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的黑板報的主題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為而獲益.沒有人應當從自己的過錯中獲益。人不應當因自己的不義而獲益。學好法律!小編為大家彙總了一些 ,大家可作為參考,希望大家能夠獲得幫助:
資料1:巧判遺銀
有個賣油郎叫洛孝,一天,在賣完油回家途中拾得錢袋一隻,內裝銀子30兩。回到家中,他母親叫他立即把錢還給失主。洛孝趕到了原來拾到錢袋的地方,正好失主在呼天喊地地找銀子,洛孝就把錢袋還給了他。但想不到的是,可惡的失主不但不表示感謝,卻反咬一口,誣陷洛孝藏了一半銀子,於是兩人發生爭吵,最可氣的是失主竟行凶打人。兩人告到衙門,縣官賈銘升堂,點清銀子是30兩後,開始審問。
縣官問失主:“你丟失了多少銀子?”回答道:“50兩。”“你看見他拾到的,還是他自家承認的?”“是他親口承認的。”縣官對失主說:“他若是賴你的銀子,何不全部都拿走,卻只藏了一半,又自家招認了出來?他不招認,你如何曉得?可見他沒有賴銀之情。你丟的銀子是50兩,而他拾的是30兩,這銀子不是你的,必然是另外一個人失落的。”結果賈銘把銀子判給了洛孝,失主只得含羞噙淚而去,眾人無不連連稱讚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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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2:別具匠心的遺囑
清朝時,有個姓張的富翁,早年以經商為業,後來定居鄉下。張老膝下無子,只有一個獨女。因家中無男兒,便招婿上門。多年之後,張老的小妾卻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取名張一飛。那曾想,兒子剛滿4歲,張老就離開了人世。
臨終前,張老想到未成年的兒子必遭冷遇,有心讓他繼承財產可兒子年紀尚幼,自己怎能放心而去呢?於是,張老絞盡腦汁想出了一條妙計,然後不動聲色地對女婿說:“妾生的兒子不能繼承我的財產,我要把家業託付給你們夫婦。只要養活她們母子,別讓他們餓死凍死就算是你們積德了。”說完把寫好的遺囑交給了女婿。只見遺囑上寫道:“張一非吾子也家財盡與女婿外人不得爭奪。”在女婿看來,就是“張一,非吾子也,家財盡與女婿,外人不得爭奪。”因此他心安理得地佔有了張老的家財。
很多年以後,妾生的那個兒子漸漸長大了,便到官府投訴,要求返還部分應得的財產。張老的女婿把遺書呈給官府,對張老的妾及其兒子的要求置之不理。有一天,上方派一名使者下來複審此案,張老的妾和兒子又趁機再次上告。張家的女婿仍然以遺囑為證。使者見遺囑內容不符合人情事故,心中有些疑惑。他反覆觀看那份遺囑,終於發現了其中的隱祕。於是,開堂公審。在大堂上,使者雙手拿起那份遺囑,重新斷句,對張家女婿念道:“張一非,吾子也,財產盡與,女婿外人,不得爭奪。”然後又說:“你岳父明明說女婿是外人,你還敢繼續佔據他的產業嗎?把‘飛’故意寫成‘非’,是想到兒子幼小,怕你謀害罷了。”於是把家產判給了張老的妾和兒子。人們都稱讚使者,說他辦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更佩服張老的機智,對他那份別具匠心的遺囑玩味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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