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交通安全是安全問題的重中之重,學校要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下面小編整理了,歡迎閱讀。

  篇一

  各位家長:

  為了我們的孩子能夠更加安全上下學,學校提倡,每天早上送學時,校門口兩側禁止長時間停車,即停即走,學生統一右側下車,通過人行道進入學校,我們有交警和校園小交警幫助引導。接孩子時,校門兩側10米內及斑馬線上禁止停車,車輛務必緊貼路邊停放。騎自行車、電動車的家長,為保障學生安全及校門前交通通暢,請將車子有序停放於路邊,學校以及班主任會配合交警做好監督工作。自11月1日起,交警開始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車輛進行抓拍,請家長重視,積極配合並相互轉告!

  南小教育聯盟一校區

  10月26日

  篇二

  尊敬的家長:

  您好!

  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我校工作的理解與支援,盡心將您的子女培養成才是我們始終如一的追求。學校十分重視學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細緻的工作,充分利用班***晨***會、校園廣播、安全教育講座、微信公眾平臺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層層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可有些同學和家長安全意識淡薄,對學校的安全要求置若罔聞,認為安全教育是小題大做,存在嚴重的僥倖心理。為使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鐘長鳴。希望家長積極配合,敬請協助及引導您的孩子做好以下幾點:

  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積極維護交通秩序,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樣。謹記“您的遵章守紀,將得到所有人的尊重和讚美;您的疏忽和大意,將影響您在孩子心目當中的美好形象”。

  請教育孩子回家必須做到不乘超速、超載、無牌無證車輛、摩托車和三輪車。孩子路上要靠路右邊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匆忙、不猛跑,一讓二看三通過,寧可等一分鐘,也不搶一秒。在通過十字路口時,一定要服從訊號燈指揮,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翻越街道中間或兩側的護欄。

  請教育孩子不要無證駕駛摩托車、超標電動車、“死飛”自行車***未滿12週歲不得騎乘自行車***等車輛上下學。

  上學、放學要聽從值班行政、值日老師、保安的指揮,過馬路要走斑馬線。放學路上不停留、不玩耍,沒經父母同意不得到同學或親戚家,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來往車輛動向。

  接送學生上學、放學的家長、司機要聽從值班行政、值日老師、保安員等人員的指揮,自覺維護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家長要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覺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識,增強交通安全觀念,培養文明交通意識,做好監護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教育孩子見到交通肇事逃逸車要設法記住車牌號碼和車輛特徵,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電話:110、122***。

  學校實行學校門崗制度。非本校教職員工、學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區域 ***特別是接送學生的家長,請自覺遵守,以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各位家長,學校一定會多方努力改善學校周邊道路狀況,方便各位家長和學生,而在目前有限條件之下,敬請各位家長按規定行駛,聽從相關人員的指揮,相互謙讓,為孩子樹立良好榜樣,為學校保持良好辦學秩序共同努力,相信您的孩子也會為您對學校的理解與支援而感到自豪!

  惠安縣城南實驗小學

  11月19日

  篇三

  尊敬的家長:

  人的生命是可貴的,人的生命也是脆弱的。伴隨著人類的進步,社會的發展,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人們生活的現實環境也在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一條條寬闊的馬路,一輛輛賓士的汽車……今天,四通八達的交通網路帶來的方便和快捷,促進了現代社會的飛速發展,但隨之而來的是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間慘劇。

  導致泉港六中翁某等三名學生死亡的泉港“10·22”交通事故剛剛發生不久,11月13日悲劇再次上演,永春五中學生陳某、李某、顏某等三人駕乘一輛摩托車在省道306線與一輛重型罐式牽引車發生碰撞,導致三名學生兩死一傷***受傷學生經搶救無效死亡***,代價極其慘痛。

  針對近期各地涉校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頻發多發現象,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涉及學校師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安全自我保護能力,根據泉州市公安局關於開展全市中小學生“守法出行安全防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泉教安[2016]23號***和《泉州市教育局轉發市道安辦關於開展校園及學生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教辦安[2016]100號***,決定在全縣開展以“守法出行安全自護”為主題的校園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和學生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要求各位家長配合並履行以下職責:

  一、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覺遵守“六不六要”,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習慣

  六不:

  ①不無證駕駛摩托車、汽車,

  ②不駕駛超標電動車,

  ③不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載人,

  ④不在機動車道內騎車,

  ⑤不乘坐超員車輛,

  ⑥不乘坐低速貨車、三輪摩托、拖拉機、“摩的”以及報廢、非法拼裝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六要:

  ①乘坐汽車要繫好安全帶,

  ②乘坐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戴好安全頭盔,

  ③橫穿道路要走斑馬線,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騎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

  ⑥要自覺做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時不搶行。

  二、教育孩子自覺抵制乘坐超員、報廢、非法拼裝以及貨車、三輪摩托、拖拉機、“摩的”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三、家長要在孩子面前帶頭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駕駛機動車不超員、不超速、不闖紅燈,不酒後駕駛。駕乘摩托車要戴好安全頭盔,不租用有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子女上下學。要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經常性地監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員、超速、拼裝、無牌無證、低速貨車、拖拉機、摩的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以及沒有校車標識的“黑校車”,遇有各類危害學生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要堅決抵制,並及時向公安、交通運輸、安監、教育等部門舉報。

  四 家長不得向其孩子提供摩托車、超標電動車、“死飛”自行車等,並帶頭遵守交通法,加強孩子日常的交通安全教育。

  安溪縣毓秀學校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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