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應急管理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2016年春節的腳步聲正在遠去,新年稀疏的鞭炮聲還縈繞在耳邊。小編整理了,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篇一

  鞭炮禁放,法律的難堪之夜?

  2016年春節的腳步聲正在遠去,新年稀疏的鞭炮聲還縈繞在耳邊。“爆竹聲中一歲除”,辭舊迎新,過大年,放鞭炮,用鞭炮燃放後發出的連環聲響和縷縷白煙以告慰上蒼,祈求好運,實現天人合一、陰陽協調,這似乎是春節的一項最主要的內容。

  過年放鞭炮是全中國人的習俗。就像聖誕節不能沒有聖誕樹,春節缺少了鞭炮聲也變得異常冷清。過年放鞭炮,這已經形成悠久的文化傳統,深深地植根於民眾心裡和生活中,成為我們整個民族的共同的價值信念。這種在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歷史階段中自主、自發、自然而然地形成和演變的,有著共同價值取向的社會生活方式的社會習俗,具有持久而強大的生命力,任何通過強制性的方式試圖禁止某種文化習俗的做法都必將遭到強烈的反抗,造成劇烈的創傷。

  禁放的鞭炮

  然而,話雖這麼說,近些年來,鞭炮聲在城市是越來越稀少了。自1993年春節北京禁放鞭炮,全國先後有近300個城市紛紛效仿,後來又有一些城市先後解禁,有的則不得不由“禁放”退卻到“限放”,雖限放也依然限制不住。於是有人批評政府的執法力度不夠,有人埋怨市民的守法意識太差,有人上綱上線,以為嚴重破壞了法的權威性,不利於建設法治國家。果真如此,問題可就大了。以首都為例。在新春佳節的吉祥日子裡,首都執行禁放法的警察和準警察有千千萬,日夜守候在大街小巷,比歐美國家處理騷亂所用的警力還大,這不能說力度不夠。但一到新年除夕、初四迎財神夜,首都照樣遍地炸響,滿城開花,百姓與查禁人員玩起了游擊戰,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累得警察叔叔直淌急汗,感慨說:“煙花比人跑得快。”事實上,政府的力量不如市民大,法律的力量也不如文化習俗大。如果二者對抗,勝負必有定數。問題的關鍵在於法律非但不得強行介入和硬性改變文化習俗生活,反倒必須予以充分尊重。一個強行介入和硬性改變千百年來形成的文化習俗的法律,人們又怎能自覺遵守?一個人們不願遵守的法律,卻要強化政府的執行力度,又是何等危險!如果一味強化執法力度,政府的權力之手無孔不入,則會加劇官民間的緊張關係,為喜慶的節日蒙上不祥的陰影;越是責備市民的守法意識,市民就越逃避法律,畏懼法律,或視法律如廢紙,或視之如猛虎。如此說來,禁放法本身或許一開始就是多餘的,而且是有害的。

  無辜的鞭炮

  一些城市所以制定禁止或限制過年放鞭炮的法令,與其說是立法工程倒不如說是形象工程。其真實的立法意圖不是保護市民過年放炮的自由權利,而是剝奪、限制從事這種文化習俗生活的自由權利,沒有注意到法律與文化習俗各自的特性和獨有的功能。法律與文化習俗雖非風馬牛不相及,毫無關聯,卻有很大區別。法律必須執行,必須遵守,它的尊嚴一旦被褻瀆就很難恢復元氣,重建其權威;而法律只有出於民意合於民俗才是人們信奉遵守的基本條件,缺少這個條件卻要發揮法律的功能,剩下的就是單方面的強制。文化習俗則是歷史遺留給後人的自由權利,它屬於民間,屬於每一個人,任何個人或法律都不能禁止。誠然,任何客觀存在的自由權利都不可能是無限的和絕對的。過年放炮也不例外,比如,它會引發火災、傷害人身、產生噪音、汙染環境。但不可僅僅從功利的角度看問題,不可因此而否定它獨特的文化價值,更不可因此而剝奪長期以來人們世代享有的自由權利。

  或許以為過年放炮是一種陋習,甚至是“封建迷信”,因而必須禁止。但迷信天地鬼神也畢竟是一種寄託,一種希望,一種喜慶心情的表達,也總是優於對世俗權力和世俗當權者個人的迷信,同時也比迷信科學要好。歷史證明,人類從來沒有因為迷信天地鬼神而毀滅人類,然而一旦迷信科學,使用現代高科技手段製造出的***掌握在專制暴君之手就會毀滅地球。科學不是萬能的,科學無法解決人類的信仰問題。因此,儘管過年放炮不科學,乃至是迷信,但對上蒼和祖先的敬畏也未必是壞事。

