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知識之陰陽理論及養生介紹?

前言

在中醫學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受到了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哲學的影響,代表當時文化進步和科學發展的精氣學說、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滲透到醫學領域,與中醫學自身固有的理論和經驗相融合,對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形成和發展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陰陽學說,是研究陰陽的內涵及其運動變化規律並用以解釋自然現象、探索自然規律的一種世界觀和方法論。

什麼是陰陽

陰陽,是對自然界相互關聯的某些事物或現象對立雙方屬性的概括。陰陽的最初含義是很樸素的,是指日光的向背,即向日為陽,背日為陰。以後隨著觀察面的擴充套件,陰陽的樸素含義逐漸得到引申。如向陽的地方光明、溫暖;背陽的地方黑暗、寒冷。於是古人就以光明與黑暗、溫暖與寒冷分陰陽。如此不斷引申的結果,就幾乎把自然界所有的事物和現象都劃分為陰與陽兩個方面。這時的陰陽不再特指日光的向背,而變為一個概括自然界具有對立屬性的事物和現象雙方的抽象概念。因此說,陰陽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並不專指某一具體的事物和現象。故 <靈樞·陰陽系日月》說: “陰陽者,有名而無形。”

陰陽的屬性

陰和陽代表著相互對立,又相互關聯的事物屬性。陽代表著積極、進取、剛強等特性,凡具有這些特性的事物和現象都屬陽;陰代表著消極、退守、柔弱等特性,凡具有這些特性的事物和現象都屬陰。一般說,凡是運動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無形的、明亮的、興奮的、亢進的都屬於陽;靜止的、內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有形的、晦暗的、抑制的、衰退的都屬於陰。

陰陽的相關性

任何事物,雖然均可以陰陽的屬性來區別,但必須指出,用陰陽來概括或區分事物的屬性,必須是相互關聯的一對事物,或是同一事物內部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才具有實際意義,如上與下、左與右、男與女。不相關的事物或現象是不宜分陰陽的,如把外與寒,晝與降分陰陽,就毫無意義。

陰陽的基本內容

陰陽的對立制約

1、陰陽對立,是指陰陽的屬性相反,如寒與熱、動與靜、燥與溼等的相互對立。

2、陰陽制約,是指屬性相反的陰陽,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不是靜止著的,而是在不斷地運動變化著。由於陰和陽的屬性相反,因而其運動變化的一個規律就是相互制約、相互排斥。

正是由於陰與陽之間存在著相互制約的作用,才能促進事物的發生發展和變化,才維持了陰陽之間的動態平衡。例如,春、夏、秋、冬四季,有溫、熱、涼、寒氣候的變化。春夏陽氣盛,所以氣候較溫熱;秋冬陰氣盛,所以氣候比較寒冷。春夏之所以溫熱,是因為春夏陽氣上升抑制了秋冬的寒涼之氣;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為秋冬陰氣上升抑制了春夏的溫熱之氣。這是自然界陰陽對立制約的結果。人體之所以能進行正常的生命活動,就是陰與陽相互對立,相互制約取得統一(動態平衡)的結果,即所謂“陰平陽祕”。

陰陽的互根互用

1、陰陽互根是指陰陽雙方,具有相互依存、互為根本的關係。即陰和陽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存在,每一方都以對方的存在作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條件。如:晝為陽,夜為陰,沒有晝,就無所謂夜;沒有夜,也就無所謂晝。熱為陽,寒為陰,沒有熱,就無所謂寒;沒有寒,也就無所謂熱。

2、陰陽互用,是指陰陽雙方具有相互資生、促進和助長的關係。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它指出陽以陰為基,陰以陽為偶;陰為陽守持於內,陽為陰役使於外,陰陽相互為用,不可分離。

3、如果由於某些原因,陰和陽之間的互根關係遭到破壞,就會導致“孤陰不生,獨陽不長”,甚至“陰陽離決,精氣乃絕”而死亡。

陰陽消長平衡

1、消,即減少;長,即增多。消長平衡,是指對立互根的陰陽雙方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處於不斷的增長和消減的變化之中。陰陽雙方在彼此消長的運動過程中保持著動態平衡。

