但軟體做為某些節點進行資料採集或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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