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管理
大家都知道“雞蛋該放在不同的籃子裡”的道理,但雞蛋到底該放在哪些籃子裡呢?如何管理財產使其保值增值?這成為了富裕階層一個非常關注的問題。
信託不僅能按照您的目的,將各種財產權納入,做有效的整體規劃與管理;還能為您量體裁衣,根據您的風險偏好,設計各種理財方案,滿足您在不同生活階段的需求。
信託能提供風險可控,收益較高的理財產品。同時,投資者可根據自身的風險偏好選擇風險度與收益率不同配置的產品,比如:
(a) 固定收益信託:投資穩健,一般都有銀行或其他有實力第三方擔保或資產超額抵押,收益穩定,平均收益高於銀行、保險理財產品。
(b) 證券投資信託:以公司成熟的開放式信託基金為您提供證券投資和現金管理服務(也就是人們通常說的陽光私募),由於激勵機制的構建科學等原因,大多業績遠遠優於大盤表現和公募基金。
(c) 股權投資信託(也就是通常所說的PE):通過投資擬上市優質企業,期望在以IPO等方式退出時獲取可觀利潤,輕鬆分享資本運作的果實。
二、照顧家人
經由信託的規劃,可有效保障未成年子女或揮霍家產子女的生活,幫助家人完成學業創業的理想,避免“富不過三代”的遺憾。
讓我們來看一個媒體的報道:浙江某企業的當家人為從後代中選拔出合格的接班人,將孩子送到外面鍛鍊,只有確實有能力的孩子才能回來接班。而對於那些不成器的“敗家子”,當家人則決定設立一個有專家負責管理的“敗家子”信託基金,“敗家子”們以後將由這個信託基金來養活。
三、破產隔離
您投資信託產品後,所交付財產就成為信託財產而具有獨立於您自己(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以及您指定的受益人的獨立財產,使該財產免於為您自己或信託公司的債權人所追索,從而具有破產隔離的功能。
比如如下的案例非常能說明此問題——從事外貿生意的陳先生在前些年投入100萬元購買了當地一家信託公司推出的一個三年期組合投資信託計劃,並規定自己的兒子作為惟一的財產受益人。幾年後,陳先生生意失敗,資不抵債,債主向法院提請要求取得這筆信託財產的收益權。法院受理後進行調查,發現這筆信託財產的受益人並不是陳先生而是其兒子,根據《信託法》規定,駁回了債權人的要求。
四、保護財產
信託資產是以受託人的名義存在,能讓您隱密而安穩的掌控財產,免於遭人覬覦。由於您的資產已轉移至受託人(信託公司)名下,大多數的法定管轄區域均無關於公開披露的規定,而且信託合同無須向任何政府機構登記,亦不公開供公眾人士查詢,因此受益人的個人資料及利益均絕對保密,直至信託終止為止。此外,信託通常具有可充當公司股東之用,更可進一步隱藏公司實際擁有人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