2、陰陽消長是陰陽運動變化的一種形式,而導致陰陽出現消長變化的根本原因在於陰陽之間存在著對立制約與互根互用的關係。由陰陽對立制約關係導致的陰陽消長變化主要表現為陰陽的互為消長,由陰陽互根互用關係導致的陰陽消長變化主要表現為陰陽的皆消皆長。

陰陽互為消長

在陰陽雙方彼此對立制約的過程中,陰與陽之間可出現某一方增長而另一方消減,或某一方消減而另一方增長的互為消長的變化。

陰陽轉化

1、陰陽轉化,指事物的總體屬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向其相反的方向轉化,即屬陽的事物可以轉化為屬陰的事物,屬陰的事物可以轉化為屬陽的事物。例如,一年四季氣候的變化,屬陽的夏天可以轉化為屬陰的冬天,屬陰的冬天又可以轉化成屬陽的夏天。人體的病證,屬陽的熱證可以轉化為屬陰的寒證,屬陰的寒證又可以轉化為屬陽的熱證。

2、陰陽轉化是陰陽運動的又一基本形式。陰陽雙方的消長運動發展到一定階段,事物內部陰與陽的比例出現了顛倒,則該事物的屬性即發生轉化,所以說轉化是消長的結果。陰陽相互轉化一般都產生於事物發展變化的“物極”階段,即所謂“物極必反”。因此,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如果說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的過程,陰陽轉化則是在量變基礎上的質變。

3、陰陽的相互轉化,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任何事物都處在不斷地運動變化之中,事物的發生發展規律總是由小到大,由盛到衰,即是說事物發展到極點就要向它的反面轉化。任何事物在發展過程中都存在著“物極必反”的規律。“重陰必陽,重陽必陰”的“重”,“寒極生熱,熱極生寒”的“極”,是事物的陰陽總體屬性發生轉化的必備條件,沒有一定的條件,陰陽是不可能轉化的。

陰陽在中醫中的應用

陰陽學說貫穿於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各個方面,主要用來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生理功能和病理變化,並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

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組成人體的所有臟腑經絡形體組織,既是有機聯絡的,又都可以根據其所在部位和功能特點劃分為相互對立的陰陽兩部分。故《素問·寶命全形論》說:“人生有形,不離陰陽。”

1、按人體部位分陰陽:上半身屬陽,下半身屬陰;體表屬陽,體內屬陰;體表的背部屬陽,腹部屬陰;四肢外側為陽,內側為陰

2、按臟腑分陰陽:五臟藏精氣而不瀉,故為陰;六腑傳化物而不藏,故為陽。由於陰陽之中復有陰陽,所以分屬於陰陽的臟腑形體組織還可以再分陰陽。如五臟之中,心、肺居於上部屬陽,腎、肝、脾位於下部屬陰。每一髒之中又有陰陽之分,如心有心陰、心陽,腎有腎陰、腎陽等等。

3、在經絡之中,也分為陰陽:經屬陰、絡屬陽。而經脈之中又有陰經與陽經之分,絡脈之中也有陰絡與陽絡之分。

4、氣血之間,血為陰、氣為陽。在氣之中,營氣在內為陰,衛氣在外為陽等等。

5、總之,人體組織結構的上下、內外、表裡、前後等各部之間,無不包含著陰陽的對立統一。

說明人體的生理功能

對於人體的生理活動,無論是生命活動的整體還是各個部分,都可以用陰陽來說明。以物質與功能關係為例:人體生理活動的基本規律可概括為陰精(物質)和陽氣(功能)的矛盾運動。陰精是陽氣的物質基礎,陽氣是陰精的外在表現。正是由於人體內陰陽二氣的對立制約、互根互用和消長轉化,維繫著協調平衡的狀態,人體各種生理功能才得以穩定發揮。若人體內的陰陽二氣不能相互為用而分離,人的生命活動也就終止了。故《素問·生氣通天論》說:“陰平陽祕,精神乃治;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說明人體的病理變化

