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沉浮,正如人生無常一樣,本應該是可以預料的事情,但許多職場人士卻在一時的困境中一蹶不振,或是灰頭土臉中停止了前進的步伐,在“打工”的心態下甚至失了工作的興趣,多少正是因為擺不正工作的心態,認不清工作的本質所致。
寫作暢銷書《為你自己工作》的李強也說:“當你擁有第一份工作的時候,你正在體現你生命的價值,當你做好一份工作的時候,你正在使你的生命升值”,這是一個頗為合理而又受用的關於工作本質的解釋,加一句“當你熱愛一份工作的時候,你正在延長你的價值壽命”,或許就可以作為工作心態的準確界定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你給我多少錢,我就幹多少活,我不能多幹,做事不用心,敷衍了事、辦事拖拉,被動,效率低下,凡事差不多就行了。當這樣的工作態度遇到不順心的時候,不開心、鬱悶、牢騷滿腹就出來了。以為工作是自己的事情,員工與公司的關係是合作的關係,員工是公司的合作伙伴,為公司提供服務,公司是員工發展的平臺,以此發展公司,成就自己。樹立這種“過門意識”的職場人員工作起來則是公司的事情是自己的事情,公司是自己的家,把職業當事業,把企業當家業,時時處處為公司著想。為自己工作,快樂,為自己工作當然要為自己負責。
固然,一個人工作的報酬與其供職企業所獲得的利潤相比總是微乎其微,由於心理失衡而造成消極心理也無可厚非,同樣,一個人工作的付出與其就職企業所希望的目標相比總是相差甚遠,由於自抱不平而產生的頹廢情緒也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就此而認為工作是為了企業,是為了他人,甚至是為了滿足家人的要求而強忍無奈的話,那就得不償失了。從心理學的角度看,消極的情緒不利於潛能的發揮,抵觸的情緒甚至會扼殺內在的潛質。因此,以積極的心態看待工作中碰到的任何難題與任何矛盾,以學習、提升、超越的心態對待企業的額外要求及過分的索要,假以時日,必將使自己成為具備高尚職業道德、嫻熟專業技能、過硬心理素質的企業人才,而這些素質,正是企業所需要的人才所該具備的,也才是企業所賴以託付重任的人才所該具備的,更是企業所甘心“割肉”維繫的人才所該具備的。歸根結底,工作只應當是為自己而工作。當一個人把工作當做是獲得生活的保障、精神的充實、給家人帶來富裕生活、建立幸福的家庭、為客戶、他們和社會創造價值等的手段與平臺時,這個人才可以真正認識工作、熱愛工作,才能得到自身價值的體現,獲得最終的快樂。因此,儘早放棄為企業“打工”的想法,培養為自己工作的信念,心情舒暢地、快樂地、盡職努力地工作,對於工作中遇到不順、能力提升遭遇瓶頸、升遷事宜阻力甚大等問題的職場人士來說,是改變現狀,獲得事業突破的第一步。試想,當公司指派一份工作,你把它當作是公司願意與你合作,領導對你信任,這是多麼欣慰的事情,你當做提升自身能力、突破自身瓶頸,鋪墊未來職業坦途的平臺而欣然接受時,當公司交付一個任務,你當作是展現自身才能、透露自身價值的機會而全力以赴時,必然會在積極的努力的過程中激發能量,增長更多的本領,積累到更多的經驗,取得更大的成功。畢竟,大凡為自己的事,都是能激發潛能去追求完美的。
說快樂,60和70後的人可能想到電視節目快樂戲園、快樂本山營、歡樂中國行,80和90人想到可能是快樂大本營甚至是快樂男聲和快樂女生,文人哲士想到錢鍾書,想到人生矛盾的短暫的飄瞥難留的快樂,企業家或許還想到了互聯網教父、創業鼻祖馬雲和阿里人的快樂工作文化。這份快樂,或來自於人性自私地“為自己”,或許來自盡職後的滿足和灑脫輕鬆。這不禁讓人隱約感到世界都在追求快樂,快樂工作,快樂生活。或許又印證了快樂和生活、工作的緊密關係。與其說成就讓人快樂,不如說快樂成就了明星,成就了模範,於職場的人士,於商場的企業,均如此。
換用宋曉明的話,快樂地、盡責地工作是一種於已於人於公司都有益的職業態度,是一種高效的工作狀態,更是一種通往成功的捷徑與方法。為此,你和你所在的企業都將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