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管理職責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11日

  法律援助是國家對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給予減免收費的法律幫助,以維護其法律賦予的權益得以實現的一項司法救濟制度。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集團法律工作的管理,規範公司運作、創造價值、防範風險,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集團和各公司都應遵循法律事務管理辦法,建立相應的重大決策會商制度、合同審查程式、合同管理存檔制度、糾紛處理制度,法律培訓制度、其他法律審查制度。

  三、集團各公司應指定法律事務聯絡人、配備專職法務人員或外聘律師,以便保持集團法律資訊的暢通。

  各公司法務部門每年應將工作進行彙總,向總裁辦書面報告。

  第二章 管理體制

  四、集團按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對集團整體的法律事務進行管控。

  五、集團總裁辦對全集團的法律工作進行統一管理,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由各公司參照執行。

  六、總裁辦對各公司工作進行指導。各公司自行制定的法務管理制度應報集團總裁辦備案。重大-法律事務應及時通報集團總裁辦,事後將處理結果報集團總裁辦備案。

  七、各公司法務人員或法律事務聯絡人,應報總裁辦備案。

  八、各公司外聘律師應由總裁辦與各分公司共同篩選確定,與外聘律師訂立的法律服務合同、律師的應報總裁辦備案。

  第三章 外聘律師管理辦法

  九、外聘律師的篩選與聘用

  1、外聘律師應選擇業務精湛、盡心盡力、在當地或專業上有一定影響力的律師事務所和主辦律師,篩選時應選擇不少於三家律師事務所。

  2、篩選時應取得律師事務所的簡介、主辦律師的簡介、同行業服務經歷、在業內的評價、服務方式與內容、服務報價。由集團總裁辦與各公司相關部門共同考察、評選。

  十、外聘律師的服務

  1、外聘律師法律服務合同一般為一年一簽,律師費分期支付,受聘律師所應保證主辦律師親自處理我公司委託的事務。

  2、外聘律師對重大-法律事務、合同、訴訟等應事前提供法律思路,事後提供法律建議,對處理方案進行評析,提出防範改進措施。

  3、外聘律師應該將法律服務內容定期向總裁辦書面彙報,重大事務承辦同時向總裁辦彙報,重大合同保留“word修訂標記”報總裁辦備案。

  十一、對律師的考評

  每年律師聘用合同結束前一個月總裁辦會同各公司相關部門對所聘律師的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責任心、工作溝通進行考評。

  律師能力優秀、責任心強、溝通及時的繼續聘用。

  律師能力強,但責任心不足的,督促及時改進,否則另行聘請。

  律師工作能力差的,發現後及時解除合同,避免引起風險或損失。

  第四章 重大決策的法律論證與設計

  十二、本辦法所稱公司重大決策是指公司的重大投資、融資、收購、合作,子公司的設立、合併、分立,股權變更、章程修改,對外擔保、智慧財產權等經營決策。

  十三、法律論證的主要內容為:審查論證重大經營決策的合法性及法律可行性;針對經營目標、交易目的提出不同交易模式的法律解決方案;評估不同方案潛在的法律風險、對公司的影響;提出防範化解法律風險的措施;設定的權利義務的法律後果;明確重大經營決策需履行的法律程式;擬定重大經營決策需要簽署的各種合同、協議等法律檔案。

  十四、集團及各公司重大決策前,應將有關的背景資料交法務部門進行法律論證,各公司應將論證的結果在決策實施前報總裁辦備案。未經法律論證的不得實施。

  十五、公司日常法律事務一般由公司內部法務人員負責,對於重大的,無法處理的事務,可以外聘律師協助處理,必要時還可另行聘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請專業律師處理時,應按律師篩選程式進行選定,並注意保密,簽訂保密合同。

  十六、集團各公司每半年應將本單位發生的重大經營決策以彙總表的方式報送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主要內容包括:重大經營決策基本情況,法律論證情況,決策履行情況。

  第五章 合同管理辦法

  十七、本辦法所稱合同管理是指對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糾紛處理、監督檢查、文件保管等與合同有關的行為進行監管控制。

  第十八條 合同管理的原則是“設計交易模式、審查合同訂立、監控合同履行、及時處理糾紛”。

  十九、合同範圍:凡公司與其他公司、單位、個人簽字或蓋章的兩方或多方書面檔案及其附件、往來函件、傳真、電子檔案、會議紀要、備忘錄等均為合同管理範圍。

  二十、合同制定:各式合同原則上由我公司起草擬定,制式的合同應會同外聘律師進行審查,將合同文稿附審查意見報總裁辦備案。

  二十一、合同籤批流程:按合同籤批流程進行審查,公司配備專業法務人員的,由法務人員簽署意見,沒有專職法務人員的 由辦公室合同管理人員 。重大合同應與外聘律師共同審查,或報集團總裁辦共同審查。

  二十二、合同印章的管理:合同印章應由專人進行管理,印章管理人應與業務經辦人、合同執行人、財務管理人分開;印章管理人在加蓋合同章或公章時,應審查合同籤批單上的審批是否完成,沒有完成全部審批流程的不予蓋章。

  二十三、合同跟蹤管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業務部門或財務部門應按合同約定監督、督促合同相對方履行、付款,發生與約定情況不一致情形時,應及時與法務人員溝通;有關合同補充、變更的書面、電子檔案應及時報法務備案。法務人員收到有關情況後應及時提出法律意見,防範合同風險。

