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的正確使用方法
“鋰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最早由Gilbert N. Lewis提出並研究。今天我們來了解下鋰電池正確使用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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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為新電池充電
電池在使用鋰電池中應注意的是,電池放置一段時間後則進入休眠狀態,此時容量低於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但鋰電池很容易啟用,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電迴圈就可啟用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於鋰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因此使用者手機中的新鋰電池在啟用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裝置的。不僅理論上是如此,從我自己的實踐來看,從一開始就採用標準方法充電這種“自然啟用”方式是最好的。
對於鋰電池的“啟用”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覆做三次,以便啟用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我所查閱過的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
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通常,手機說明書上介紹的充電方法,就是適合該手機的標準充電方法。
正常使用中應該何時開始充電
電池在一些網站的論壇上,經常可以見到這種說法,因為充放電的次數是有限的,所以應該將手機電池的電儘可能用光再充電。但是我找到一個關於鋰離子電池充放電迴圈的實驗表,關於迴圈壽命的資料列出如下:
迴圈壽命:10%DOD>1000次,?100%DOD迴圈壽命:>200次 其中DOD是放電深度的英文縮寫。從表中可見,可充電次數和放電深度有關,10%DOD時的迴圈壽命要比100%DOD的要長很多。當然如果摺合到實際充電的相對總容量:10%*1000=100,100%*200=200。
後者的完全充放電還是要比較好一些,但前面網友的那個說法要做一些修正:在正常情況下,你應該有保留
地按照電池剩餘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充電,但假如你的電池在你預計第2天不可能堅持整個白天的時候,就應該及時開始充電,當然你如果願意揹著充電器到辦公室又當別論。
電池剩餘電量用完之前應充電
電池電池剩餘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並不是要你走向極端。和長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儘量把手 機電池的電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動關機”。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記憶效應發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電池上流傳之今。曾經有人因為手機電池電量過低的警告出現後,仍然不充電繼續使用一直用到自動關機的例子。結果這個例子中的手機在後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應,不得不送客服檢修。這其實就是由於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於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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