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勞動法工傷規定解讀
工人在工作崗位上發生意外傷害後,應該及時進行工傷認定,通過工傷認定,屬於工傷的,工人可以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新勞動法工傷規定解讀,歡迎大家參考。
新勞動法工傷規定
一、工傷醫療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保險人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
工傷醫療期是指被保險人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工傷醫療期應當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一個月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三十六個月。
工傷醫療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提出意見,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並通知企業和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被保險人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平均月工資。工傷醫療期滿或者評定傷殘等級後應當停發工傷津貼,改為享受傷殘待遇。
二、因工傷住院能夠享受哪些待遇?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在醫療期間可以享受如下待遇:掛號費、治療費、藥費、檢驗費、手術費、住院普通床位費、就醫路費等,由社會保險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
用人單位還應當承擔職工住院治療期間伙食費的2/3,並按當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補助標準進行支付。
如果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或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用人單位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25%的賠償費用。
新勞動法工傷認定範圍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
3、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影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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