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誠信應考優秀倡議書範文
學風,是讀書之風、治學之風、做人之風,是一所大學的靈魂和氣質,也是一所大學的立校之本;考風,是一種品行、一種責任、更是一種做人之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提倡誠信應考的文書範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提倡誠信應考優秀範本一
一、優良學風,從我做起
努力培養良好的時間觀念、自控意識、求學意識和團隊精神,自覺維護班級整體學習風氣,形成一個人人蔘與、相互監督、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良好氛圍,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和積極的實際行動構建優良學風。
二、知行合一,凝練品格
樹立正確的學習動機,端正學習態度,刻苦踏實,勤奮進取;積極參與課堂活動,專心聽講,勤作筆記,遵守課堂紀律,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充分利用校園學習資源與設施,積極參加各種文體活動,培養綜合學習能力,以拓寬視野,提高素質。
三、志存高遠,勤奮學習
提倡刻苦鑽研,反對浮漂作風;提倡嚴於律己,反對痴迷網路;提倡晨練早讀,反對遲睡晚起;提倡按時到課,反對遲到早退;提倡積極向上,反對頹廢不前;提倡求真務實,反對考試作弊。我們要進一步端正學習態度,增強學習動力,紮紮實實學好專業知識,廣泛涉獵相關學科,拓寬知識面,以更加積極理性的態度投入到學習中。
四、遵守考紀、恪守誠信
堅守內心道德,尊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自覺抵制作弊行為,積極檢舉和揭發考試作弊行為,共同營造“遵紀光榮,違紀可恥”的氛圍。學生幹部、黨員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以實際行動維護考場秩序,為引導同學樹立正確的考試觀,營造良好的考風做出積極努力。
提倡誠信應考優秀範本二
我們出以下考風倡議:
一、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當一名誠信考生。
二、“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三、認真複習,積極備考。
四、團結互助,共同進步。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我們每一名同學都要自覺抵制作弊行為,做一名文明誠信的大學生。 我們要充分把握複習時間,認真準備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以實力爭取優異成績,以誠信展現良好學風。
“行百里者半九十”,期末考試在即,希望同學們抓緊時間,在積累、鞏固的基礎上,認真準備最後階段的複習。
“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複習階段更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在交流中認識自己的不足,在幫助他人的同時,加深自己所學知識的鞏固,取得雙豐收。
最後,衷心預祝同學們能在日常的學習中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在期末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提倡誠信應考優秀範本三
愛的同學們:
期末考試即將來臨,你們面臨的既是一次學習成果的演練,更是一場道德與誠信的考驗。你們準備好了嗎?孟子說:“無轅而不行,人無信則不立。”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在此,院學生會特向同學們發出如下倡議:
1.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
2.嚴格按照考場座位入座。座位依照學號從小到大的順序S型排列。
3.考試時請將身份證和學生證擺在桌角。
4.在監考老師進入教室後,請自覺將與考試相關的教材、複習材料等放到指定的位置。
5.進入考場後請將手機全部關機放在書包裡。
6.考試時不得交頭接耳,不得左顧右盼。
7.桌面、桌洞或者地面上如發現與考試相關的內容也視同作弊。
以下考試違紀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一考試開始前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且不聽從勸告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或者私自調換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後繼續答題的;
四開考15分鐘後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
五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六考試過程中擅自借用或者借給他人考試用具的;
七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八在考場及周邊喧譁影響考場秩序的。
2
以下考試違紀行為,視情節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一閉卷考試期間,將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書本、筆記、紙條、電子裝置等藏匿於試卷、課桌、座位旁、文具盒、考生身上和其他一切可以觀看的地方的;
二閉卷考試期間,預先將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文字、公式、圖表等寫在身上及座椅上,或者其他可以看到的地方的;
三在試卷上辱罵教師,或出現有違背大學生道德準則以及有損大學生形象內容的;
四使用自備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資訊的;
五考試結束後擅自將試卷、答題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六他人強拿自已試卷未及時向監考人員報告的;
七竊取考試試題未遂的。
3
以下考試違紀行為,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一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二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三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資訊的;
四傳、接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五相互核對試卷的;
六考試中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暫時離開考場,在考場外觀看與考試有關的材料或者與他人交談考試內容,或者返回考場後被發現攜帶與考試有關材料的;
七故意多領試卷或在考試中將試卷、答卷私自帶離考場的;
八將試卷帶出考場修改,或者交卷後再返回修改試卷的;
九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十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十一為替考行為提供條件的。
4
以下考試作弊行為,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一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二組織作弊的;
三使用通訊裝置或其他器材向考場外發送或接收資訊實施作弊的;
四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答案牟取利益的;
五搶奪、竊取考試試卷或答卷,或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六考試作弊被發現後無理取鬧,嚴重擾亂考場秩序的;
七其他嚴重作弊行為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應當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的。
開卷考試中經監考人員允許帶入的各類與考試有關的物品只限考生本人使用。開卷考試的考試紀律參照本辦法執行。
最後,衷心祝願同學們在期末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學生會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提倡誠信應考優秀範本四