  二十四、合同檔案管理:業務經辦人在合同各方都加蓋印章後,將其中一份原件,交管理部門存檔。有關合同履行的所有檔案、傳真、往來函,會議紀要、備忘錄,應將原件存檔。電子檔案應及時取得對方書面認可,並將原件存檔。

  二十五、各公司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與本規定不衝突的,繼續執行。

  第六章 訴訟事務的管理

  二十六、本辦法所稱訴訟事務,是指以各公司為一方當事人,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行政機關受理、裁決的所有爭議法律事項。

  二十七、各公司發生的一般訴訟事務,各公司可自行處理,或委託外聘律師處理。按起訴***應訴***受理階段、庭前準備階段、庭審階段、強制執行階段歸納整理成完整的訴訟事務跟蹤報告,向集團總裁辦備案。

  二十八、各公司發生的重大訴訟事務,應及及時向集團總裁辦彙報。需要委託外聘律師或專業律師的,應與總裁辦共同篩選,並與所聘律師共同處理,以保證工作質量。

  本條所稱重大訴訟事務是指:

  ***一***一審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受理的訴訟、仲裁案件;

  ***二***單項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訴訟、仲裁案件或行政案件。

  ***三***訴訟相對方在五人以上的集體訴訟、仲裁,或對公司整體工作可能造成影響的訴訟、仲裁。

  ***四***其他法律關係疑難複雜、或影響較大的案件。

  二十九、各公司及有關部門在經營管理活動中發現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損害,或者被其他組織或個人起訴而被動參與***包括可能涉及***訴訟活動的,當事人、有關責任人和所在部門、單位應及時收集證據並向所在部門、單位的負責人反映,以備公司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三十、各公司訴訟事務代理實行法律與專業人員雙代理人制。

  三十一、法律糾紛所涉及的相關業務經辦人應全程協助訴訟代理人員處理糾紛,並對糾紛的責任實行終身負責。

  三十二、各公司及其職能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具體協助訴訟代理人員做好有關糾紛案件的處理工作。

  三十三、各公司將本公司當年度處理的訴訟案件統計情況列表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集團總裁辦報告,列表內容包括訴訟案件的件數、當事人情況、案由、標的額、立案日期、結案日期及方式、涉及金額等。

  第七章 法律宣傳與培訓

  三十四、各公司應加強業務相關法律培訓,保障法律培訓的時間和經費,通過規範經營防範風險,提升價值。定期安排法務人員參加專項的法律學習,提高法律水平。

  三十五、各公司法務人員應密切關注法律動態,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作出提示,促使公司及時調整工作方法。

  法務人員應經常性的針對公司經營情況研究法律方案與對策,及時化解風險,防患於未燃。

  第八章 附則

  三十六、本規定所稱重大-法律事務,指涉及公司經營方針、決策的事務,涉及眾多合同相對人的合同***如銷售、物業服務合同***,單項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合同,涉及公司整體經營的事務,重大的法律訴訟、仲裁。

  法務專員崗位職責

  一個公司的法務專員,從法律方面為員工解決哪些問題,具體的崗位職責有哪些呢 以下的法務專員崗位職責資料,可供參考。

  1、解答經營管理中的法律諮詢;

  2、參與公司物資採購專案的招、投標;

  3、審查合同;

  4、制定公司相關制度,並修改、創新;

  5、出具非訴訟事務法律意見;

  6、收集、研究、宣傳新的法律、法規;

  7、辦理訴訟案件。踏實,誠懇,善於學習,具有團隊精神,能夠用法律思維考慮、解決實際問題。

         法務專員職位法務專員崗位職責

  1.協助企業法律顧問起草或組織審查企業的重要規章制度。

  2.參與企業的投資、融資、租賃、資產轉讓、股改等涉及企業權益的重要經營活動的準備工作,並處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3.協助企業法律顧問稽核企業的合同並對其進行歸檔管理。

  4.辦理企業授權委託、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管理企業合同專用章等相關法律事務。

  5.負責企業外聘律師的選擇、聯絡及管理工作。

  6.開展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法律諮詢、培訓和宣傳工作。

  7.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事務。

  篇三:法務專員崗位的工作職責:

  1、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為公司經營決策意向進行法律調研和法律稽核,提供選擇方案和相應法律依據,保障公司經營決策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2、建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規範合同的簽定、稽核、管理和履行等環節。針對不同類別客戶制定公司的標準合同文字。

  3、完善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在合法性的前提下,使公司權利最大化。必要時可採取措施進行適當的法律規避。

  4、建立客戶資信等級評估系統,進行客戶調研和資信評估,實施等級分類,建立客戶管理檔案,保障交易安全。

  5、建立健全公司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祕密保護體系。從公司研發、銷售、客服、經銷商包括客戶等環節進行規範保護。

  6、開展法律培訓,針對管理、研發、銷售等不同人群進行相應的模組化法律培訓,增強大家的法律意識,豐富相關法律知識和實踐技巧。

  7、負責公司的應訴和訴訟事務。

  8、協助人力資源部處理公司內部的勞務糾紛。

  三、法務專員崗位的工作原則:

  1、以經濟法律事務為主。

  2、預防為主。

  3、協助控制、防範公司經營風險,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風險救濟技能。

  4、業務指導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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