  讓鞭炮聲響徹在春節裡

  雖然過年放炮的文化習俗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但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是一成不變的。過年放炮的文化習俗也是可以改變的,而且在世界一體化的時代是一定要改變的。但任何事物都有它自己的特性,不可用法律的專橫手段去改變。對待它的最好辦法就莫過於給它提供最大的自由空間,使其自由存在,自由演變。特別在當今世界,尤其要為不同國家、不同民族間的文化習俗的交往提供自由的通道。只要交往就有比較,只要比較就有優劣,只要有優劣就自然趨向優化。西方的情人節很有情調,母親節頗有親情,聖誕節又是紀念基督誕生的宗教節日。這些,既沒有強行堵截,也沒有大力推行,而它們卻悄悄地走進中國人的生活中,悄悄地在改變中國人的文化習俗。相信,在中外文化習俗的自由交往中,中國的文化習俗定會獲得重大發展,並且不必擔心失去其特性,也不會因保有其特性而受到世人的鄙視。問題的真正意義,恐怕不在於有關煙花爆竹的立法、執法、守法,而在於由此而引發的爭論和思考。如果這種爭論和思考能持續深入下去,從而為中國的文化習俗開闢一條自由的道路,其意義要遠大於這種爭論和思考本身。

  網友留言:

  ――放鞭炮猶如那方言,或者埃及的木乃伊,都是屬於沒落的、落後的傳統文化,沒有保留和發揚光大的意義。我堅決贊成禁燃煙花爆竹,特別是那振聾發聵的巨大噪音,簡直就是對人的最大折磨。

  ――節日生活之貧乏,證明了我們的文化傳統之貧血。要改變這一切,首先需要的是將國家和市場的意志驅逐出生活世界,將春節的主宰權還給文化,還給傳統,還給老百姓。

  ――討厭鞭炮,破壞衛生汙染大氣還有該死的噪音……劈里啪啦一通後除了讓人心驚肉跳外也就剩下燒鈔票留下的肉痛了。全國要真能禁菸花一年都不知道能讓臭氧空洞縮小N多直徑……

  ――春節更多的是一個商業化的含意!

  ――文化傳統的喪失,這的確讓人心疼。每當街上的人們為了西方國家所謂的聖誕節、情人節之類而歡慶時,心裡想,我們自己的傳統文化還剩下多少?

  ・連結・

  春節不能承受之重

  文/劉磊成

  關鍵詞:春晚

  從1983年開始,每一個除夕之夜幾乎所有的中國家庭都是伴著春節晚會度過的。20多年來,觀眾似乎把中央電視臺的春節聯歡晚會當成了在除夕之夜必不可少的精神大餐。然而,時代早已經變化,而春節晚會卻幾十年套用一個固定模式,早已成為觀眾心中的雞肋,可謂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要用一臺晚會來承載太多的內容,這個命題太沉重也太複雜,也許更多的應該是國家意志的體現。

  關鍵詞:春運

  ***,伴隨著民工潮,中國第一次出現了“春運”字眼。從此,一年一度如同潮汐一樣的候鳥式大遷徙不斷輪迴。儘管16年來交通部門的運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交通和客流供求關係的嚴重不平衡,令春運如同一場“噩夢”。春運期間,人滿為患,隨時危及行車安全,有時還發生擠傷、擠死人的現象。骯髒混濁的列車超員300%,座位下、過道里、行李架到處都是人,更別提基本的喝水和去廁所的生存權利。上、下車從窗戶裡爬進爬出。尊嚴、權利和公共秩序等字眼蒼白無力,另外,交通運輸部門春運期間漲價驚人,如此高的漲幅不知有沒有個說法?法律依據又何在?

  關鍵詞:年夜飯

  籌辦年夜飯著實傷腦筋。除了吃什麼好令人頭疼,大家還相互攀比,一家比一家豐盛。為了準備一桌像樣的、跟主人身份相稱的年席酒,要操辦好多天。另外,大魚大肉,幾十個菜,除了腸胃受累,浪費也驚人。

  關鍵詞:壓歲錢、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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