親愛的同學們: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質,是人的立身之本。東油學子歷來以誠信品格、真實業績成就人生和事業。我們也是學生中的一員,也經歷過挫折和失敗,但只有誠信和勤奮,才是我們追求真理的必經之路,也是我們應該珍惜和擁有的優良考風。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考試工作的相關精神,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做到誠信考試,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首先教務助理團帶著同學們再次熟悉一遍考場規則及有關懲罰措施。
一、東北石油大學本科生課程考試考場規則
1、考生應提前10分鐘,攜帶學生證進入考場,按統一規定的座位號入座。未攜帶證件或遲到30分鐘者,不允許參加考試。考試正式開始30分鐘後可交卷出場。
2、考生只准攜帶考試規定的物品如筆、橡皮、繪圖工具、計算器等進入考場,任何通訊裝置包括手機、BP機等、電子裝置包括商務通、電子詞典、掌上電腦等、書籍、筆記本、紙張或其他資訊載體均不準帶入考場開卷考試時按任課教師要求攜帶必備的考試用品除外。若擅自帶入考場應當按監考教師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如果丟失、損壞,後果自負,否則均按考試違紀或作弊處理。
3、考生進入考場後將學生證放在桌面指定位置,以備監考教師隨時查驗。對於辦理假證件、攜帶假證件參加考試及替考考生將嚴肅處理。
4、考試開始後,考生應首先在答題紙上寫好姓名、學號,不準塗改。如有筆誤需要塗改姓名、學號時,須經監考教師簽字後方為有效。
5、考生在考場內應當保持安靜,應當服從監考教師指揮。如遇到試題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向監考教師詢問,其它問題不得詢問。
6、考試過程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文具用品,個別考生確需借用時,需經監考教師同意並代為借還。
7、考試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生不得無故拖延考試時間,否則將按考試違紀處理。考試結束鈴響以後,所有考生均應停止答題,等待監考教師收完試卷、核實無誤後,方可離開考場。
8、考生應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他人試卷,不準抄襲、夾帶,不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不準為他人提供作弊條件。對考試違紀、作弊或協同違紀、作弊者,沒收其考卷,令其退出考場,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二、違規懲罰措施
1、考試違紀作弊課程成績記為零分,不能參加課程補考考核,須按有關規定申請重修,增加重修課程環節總學分,可能導致不能獲得學士學位。
2、視考試違紀作弊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3、在校期間有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的學生,不能申請推免生資格。
4、在最長學習年限內受到留校察看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學生,不準予畢業。
5、在校最長學習年限內因考試違紀或作弊受到學校記過及以上處分且未解除者,不能獲得學士學位。
6、受到處分的學生,一年內取消一切評獎評優資格,即取消評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資格;取消評校內獎學金資格;取消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等一切評優資格;取消入黨、黨員轉正等資格;取消資助貧困生資格。
7、失去公務員、事業單位等招考資格。如果就業時無法向用人單位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就失去了更多的就業機會。
8、處分檔案如果記錄在案且不撤銷,用人單位對誠信缺失的學生往往會“另眼相看”。
9、《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考生有考試違紀行為的,除取消成績外,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或者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並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同學們,學校對維護公平公正考試的意志是堅決的,採取的措施是多種多樣的,違規必懲,同學們切勿以身試法,要認真複習,積極備考,嚴守考試紀律。教務助理團致力於引導風清氣正的學風考風的初心不會變,將緊跟學校步伐,在學生組織中做最廣泛的宣傳,消除大家在考試違紀作弊認知方面存在的誤區,現特向全體同學發出誠信考試倡議。
同學們,一次考試不及格你還有很多機會,而一次考試作弊你將失去一切機會!誠信考試,拒絕作弊,從我做起!
東北石油大學教務助理團
2019年6月10日
提倡誠信應考優秀範本五
致2016年1月自學考試蘇州考區全體考生:
值此2016年1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即將開考之際,我處鄭重向考生們發出倡議:誠信考試、拒絕作弊、端正考風、淨化考場,做誠實守信的考生。
考試對於各位考生是不斷充實自我、提升和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徑,它既是對知識水平的檢驗,也是對道德與誠信的考驗。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質,是在當今社會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素質基石;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作風正派,嚴於律己,以身作則,也是誠信立人之根本。
考試期間,各考點將加強無線電電磁環境監測,對無線電、手機等電磁訊號進行嚴密監聽、監測和巡查。居民身份證、准考證真偽將經過監考人員的嚴格核查,堅決杜絕替考“槍手”。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考試違紀,將取消考生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試作弊,其當次報考的各科成績無效。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在校學生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或組織團伙作弊的、或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資訊、答案及相應裝置等參與團伙作弊行為的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
去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一系列法律修改決定,其中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對考試作弊行為擬將入刑定罪,具體內容如下:“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也是去年,虎丘法院審理了一起大學生購買考試答案、非法獲取國家祕密一案,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名被告人以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祕密,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考慮到他們的悔罪表現和具備社群服刑條件,分別判處他們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提醒,國家祕密的屬性分為“絕密”“機密”“祕密”。全國統一類考試所涉及的答案往往為絕密級國家祕密,比如高考、研究生考試、自考、成考等。如採用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答案,有可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血的教訓警示我們廣大考生,一定要“精心備考、認真複習,誠信考試、誠信做人”!
蘇州教育考試院 自考處
元月7日
提倡誠信應考的倡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