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申根簽證種類分為法國短期逗留申根簽證(逗留期少於3個月)和法國長期申根簽證(超過3個月)。法國長期申根簽證(超過3個月)中,與法國公民有PACS協議的申請者簽證是其中的一個類別。
與法國公民有PACS協議的申請者簽證材料
材料須準備2份 : 1原件+ 1 複印件。
1.兩張已簽字的長期申請表,內容須用英文或法文填寫。
2.須填寫OFII表格(原件+複印件)。
3.兩張近期證件照。
4.護照+護照前5頁以及所有包含簽證及蓋章頁的複印件。
5.戶口原件(針對中國公民)以及戶口的英文或法文的翻譯件+戶口所有非空白頁的複印件。
6.由上海市,安徽省,江蘇省或浙江省當局政府簽發的居住證+複印件。
7.PACS關係的書面證明(來自於收取了最初文件的法院或領事館的檔案)+複印件。
8.須提供動機信,寫明申請簽證的原因以及打算在法國逗留的條件(逗留時間,經濟來源,住宿條件,在法國的親屬或私人關係,醫療保障)+複印件。
9.住宿接待證明(+複印件):
提供住宿者的身份證明的複印件;
提供住宿者的住宿接待證明信;
提供住宿者的房產證明覆印件或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
10.逗留期間定期和足夠的的經濟來源證明(+複印件):
國際銀行卡以及提供支持的銀行賬戶的存摺;
儲蓄賬戶的複印件;
或證明伴侶能夠提供幫助和照顧(稅單,最近三個月工資單,不動產收入,等等)。
與法國公民有PACS協議的申請者簽證辦理注意事項:
如簽證申請者想要在法國逗留12個月以下,須提供來回機票預定的複印件。如果要逗留12個月以上,須提供單程機票預定的複印件,
逗留期間的國際醫療/遣返保險+複印件。
與法國公民有PACS協議的申請者簽證辦理流程
第一步:通過法國簽證申請中心網頁,致電呼叫中心,或本人親自到中心獲取詳細諮詢信息。
第二步:通過法國簽證中心網頁或致電呼叫中心進行預約。
第三步:在法國簽證申請中心遞交材料。(簽證申請必須由申請人本人遞交,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持有者除外。)
第四步:通過法國簽證中心網頁或致電呼叫中心查詢護照進度。
第五步:在法國簽證申請中心取回您的護照(如事先要求,會用快遞寄出)。
法國駐華使館及領區劃分:
法國駐北京大使館:除了上海、廣東、香港、成都、瀋陽、武漢各地的總領事館規定的管轄區域外的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本土各區域。
法國駐廣東總領事館:廣東省、福建省、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法國駐香港總領事館:所有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的各區域
法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重慶直轄市
法國駐瀋陽總領事館: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