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學生法制教育的演講稿***2***
我們也知道,我們這個時代是一個資訊的時代,在網路上有很多東西,有的可以幫助我們,但是也有危害我們的資訊。所以,我們應該分辨上面的好壞。我不相信那幾個孩子能做出這麼***舉動,難道他們就沒有受到來自外界資訊的干擾嗎?所以,同學們千萬不要受到來自外界的干擾,學會排斥不良的資訊。這樣才會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們,作為一名剛進入初中的學生,我們的法律意識還不到位,社會經驗還很少,所以我們應該遵守法律,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還要熟讀與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等需要我們知道的法律條規。我們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讓它成為自己最強大的武器。記住:“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其次,一定不要與法律作對,因為法律是神聖的!是嚴肅的!
同學們,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規範我們的人生,又是我們最強大的武器。我們就用它來譜寫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來奏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
關於中學生法制教育的演講稿篇2
各位領導、老師、同學:
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興能在這裡代表學校所有在校學生髮言,並且很榮幸能在我校進行“法制宣傳活動”啟動儀式。
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同學們,當你頭腦發熱,準備行動時,想一想自己的行為是否觸犯了法律;當你受到不良行為侵犯時,能否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作為新時代的青少年應該爭取做到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但在我們的身邊,有一小部分人卻根本沒有這種意識,所以我們看到有人會隨手拿走同學的筆、亂扔同學的橡皮、給同學亂起汙辱性綽號、為一點點小事動手動腳;有些同學上課不認真聽講、不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不尊重老師;更有甚者,有些同學張口閉嘴都是髒話,無故曠課,進網咖,玩遊戲,還故意破壞公物等等,這些行為都是違紀甚至是違法的。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一個小學生,我們不僅有責任和義務提升自己的道德觀念,養成遵紀、守法的意識和好習慣,更應懂得以法律來規範自己的思想,用規矩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關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個遵規守紀的好公民!從現在開始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這是和諧校園的保障。我們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升旗制度、兩操、集會制度、進出校門制度、請假制度、嚴格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守則》等。也要學習法律常識,增強安全意識。使自己安心學習、安靜學習。
我們在學校裡學習、生活和工作,和諧的校園能使我們精神振奮,人際之間具有極強的親和力,心情舒暢,提高學習、工作的效率。讓我們攜起手,用和諧凝聚人心,用和諧團結力量,用和諧孕育希望——在和諧中,體驗共同成長!
同學們,我們不能也不允許那些不良行為傷害我們美麗的校園、傷害我們幼嫩的心靈,讓我們團結起來,幫助那些已有不良行為的同學,人人樹立“遵紀守法為榮,違法亂紀為恥”的觀念,為創造和諧的同學關係、和諧的師生關係、和諧的校園而共同努力!
關於中學生法制教育的演講稿篇3
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能和同學們在一起共同進行一次法制學習。其實,有些法律知識我應該向你們學習的,為什麼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領導到校調研的時候,觀看了同學們自己編寫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實,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學編寫的一個" 毛阿敏偷稅漏稅"的故事,我深受啟發,這不僅僅是一個故事,而是你們的內心深處法律意識的真實反映。在這裡,我也給大家講一個我親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發生在四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後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此時,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麼法?結果應是:如果醫療簽定部門確定為重傷,首先甲這種行為造成的後果違法,其次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從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三個方面,來給同學們講一下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世紀以來,青少年犯罪是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青少年犯罪佔全國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較高,約為65%,處於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14-18歲的少年發案率上升較快,成為違法犯罪的高發年齡階段,並以侵犯財產型犯罪與性犯罪居多,團伙作案數量劇增。"人之初,性本善",這些少年,曾經天真無邪,如同一張白紙,他們的人生座標為什麼變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筆來自哪裡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更是主、客觀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發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中至為關鍵的一個時期,是人從幼稚兒童期向青年期的過渡階段。處於這一特殊時期的人,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經歷著一場鉅變,從青少年的心理變化來看,主要表現為:求知慾增強,交往需要增加,有虛榮心,喜歡刺激,富於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強,有好勝心,易於衝動,愛感情用事,有較強的獨立意向,希望根據自己的想法、興趣去行事,認識問題直觀、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備的分析判斷、辨別能力。
