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防騙安全知識普及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父母應教導孩子的防騙知識,增加兒童的安全意識。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三大騙術最常見

  犯罪分子拐騙孩子,從月份上講,春、秋、冬季相對較高,春節前後上升明顯。具體時間上,上學、放學的時間段最高發,下午5點至晚上10點高發,需格外警惕。最常見的拐騙方法,主要有三種:

  假冒熟人法。“我是你媽媽的朋友王阿姨呀,她有事來不了,讓我來接你回家”、“XX,你小時候我還抱過你呢”……犯罪分子總會找些藉口,冒充孩子的親人或友人,跟孩子接茬,以騙取他們的信任,繼而將他們拐走。

  物質利誘法。哈爾濱曾發生過一個悲劇,犯罪分子只用了一句“你吃不吃火腿腸”,便將一個11歲的女孩拐走,將其先奸後殺。犯罪分子往往會用糖果、玩具、電子裝置或帶孩子去遊樂園場所玩等為誘餌,吸引小孩,最終達到拐騙目的。

  盜竊搶劫法。趁著大人看管不嚴,比如爺爺在公園看下棋、孩子獨自一人走在回家路上等時機,將孩子偷走或拐走。還有直接從自行車後座或老人懷裡將孩子搶走的情況發生。此外,有些騙子會利用孩子的單純、善良,採用讓他們帶路的方法進行拐騙,這點也需小心。

  ——必須教會孩

  預防是避免孩子被拐騙的最重要途徑。作為家長,一定要有意識地教會孩子下面這些內容,可以通過兒歌、童操、睡前童話、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

  記住家庭地址、聯絡電話。一定要讓孩子熟記家庭住址、父母工作單位的全稱及電話號碼,告訴孩子在迷路或被拐騙時,應找警察或撥打110,同時模擬特殊情況和孩子一起演練。

  不和陌生人說話。這是英國最重要的警語之一,要告訴孩子別跟陌生人說話,並拒絕陌生人的飲料、糖果、禮物和摟抱,不跟陌生人走等,不給犯罪分子誘騙機會。

  3歲學會認方位。在孩子3歲的時候,就要教會他正確認識方向。不妨學學這首歌謠;“清晨太陽升在東,夜裡馬勺北斗星。街道門牌要記清,會認東西南北中。”

  製作護身卡,家中留底,或交幼兒園、小學班主任保管。它也叫兒童身份識別卡,由澳大利亞警察發明,包括孩子的食指指紋、DNA、彩色照片、病案記錄、血型、父母的聯絡方式等。此外,稍大一點的孩子,特別是走夜路的女孩還可以帶個尖叫警報器或者哨子,遇到壞人時就能呼救,威懾壞人。

  走失時站在原地。告訴孩子一旦找不到爸媽,就站在原地不動,但不要坐下或蹲著,以免太隱蔽父母找不到。

  ——家長也不能掉以輕心

  可以說,每一個孩子被拐騙的悲劇,多多少少都與父母的疏忽有關。除了教會孩子以上功課外,家長自己務必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外出時給孩子穿紅色、黃色等鮮豔顏色的衣服,更醒目,更容易被辨別。第二,時刻保證孩子在視線範圍之內。帶孩子外出時,切記不要一遇到熟人或感興趣的事情,就忘了孩子,要隨時注意孩子是否在身旁或在視線範圍內。有急事時,哪怕時間很短,也千萬別讓陌生人照看,應在確保孩子絕對安全後再離開。第三,使用“接送卡”接孩子。到幼兒園或學校接送孩子時,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一定要使用“接送卡”,儘量別讓外人代替接孩子,防止犯罪分子乘虛而入。第四,熟記孩子體貌特徵等,以備急用。孩子一旦失蹤,應及時廣播或報案,孩子的體貌特徵、服飾特徵等就是重要資訊。

  ——發現孩子丟失的處理方法

  第一招,廣播。想辦法找個廣播站、居委會或大學等能釋出廣播的地方,廣播時,一定要講清楚孩子的特徵,如穿什麼衣服、身上有什麼明顯的標誌例如胎記、痣等、父母的姓名和聯絡方式等。

  第二招,採用“十人四追”法。一旦孩子丟失,一定不要放棄自救,可使用“十人四追”法來尋找。“十人四追法”,是指母親必須原地不動,父親召集10人,分粗細兩層尋找。具體人員安排如下:4個人分別向東西南北4個方向在2公里以內,沿大路尋找;4個人前往附近的火車站、汽車站等尋找,範圍仍是2公里以內,以免歹徒抱走小孩後逃往另一個城市;剩下兩人,1人報警,1人呆在家裡,以備孩子自己找回家。

  第三招,報警。報警也是有技巧的,2歲內的小孩還不太會走,失蹤後很可能是被拐騙了,應馬上報警;3~6歲的孩子,活動半徑不會太大,如果找了半小時以上沒找到,且問過幼兒園同學都沒在一起的話,應及時報警;如果是小學生,最好失蹤1小時再報警,並及時聯絡和他關係較好的同學及家長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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