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省農村社保最新政策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湖南省的農村社保政策是我們都很關注的,但是現在湖南有出臺哪些最新的社保政策嗎?湖南省農村社保最新政策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2017年最新湖南農村社保政策

  參保條件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二、繳費標準

  新農保繳費標準目前分為五檔: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各地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新農保待遇標準

  一、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

  1.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2.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3.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新農保待遇領取標準

  消費者可按照下述公式計算新農保待遇標準:***一生交的錢+利息+政府補貼***÷139+55=退休後的月領待遇標準。其中:政府補貼各省可能不一樣。55元是國家撥付的。

  假設王先生共繳納6000元新農合,利息約為1000元。那麼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取***6000+300+1000***/139+55=107.52元/月,每年可領取1290.24元。

  湖南省農村社保繳費及領取標準

  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 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農村外商投資企業的在職人員如何交納保險費   農村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在職人員一般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因此,國家對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養老保險所規定的辦法是:交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地方有規定的按地方規定執行。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同制職工,在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係,保管其個人賬戶並計息;凡重新就業的,應接續或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也可按照省級政府的規定,根據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申請,將其個人賬戶的個人交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男年滿 60 週歲、女年滿 55 週歲時,累計交費年限滿 15 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交費年限不滿 15年的,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次性支付給個人。

  城鎮異地就業的職工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城鎮異地就業的職工在交費單位所在地按規定享有社會保險待遇‘沙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將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失業保險生活補助一次性發給本人。

   變換工作時,農民工個人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如何轉移

  根據2010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長期以來,由於養老保險關係不能隨人流動、嚴重傷害了流動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這是因為,一旦流動農民工離開工作地點,唯一的選擇就是退保,而現行的政策是隻退個人交納部分,企業交納部分則給社保機構截留了,也就是說,人走了,卻帶不走企業給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越是用土密集的沿海發達城市,佔農民工的“便宜”也就越多,地方社保也就越富,也更願意為農民工“退保”大開方便之門。但近幾年來、許多地區積極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惠農政策,保障農民工的權宜,出臺了一些有利於促進農民工積極參保的規定。例如,《青島市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的予以封存,在本統籌區域內重新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關係予以接續。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離開本統籌地區重新就業的,經本人申請,社會保險關係可以轉入本人重新參保地。非本市戶籍農民工離開本統籌地區,社會保險關係無法轉移的,經本人書面申請,憑個人身份證可以到所在單位交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社會保險關係終止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湖南省社保基數調整政策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相信大家對社保政策非常感興趣,跟隨小編來一探究竟吧。

  不同類別參保社保繳費基數標準:

  度基準值釋出前,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繳人員***按高檔4025元/月、低檔2415元/月預繳。參保單位的職工個人以其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0%、並按12075元/月封頂、2415元/月保底***暫定基準值為4025元/月***為基數預繳;參保單位按該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為基數預繳。

  對於靈活就業人員而言,如果他們按高檔繳費,每月需繳4025元×20%即805元,全年總額為9660元,如果按低檔繳費,每月繳費2415X20%即483元,全年5796元。不過,對於預繳的個繳人員以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繳費基數可不再變動。如繳費指數小於0.6或1的,本人願意,可在12月30日之前以度基準值補繳調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滯納金***,逾期不再補繳調增。

  據記者從湖南省社保局獲悉,湖南省2015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確定:最高不得高於12132元/月,最低不得低於2426元/月。

  湖南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根據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數而變化調整的。省人社廳和省統計局日前聯合公佈的資料顯示,去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8525元,月平均工資4044元,比上年增長10.6%。據此,2015年度用人單位每月社保繳費基數最低為平均月工資的60%,即4044×60%=2426元***按四捨五入原則***;最高為平均月工資的300%,即4044×300%=12132。

  按照目前的社保繳費政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個人身份參保,其中,按20%的比例全額承擔基本養老保險費。此次,養老保險費的收繳分為兩個檔次,一檔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4044元/月,全年需繳納4044×20%×12=9705.60元;另一檔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426元/月,全年需繳納2426×20%×12=5822.4元。

  2015年初確保企業參保到齡退休人員能夠及時享受養老金待遇,在湖南省2015年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尚未公佈之前,全省社保經辦機構暫按2014年全省上年度在崗平均工資為參照標準,對符合退休條件人員辦理了退休業務。

  新的繳費基數公佈後,將統一進行重新核定、調整。並將對用人單位及職工按新的標準進行社保費用的徵收,凡是今年申報的繳費基數低於此次調整後最低繳費基數的參保企業,須及時對差額部分進行一次性補繳。

  什麼是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是以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為基礎,根據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來衡量確定的:

  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在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300%之間的,按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確定繳費基數;

  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低於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

  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高於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確定。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是制定最低工資標準、計算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以及計發有關工傷保險待遇等方面的參考依據。

  單位繳費基數這麼算

  用人單位依據上年度實際發生的工資總額,如實申報單位2014年度工資總額及職工個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資。根據規定,工資總額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若其小於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以上年度工資總額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對於未按時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按上年度單位繳費基數的110%確定本年度單位繳費基數。

  湖南農村社保查詢方法如下

  湖南省養老保險金查詢網址:/

  【簡訊查詢】

  編輯簡訊 YL+身份證號碼 傳送到10661311***移動*** 10628111***聯通*** 106219125 ***小靈通***

  湖南省養老保險上門查詢

  湖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

  簡介:湖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主要負責指導全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管理工作;擬訂全省新農保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規範管理保險費的收繳、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和管理工作等。

  地址:長沙市天心區青園路18號

  電話:0731-84900321

  湖南省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

  簡介:指導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事務工作。承擔直接管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事務;擬定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的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等工作。

  地址:長沙市天心區青園路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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