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試題解析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廣東公務員考試的公共基礎知識科目需要考生複習基礎的法律知識,為了幫助大家對法律知識進行復習和練習,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廣東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試題,供考生備考練習。

  廣東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試題***一***

  1.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要約,旋又發出一份“要約作廢”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長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約作廢”的函件後,忘了交給董事長。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髮函給乙公司,提出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兩個星期,其他條件都可接受。後甲、乙公司未能締約,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是什麼?

  A.要約已被撤回



您正在訪問的文章《廣東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試題解析》因涉及到敏感詞彙暫時無法顯示,我們的工作人員正在加緊處理中,請您稍後再訪問,感謝您的支援!

網站使用說明

1、本網站內容及圖片來源於讀者投稿,本網站無法甄別是否為投稿使用者創作以及文章的準確性,本站尊重並保護智慧財產權,根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並將本侵權頁面網址傳送郵件到[email protected],我們會及時做刪除處理。

2、支付成功後,若無法下載,請掃碼二維碼聯絡客服,我們會及時為您處理。

吉林公務員考試常識習題及答案
廣東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試題解析
相關知識
廣東公務員基礎法律知識例題講解
廣東公務員行測基礎知識例題解析
公務員基礎法律知識習題解析
公務員行測法律知識試題解析
公務員行測法律知識試題解析
四川公選考試法律知識例題解析
公務員基礎政治知識習題解析
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習題解析
廣東公務員基礎國情知識訓練題帶答案
公務員行測法律常識試題及答案

Have any Question?

Let us answer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