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3日

  為有效實施安全檢查的管理,電廠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電廠安全檢查管理條例

  1 範圍

  1.1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為了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檢查工作,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級各類人員安全職責,消除不安全隱患,提高全廠安全生產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1.2 安全檢查是檢查疹斷安全管理、基礎建設、裝置健康水平的有效手段,定期開展安全檢查,人人有責。

  1.3 安全檢查有:春季安全檢查、秋冬季安全檢查、防汛***汛前、汛後***安全檢查、迎峰度夏檢查、節日檢查、臨時性安全檢查。

  1.4 本規定適用於江西三和羅灣水力發電廠、羅灣檢修分公司、靖源公司。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3 管理機構

  3.1 各級管理部門、班組,均為本部門、班組的安全檢查的管理機構。

  3.2 安全生產部為安全檢查的牽頭管理部門。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組織領導、安全思想、安全責任、規程制度、圖紙資料、裝置隱患、整改措施。

  4.2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自查、檢查、抽查。

  4.3 組織實施

  4.3.1 厂部成立以廠長為組長,其他領導成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各部門成立以行政正職為組長,由各班組長及部門技術人員參與的安全檢查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檢查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實施工作。

  4.3.2 安全生產部是厂部開展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各類安全檢查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根據上級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全廠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適時下達安全檢查任務。

  4.3.3 各部門應按照厂部下達的安全檢查計劃,結合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實際,制定安全檢查實施和安全整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並將檢查和整改結果書面報安教科。

  4.3.4 安全生產部應將安全檢查情況及時總結,上報、通報。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下達安全整改任務書,限期整改。

  4.3.5 安全檢查厂部每季度不少於1次,車間***部門***每月不少於1次。

  5 監督檢查與考核

  5.1 厂部對各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情況,參照安全生產獎懲規定進行嚴格考核。

  5.2 對開展安全檢查領導重視得力、方案具體、檢查認真、整改和上報及時的部門,給予一次性嘉獎100-300元。對在安全檢查中,領導不力、無實施方案或整改不落實、上報工作不及時的部門,扣罰當月獎金100-200元。對在安全檢查中,走過場或弄虛作假的部門,扣罰當月獎金200-400元。

  6 附則

  6.1 本規定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6.2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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