人體的正常生命活動,是陰陽兩個方面保持著對立統一的協調關係,處於動態平衡的結果。疾病的發生標誌著這種協調平衡的破壞,故陰陽失調是疾病的基本病機之一。陰陽失調的主要表現形式是陰陽的偏盛和偏衰。

1、陰陽偏盛

陰陽偏盛即陽偏盛、陰偏盛,是陽或陰任何一方高於正常水平的病理狀態。

(1)陽盛則熱,陽盛則陰病

陽盛,是指陽邪侵犯人體,“邪並於陽”而使機體的陽絕對亢盛所致的一類病證。由於陽的特性是熱,故說“陽盛則熱”。如溫熱之邪侵犯人體,可出現高熱、煩躁、面赤、脈數等“陽盛則熱”的熱證。由於陽能制約陰,故在陽盛時必然要消耗和制約機體的陰液,致使津液損傷,會出現口乾脣燥、舌紅少津等“陽盛傷陰”之證。“陽盛則熱”,是指陽邪的絕對亢盛,導致疾病的性質屬熱;“陽盛則陰病”,是指陽盛致病的發展趨勢,必然會損傷人體的陰液,而致“陽盛陰虛”之證。

(2)陰盛則寒,陰盛則陽病

陰盛,是指陰邪侵犯人體,“邪並於陰”而使機體的陰絕對亢盛所致的一類病證。由於陰的特性是寒,故說“陰盛則寒”。如寒邪直中太陰,可出現面白形寒,脘腹冷痛,瀉下清稀,舌質淡苔白,脈沉遲或沉緊等“陰盛則寒”的寒證。由於陰能制約陽,故在陰盛時必然會損耗和制約機體的陽氣,導致其虛衰,故說“陰盛則陽病”。因此,寒邪直中太陰,隨著病情的發展,可出現肢冷、蜷縮、脈遲伏等“陰盛傷陽”之證。

陰陽偏盛所形成的病證是實證,陽偏盛導致實熱證,陰偏盛導致實寒證。故《素問·通評虛實論》說:“邪氣盛則實。”

2、陰陽偏衰

陰陽偏衰即陽虛、陰虛,是陽或陰任何一方低於正常水平的病理狀態。

(1)陽虛則寒

陽虛,泛指人體陽氣虛衰。根據陰陽相互制約的原理,陰或陽任何一方的不足,無力制約對方,必然會導致另一方相對的偏盛。陽虛不能制陰,則陰氣相對偏盛而出現寒象。如機體陽氣虛弱,可出現面色蒼白、畏寒肢冷、神疲倦臥、自汗、脈微等“陽虛則寒”的虛寒證。

(2)陰虛則熱

人體之陰氣虛衰,不能制陽,則陽氣相對偏充而出現熱象。如久病耗陰或素體陰虛,可出現潮熱、盜汗、五心煩熱、口乾舌燥、脈細數等“陰虛則熱”的虛熱證。

陰陽偏衰所導致的病證是虛證,陰虛出現虛熱證,陽虛出現虛寒證。故《素問·通評虛實論》說:“精氣奪則虛。”

由於陰陽之間互根互用,所以陰陽偏衰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出現陰損及陽,陽損及陰的陰陽互損的情況,最終導致“陰陽兩虛”。

用於疾病的診斷

由於疾病發生髮展變化的內在原因在於陰陽失調,所以任何疾病,儘管其臨床表現錯綜複雜、千變萬化,但都可用陰陽加以概括說明。正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說:“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1、陰陽是辨證的總綱

在辨證中,表、裡、寒、熱、虛、實、陰、陽八鋼是分析疾病共性的辨證方法,是各種辨證的總綱。其中,陰陽兩綱又可以概括其他六綱,即表、熱、實證為陽;裡、寒、虛證為陰。所以,陰陽又是八綱的總綱。在臨床辨證中,應當首先分清陰陽,辨明病證屬陰還是屬陽,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質,做到執簡馭繁。

