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註明為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提交原件的,應提交由申請人註明內容“與原件一致”,並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登記機關核對;申請人在填寫表格和準備文件時應詳細閱讀申請人須知。
工具/原料
臺胞證
實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方法/步驟
在所在地的工商分局申請名稱
去所在地村委會蓋場地使用證明章
持臺胞證原件與複印件各一份、場地使用證明原件、名稱核准書原件到工商局申請設立登記,十個工作日後領取營業執照
刻 章
企業辦理工商註冊登記過程中,需要使用圖章,因此由公安部門刻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全體股東章、公司名稱章等
稅務登記證辦理
稅務應提供的材料:經營場所租房協複印件;所租房屋的房產證複印件;固定電話;通信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證
公司必須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出申請,通過審定,由中華人民工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簽章。
注意事項
如果非本人辦理,代理人需要提供委託書方可辦理
全程法人簽字一定要本人籤,不可代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