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老師關於民主的教育心得
編者按:民主教育是現代的教育理念,但是怎麼做才能民主中有紀律呢?下面我們來看看作者的教育心得吧!
做班主任首先要專制,然後在專制下去追求民主!
開學第一天,我由“絕對信任”引入“絕對服從”,申明我在高二***4***班擁有絕對權威,班主任無論通過什麼渠道獲得的資訊,都必須承認,不能要求班主任提供人證、物證,因為咱們學校沒有攝像頭,無法取得這些,更何況如果班主任陷入這番境地,動不動就要尋找證據,那工作量無法設想——我是教師,不是警察;我是搞教育的,不是搞偵破的——因此,任何人不能向我要證據;由此,引申出高二***4***班的所有科任老師都擁有絕對權威。
9月11日,某某楓被地理老師送到辦公室。一開始,他義憤填膺,把自己描述成一朵花,自己被老師轟出來純粹是老師的錯。我一言不發,拿出《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往桌上一放,盯著他,說:“抄一遍!”他還想辯嘴,我詢問他:“還記得開學時我在黑板上寫的第一個關鍵詞是什麼?”他愣了半天,回過神來:“服從!”然後轉身開始抄寫。
抄到中途,他問:“是不是不抄完就不能回班!”我正在校對文章,沒好氣地回答:“廢話!”他明顯加快了抄寫速度,我強調書寫:“如果寫的字我不認識,你得重抄!”
抄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後,我問他:“你有什麼錯?”他開始“撲撲啦啦”數落自己,一下子說了五六條,什麼不該課堂說話影響別人,不該和老師頂嘴等。我讓他把這些寫下來。寫完後,我中肯地說:“在這次事件中,你也不是一無是處。你服從老師的要求,選擇自己到我這兒來,使事態不再擴大,就做得正確!”然後告誡他:“你必須徵得地理老師的同意才能進班!”他一聽,連忙說:“那我再寫詳細點!”然後轉身開始補充自己的錯誤。
下午去找地理老師認錯,老師教育一番後,讓他回家寫檢查,第二天早晨再看態度。第二天一早,我剛坐到辦公室,他就走進來掏出檢查,讓我看。我看完後,說了兩個字:“等著!”然後我開始上早讀,接著上課。直到第一節課上課十來分鐘,他才進教室——當然是徵得地理老師允許。
我沒有跟地理老師溝通前就對某某楓斷言:“我擁有27年教育教學經驗,學生的年齡從學前班到高三,工作地點從山區初小到西安市,什麼樣的學生我都見過。我不用調查瞭解,用常識就可以判斷:如果老師不是忍無可忍,是不會把你送到我這兒來的!”經過與地理老師、班幹部等溝通,事實上是在地理課上,他先是說話,受到老師的懲罰後又寫語文作業,老師讓他聽課,他辯解說看不見。老師把他的語文作業沒收了,他不依不饒,質問老師憑啥沒收他的語文作業。老師多次勸告他“下課再說”,而他非要當場要回語文作業。老師萬般無奈,只得讓班長把他送到我這兒來。而他來到我這裡卻無限美化自己,什麼我想學習中國文化,我正在背古文,老師……
我在他的檢查後面批到:“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並給他用最通俗的話翻譯了一下:“花言巧語粉飾自己,沒有誠意,自以為可以矇蔽他人的人,不是好人。”某某楓“諾諾”有聲。
社會日新月異,學情千變萬化,理念也在進步,但如果錯誤而片面地理解“民主”“平等”“自由”等概念,其結果就是陷入無窮無盡無聊的辯嘴。無獨有偶,9月12日,高二某班的某某威與老師槓上了,老師說一句,他說三句:“下課鈴打了,我為什麼不能喝水?”“那麼多人吃東西,你咋偏偏點我?”還有其他同學幫腔:“揀軟柿子捏!”
我們辦公室的五位班主任輪番上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老師沒出教室,就沒有下課!”“老師偶爾託會兒堂,還不是為咱們好,希望多給學生講點知識!”“那會兒教室紀律可能比較亂,違紀的同學可能比較多,老師總得點名制止吧?如果點誰,誰都像你一樣質問為啥點我不點別人,老師能管理好班級嗎?”“……”
道理不可謂不透徹,情感不可謂不真摯,可是某某威同學一直是一副憤憤不平、大義凜然的樣子。我氣極了,衝他講了兩個關鍵詞:“你一是愚蠢。本來被老師點個名是再小不過的事了,而現在被你鬧得兩三個小時都下不來,驚天又動地。聰明人是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有極愚蠢的人才無事生非,小事鬧大。二是欠揍。你的這種胡攪蠻纏適合讓黑社會暴揍一頓。”
這種學生當然不是普遍現象,但也絕不是個例。9月13日,***4***班某某翔被化學老師送到我這兒。他的解釋是老師正在講課,而他在做化學作業,言下之意他是天使,非常勤奮刻苦地學習,而老師無事生非打擾了他的學習,應該千刀萬剮。而實際情況是他先跟某某浩說話,被老師點名罰站後,又拿出化學作業寫起來,就是不聽課。
讀者千萬不要認為老師怎麼這麼苛刻?偶爾說兩句閒話,值得如此大動干戈?請用常人正常的思維判斷一下:如果不是萬般無奈,忍無可忍,老師怎麼會點學生的名字?如果不是學生特別極端,做出無法讓老師忍受的事,一個心智正常的老師怎麼會輕易把學生攆出教室?畢竟老師以此謀生,能將就的一定將就下去!
面對自我意識很強的00後,班主任必須先專制,然後再講民主。我要求學生做事雷厲風行,說一不二,比如裝飾教室,規定時間是週五,就必須是週五下午放學前完成,否則嚴懲不貸;可是在週五以前學生可以自由安排,裝飾內容可以跟我商量,也可以做主。這種情況下,學生的意見我大多都會接受。在制定《班級公約》時,我反覆申明:“未盡事宜,班主任處理!”班規再詳細,總有盲區,國家的法律都有人鑽空子,何況幾千字的班規?所以我們班的公約賦予我極大的權力:我可以視情況做出任何處罰決定。所有學生不得以《班規》沒有規定為理由跟我狡辯!
當然,處罰歸處罰,處罰結束後,等到學生心服口服了,我可以想一些緩和的辦法,做到嚴而不殘。按班級公約,某某楓頂撞老師違反了學校的六條紅線,期末將被評為D等。但鑑於他及時停止與老師爭辯,並自覺來到班主任辦公室,事態沒有升級,所以扣除量化積分100分。也就是說只要他通過無論何種方式,掙夠這100分,他的期末等級仍然可以評為A。某某楓一下子來了勁頭,運動會積極參與,並主動拿出《古文觀止》要求背誦,囂張地問:“我背100篇,你獎多少分?”我說:“2000分!”
某某鈞課間玩手機被我發覺,手機沒收,送交政教處,按班級公約將被評為D。一個周後,我找到他,提出他掙夠200分就可以評為A的意見。他精神為之一振,當即表示好好背書以掙分,認真寫作業爭取獎分;運動會選拔志願者時,他一撲上來,舉雙手要求參加。
“民主、法制、自由、平等”這些美好的理念,必須有一個前提:“學生有所敬畏!”失去這個前提,將會淪為無理取鬧。某班的某某威聽到我的第二個關鍵詞,反問我:“老師你在威脅我!”我說:“我不威脅你,因為我的人生跟你沒有交集。我只是給你舉例子,你下課後去問問你高一的同學某某楓,看我是怎麼處理他的?”
作者|金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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