2、陰陽指導“四診”的應用

(1)色澤的陰陽

從色澤的明暗,可以辨別病情陰陽的屬性。色澤鮮明者屬陽,晦暗者屬陰。

(2)聲息的陰陽

觀察呼吸氣息的動態,聽其發出的聲音,可以區別病情的陰陽屬性。語聲高亢巨集亮,多言而躁動者,多屬實、屬熱,為陽;語聲低微無力,少言而沉靜者,多屬虛、屬寒,為陰;呼吸微弱,多屬於陰證;呼吸有力,多屬於陽證。

(3)脈象的陰陽

脈象浮、大、滑、數者屬陽;脈象沉、細、澀、遲者屬陰。

總之,在運用“四診”時,都應以分別陰陽為首要。只有掌握陰陽在辨證中的運用規律,才能正確判斷疾病的陰陽屬性。正如張景嶽所說:“凡診病施治,必須先審陰陽,乃為醫道之綱領,陰陽無謬,治焉有差?醫道雖繁,而可以一言蔽之者,曰陰陽而已。”

陰陽與疾病的防治

指導養生

人體的陰陽,是生命的根本。注重養生是保持身體健康無病的重要手段,而其最根本的原則就是要善於調整陰陽,即遵循自然界陰陽的變化規律來調理人體之陰陽,使人體中的陰陽與四時陰陽的變化相適應,以保持人與自然界的協調統一。依據“春夏養陽,秋冬養陰”的原則,對“能夏不能冬”的陽虛陰盛體質者,夏用溫熱之藥預培其陽,則冬不易發病;對“能冬不能夏”的陰虛陽亢體質者,冬用涼潤之品預養其陰,則夏不易發病。此即所謂“冬病夏治”、“夏病冬養”之法。

確定治療原則

由於疾病發生髮展的根本原因是陰陽失調。因此,調整陰陽,補其不足,瀉其有餘,恢復陰陽的協調平衡,是治療疾病的基本原則之一。故《素問·至真要大淪》說:“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

(1)陰陽偏盛的治療原則

陰陽偏盛形成的是實證,故總的治療原則是“實則瀉之”,即損其有餘。分而言之,陽偏盛而導致的實熱證,則用“熱者寒之”的治療方法;陰偏盛而導致的實寒證,則用“寒者熱之”的治療方法。若在陽盛或陰盛的同時,由於“陽勝則陰病”或“陰勝則陽病”而出現陰虛或陽虛時,則又當兼顧其不足,於“實者瀉之”之中配以滋陰或助陽之品。

(2)陰陽偏衰的治療原則

陰陽偏衰出現的是虛證,故總的治療原則是“虛則補之”,即補其不足。分而言之,陰偏衰產生的是“陰虛則熱”的虛熱證,治療當滋陰制陽,用“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的治法,《內經》稱之為“陽病治陰”。陽偏衰產生的是“陽虛則寒”的虛寒證,治療當扶陽抑陰,用“益火之源,以消陰翳”的治法,《內經》稱之為“陰病治陽”。

(3)陰陽互損的治療原則

陰陽互損導致陰陽兩虛,故應採用陰陽雙補的治療原則。對陽損及陰導致的以陽虛為主的陰陽兩虛證,當補陽為主,兼以補陰;對陰損及陽導致的以陰虛為主的陰陽兩虛證,當補陰為主,兼以補陽。

藥物的效能認識

1、藥性,主要有寒、熱、溫、涼四種藥性,又稱“四氣”。其中寒涼屬陰,溫熱屬陽。一般說來,屬於寒性或涼性的藥物,能清熱瀉火,減輕或消除機體的熱象,陽熱證多用之;屬於熱性或溫性的藥物,能散寒溫裡,減輕或消除機體的寒象,陰寒證多用之。

2、五味就是酸、苦、甘、辛、鹹五種味,另外有些藥物有淡味或澀味。

辛、甘、淡屬陽,酸、苦、鹹、澀屬陰。臨床用藥過程中,一般都依據證候的性質將藥物的氣與味綜合考慮用以處方。

3、升降浮沉,是指藥物在體內發揮作用的趨向。

升是上升,浮為向外浮於表,升浮之藥,其性多具有上升發散的特點,故屬陽。降是下降,沉為向內沉於裡,沉降之藥,其性多具有收斂、瀉下、重鎮的特點,故屬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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