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甲方(質權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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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出質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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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甲方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500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自願以自己所持有的*************有限公司92.32 %(¥846.3944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擁有的 92.32%(¥846.3944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主債權和反擔保範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為12個月,從2012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範圍:甲方代償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稅金等)。
第三條質權的存續期間
3.1質權的存續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出質人宣告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為已經過珠海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並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託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珠海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認可後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後,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通過協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複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其 他
7.1乙方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 乙方 (出質人)(簽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2014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14年 月 日
(注:此合同只是附隨在借款合同後的一個子合同,如單獨需要,則需找律師網上諮詢後才可使用,只共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