這種身心發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擾能力顯得相當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軌的舉動,實施違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個性傾向性
人的個性傾向性是個性中最主動,最積極的因素,它決定著人對現實的態度,決定著人的認識和活動的趨向與選擇。個性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動機、興趣、信仰、觀念體系等,不良個性傾向性是大多數青少年實施犯罪行為的主觀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個性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現為:具有強烈的物質欲,權力慾,報復欲;在觀念體系上,概括地說,主要表現為"五觀"不端正,以自我為中心,只想索取,不願奉獻的極端利己的價值觀;過分追求金錢,享樂,名利,實惠,講究吃喝的人生觀;善惡、美醜、榮辱、愛憎、是非、苦樂,得失完全顛倒的道德觀;"哥們義氣"高於一切的封建行幫式的友誼觀;放蕩不羈,崇尚低階感官刺激的性愛觀等。正是在這些強烈,畸形的慾望驅使和錯誤觀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
下面,我重點給同學們講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希望同學們能引以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實際例子講給父母聽,糾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為。
家庭是青少年個體生活、成長的第一空間,是青少年最早接觸的"小社會"。也可以說是一個"大染缸"。這就要求有些同學,是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應是最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會對子女的教化也是最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訓會影響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還世代相傳。調查與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這一環境中能否健康發展,與家長對家庭的責任感,態度,對子女的教育引導,與其自身性格和言行舉止有著密切的聯絡,若父母對家庭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對子女的態度適當,教育、引導得法,自身性格,言行舉止良好,家庭的內聚力,親和力增強,正面影響加大,子女實施不道德行為,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負面影響大,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導致犯罪。
其中影響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親情過剩,疏於管教,家庭暴力,單親家庭,不軌家庭五種。親情過剩。目前,在我國城鎮,18歲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數是獨生子女,這些在"四二一"家庭結構中長大的獨生子女,從小就受到祖輩、父輩的百般寵愛,被過度的親情所包圍,在家中儼然是一個"小皇帝"、"小公主",處於一種特殊的地位,他們中一些人因而養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凡事總是先考慮自己,從個人角度出發,不達目的不罷休。因此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滿足自身的需要,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不受任何約束,甚至以身試法,以致違法犯罪。
疏於管教。一些家長對子女的管教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自覺與不自覺地放棄了對子女的管教義務。對子女身上的錯誤和缺點,或是不聞不問,放任自流;或是晴蜓點水,關心幫助不夠;或是一打一罵了事。更有甚者,為了"發家致富",有的家長竟迫使子女棄學經商,不惜以子女成為新文盲或半文盲為代價。生活在疏於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時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終由小錯而大錯,直至違法犯罪。
家庭暴力。對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來說,因耳濡目染或親身體驗過暴力侵害,心理受損明顯,心中陰影嚴重,致使子女養成仇恨,冷酷,撒謊,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還導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離家出走,到社會上去尋找溫暖與愛心,因而難免被壞人引誘利用;或者導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會"施暴",向"弱者"施暴。單親家庭,近幾年來,家庭離婚解體現象越來越嚴重,單親家庭日益增多,這對青少年健康成長極為不利。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單親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來對子女的關心,體貼,愛護,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長甚至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粗暴的打罵子女,虐待子女。這一切都給子女的身心造成了傷害,一些子女因此變得孤僻、抑鬱、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對學習、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這種心理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導致違法犯罪。
不軌家庭。不軌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中有不道德或違法犯罪行為的家庭。生活在不軌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舉止,久而久之,逐漸同化、墮落,最終滑入違法犯罪的泥潭。
近幾年來,因不良家庭因素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例子屢見不鮮。如:自97年上半年以來,佛山的一個少年暴力犯罪團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僅11歲,最大的17歲,在追求稱霸一方,為所欲為的目標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遠,吃幹吐淨"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夥,五人成群,穿插結合,交替作案,漸漸發展一個犯罪團伙.並於1999年被公安部門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過這次的法制學習,在在座的同學能認清違法、犯法的後果,堅決抵制不良的誘惑,與不良的行為作鬥爭,走正確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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