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機動車互碰事故賠償處理流程?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主要包括事故認定程式、調解程式和訴訟程式。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認定之後,當事人就可以對賠償問題進行調解。對於賠償專案和計算方式,法律都有明確規定,在計算賠償數額的時候,傷殘鑑定和“三期”(休息期限、營養期限和護理期限)鑑定是計算的依據。雙方當事人均按照鑑定結論和法律規定計算賠償數額,能夠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糾紛。

作為交通事故處理的律師或者中間人,應當通過與事故當事人的交談,找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焦點,通過對法律相關規定的解答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共識,最終促成調解解決糾紛。

方法/步驟

1、當事人發生單車損失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

2、當事人各自出示並互驗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如發現證件破損無法辯認或有假證嫌疑的,應立即報警。

3、確認證件無疑的,雙方應立即向各自的保險公司報案,告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損失情況,在取得報案後填寫《上海市機動車互碰物損交通事故記錄書》,並將事故車輛就近移至定損點。

4、事故車輛停放的定損點,當事人應通過熱線電話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進行定損。

5、保險公司未能按約定損的,當事人可申請物損評估機構定損。

6、當事人對保險公司或評估機構的定損無異議的,應當在物損評估意見書上簽名認可,並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或無責任限額內互賠。

7、當事人持本《記錄書》及保險合同規定應提供的單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