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運動飛機取證流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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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通航領域的逐步開放,輕型運動飛機逐漸走進國內人們的視野。關於輕型運動飛機的研製,也吸引了越來越多企業的投資目光。最近大家經常問我們,如何讓輕型運動飛機“合法”進入通航市場呢?本期“適航與安全”微信平臺就和大家一起聊一聊關於輕型運動飛機取證的那些事。

工具/原料

輕型運動飛機

通航

方法/步驟

1.國內局方相關規章

  輕型運動飛機(Light Sport Aircraft,LSA)是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根據民間航空提案要求於2004年推出的一種飛機類別,是一類填補超輕型飛機和高檔兩座單發活塞飛機之間空白的新型通用飛機。憑藉其出色的性能、簡易的操作性和更平易近人的價格,輕型運動飛機越來越受到飛行愛好者的喜愛。

  我國民航局關於輕型運動飛機取證涉及的適航規章包括CCAR-21《民用航空產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AP-21-03-R4《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程序》、AC-21-AA-2009-25《輕型運動航空器適航管理政策指南》、AP-21-AA-2014-37《輕型運動航空器型號設計批准審定程序》,其中AP-21-AA-2014-37是局方在2014年1月26日最新頒佈的專門針對輕型運動飛機的審定程序。這裡“適航與安全”微信平臺基於該程序,對比分析,和大家介紹一下LSA飛機如何取證。

2.LSA飛機審定程序要經歷哪些環節

  根據AP-21-AA-2014-37的要求,LSA飛機的設計批准審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環節:

  (1)型號設計批准書的申請和受理;

  (2)型號設計批准審定;

  (3)型號設計批准書證後管理。

  熟悉適航審定程序的人可以看出上述環節與其它類型航空器的審定程序基本一致,但其實針對每種類型航空器都有著不同的具體審定要求。

2.1型號設計批准書的申請和受理

  關於申請和受理,申請人應該向局方提交的資料包括:

  (1)型號合格證/批准書的申請書;

  (2)輕型運動航空器的設計特徵、三面圖和基本數據;

  (3)對輕型運動航空器所裝發動機的設計特徵、工作特性曲線和使用限制說明;

  (4)對輕型運動飛機(固定翼)、滑翔機或者自轉旋翼機所裝螺旋槳的設計特徵、工作原理和使用限制說明;

  (5)對AP-21-AA-2014-37附錄 3要求的設計保證系統的符合性說明;

  (6)項目里程碑計劃。

  上述提交資料基本與其它類型航空器審定申請中的類似,但應該注意,AP-21-AA-2014-37通過附錄3對LSA飛機的設計保證系統進行了專門規定。LSA飛機型號設計批准書的持證人應當參考該附錄的要求建立設計保證系統,包括適當的組織機構、職責、程序和資源,並獲得局方的批准。

2.2型號設計批准審定

  該環節,審定相關工作包括:

  (1)舉行熟悉性會議;

  (2)制定審定基礎並經局方批准;

  (3)編制符合性檢查清單並經局方批准;

  (4)開展符合性驗證試驗並邀請局方參與;

  (5)構建設計保證系統並經局方批准;

  (6)舉行技術會議(包括最終技術會議);

  (7)頒發型號設計批准書。

 關於審定基礎,通俗講就是大家經常提到的某型飛機應該符合哪些適航條款。例如,國內運輸類飛機通常基於CCAR 25部《運輸類飛機適航標準》,結合具體型號特點制定相應的審定基礎;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則依據CCAR 27部《正常類旋翼航空器適航規定》。對於LSA飛機,AP-21-AA-2014-37要求,其審定基礎通常包括:

  (1)適航規章條款:CCAR 21.25“型號設計批准書的頒發:限用類航空器”。

  可以說,審定基礎是所有審定工作的根本依據,對審定基礎中適航性要求的理解是否正確、是否全面直接關係到申請人後續開展的分析計算、地面試驗和飛行試驗等所有符合性驗證工作。以ASTM F2245為例,該標準對固定翼輕型運動飛機的設計和性能進行了要求,包括飛行、結構、設計與構造、動力裝置、必需設備、操作限制和信息、飛行操縱手冊等方面的要求。

 申請人應結合自身型號特點逐一對每個條款進行解讀,同時梳理條款要求應採用的符合性驗證方法,明確應開展的所有符合性驗證工作,並編寫規定格式的符合性檢查清單,最終提交局方獲得批准。應注意,符合性檢查清單中應對每個條款逐項明確局方審查方式(包括“資料審查”和“局方參與”兩類)。

  審定過程中,申請人在完成符合性檢查清單中規劃的所有符合性報告後,應當安排與審查組的最終技術會議。最終技術會議的議題見AP-21-AA-2014-37,這裡不再敘述。

 2.3型號設計批准書證後管理

  該階段的工作包括型號設計更改的批准、單架航空器交付前的設計更改狀態申明、持續適航管理和設計保證系統的複審。例如,關於型號設計批准書持有人的設計保證系統,證後管理部門會每二年對其進行復審,以確保持證人的設計保證系統得到持續保持。

  上述僅是對LSA飛機取證工作的泛泛介紹,雖然國外關於此類型飛機審定和管理相當成熟,但是在國內該類型飛機取證經驗還是相對較少。特別是2014年頒佈AP-21-AA-2014-37後,依據該程序已經取證的LSA飛機目前還沒有。申請人如果要保證飛機研製進度,儘早投入市場,就需要充分了解取證流程,及時掌握適航條款,全面開展必要的符合性驗證工作,從而獲得局方批准,“合法”進入通航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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