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年假和雙休日會不會衝突
法定年假是職工的休假權利但是不是隨便就能申請得到的,雙休日卻是職工每週都能享受的,那休年假會不會和週末衝突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定年假和雙休日是否衝突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體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不享有年薪假的人有: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6、勞務派遣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無工作期間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的天數多於其全部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法定年假的幾大誤區
誤區一:換單位員工年休假天數按在新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重新計算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誤區二:員工未在當年提出休年假書面申請視為自行放棄年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誤區三: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報酬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休法定年假出遊好去處
貴州
錯過了旅遊高峰,天氣漸冷。但是秋天似乎不願就這樣輕易離開。而這個時候,去貴州欣賞絕美的風光,感受當地的風土人情,別有一番情調。
在貴州旅遊,總是被一些奇特的自然地貌和保護完好的植被而震驚眼球,更是被一路的歡歌笑語感染,特別是黔東南這個有多種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不同的服飾,不同的舞蹈,不同的語言以及歌聲,但快樂都一樣。有時可能會為當地人的生活狀態而擔憂,在大山深處密林之中,交通不便,與外界隔絕,歌唱只為遊人準備?這就是杞人憂天了。
陽朔
“神奇景物疑三峽,煙雲繞萬峰。”這是郭沫若遊灕江後寫下的詩句。煙雨迷濛中的灕江,是陽朔山水最為最為凝鍊的精華所在,如一首空靈雅緻的詩,似一闕意境清奇的小令。若不是在八月份的雨季,也不會看到灕江之上的煙雨迷茫,也無法真正領會到灕江是那樣風姿綽約、動人心魄。
大理
人們常把大理稱為“風花雪月”之地,其實,這並不是指人們所想的爛漫生活的回顧,而是指大理所擁有的實實在在的景緻,下關風,上官花,蒼山雪,洱海月,這樣的景緻如同世外桃源一般真實的存在著,這裡就是雲南大理。大理明鏡的天空,寧靜的洱海,造就了大理一顆寧靜的心,使得這裡的風、花、雪、月如此美麗,如此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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