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帝國憲法特點
《大日本帝國憲法》又稱“明治憲法”,是日本基於近代立憲主義而制定的首部憲法,公佈於18******明治22年***2月11日,並於1890年***明治23年***11月29日施行。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明治憲法總計七章七十六條,既規定了天皇和議會的責權,又規定了臣民的權利和義務,還規定了司法與會計的實施準則。論其特質,該憲法兼具立憲主義和國體論雙重要素,即一方面基於立憲主義確立了議會制度,但另一方面議會的許可權也受到國體的制約和限制。
1、明治憲法的國體論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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