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模板
專利代理人資格是經特定考核後取得的,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無權接受委託,不能從事專利代理工作。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範文一
甲方委託人:
乙方代理機構:
甲方擬就 專案申請 專利,特委託乙方的專利代理人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指派 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絡人,聯絡人與乙方所發生的與本合同相關的行為視為甲方的行為,若聯絡人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負。
二、甲方的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本專案申請的發明人:
該聯絡方式為雙方規定的乙方與甲方聯絡的地址和電話,若甲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負。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 為甲方代理人。
四、根據甲方的委託書,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五、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若乙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書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專利代理人應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洩密。
七、甲方應充分地向代理人敘述有關內容,提供相關資料,給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況,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八、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一方如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變更或中止合同,應付對方違約金伍佰元整。
十、經雙方同意可終止合同履行,代理費按終止時事務所進行的各項工作結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並預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委託事項終止,但不超過乙方收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之內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西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範文二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智慧財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保護其智慧財產權的需要,委託乙方辦理其智慧財產權事務,乙方具有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頒發的專利代理資質。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信協商的基礎上,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就申請專利相關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代為辦理其專利申請階段的相關業務,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協助發明人完成技術交底書;
完成專利請求書;
撰寫說明書及摘要;
撰寫權利要求書;
專利新申請檔案的首次提交;
專利申請中間檔案的提交;
協助發明人完成技術交底書;
準備需要提交官方的相關表格和檔案;
答覆專利申請階段的各種審查意見通知書。
代繳各種專利申請費用;
第二條 付費標準及方式
甲方應當在合同簽定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和專利申請規費政府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具體如下:
上述費用合計元,,其中,專利申請規費和代理費是在權利要求數量不超過10項、說明書頁數不超過30頁的情況計算的。如果提交專利申請時,由於規費減免或者權利要求數量的原因導致規費和代理費發生變化,按照實際產生費用的收取,多退少補。
根據辦案需要,如產生翻譯費、檢索費、資料費、公證費等費用以及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的其他事項的代理費,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相關費用匯入下列銀行帳戶戶名要寫全稱:
戶名全稱:**智慧財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
賬 號:
開 戶 行: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四條 乙方為經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認可的、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代理機構,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上述事項,依法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乙方代理人在代理甲方委託事項中,應當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對甲方提供的發明創造技術內容、甲方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以及本合同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
甲方應當尊重乙方及其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並對在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悉的乙方的收費標準、乙方的合作者和其他委託人的相關情況以及本合同的內容等事項負有保密責任。
第五條 根據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代理事項,乙方代理人應當依據其經驗、專業知識和甲方提供的反映發明創造技術內容的《技術交底書》撰寫向受理機關提交的檔案,並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在乙方明確要求後,甲方應當將相應的官方檔案送交給乙方。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地向乙方代理人介紹其發明創造技術方案,及時、完整、準確地提供《技術交底書》以及其他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代理人的工作。
甲方對乙方代理人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對於乙方代理人按照官方規定的時限,要求甲方作出明確指示的,甲方應當及時答覆,如果甲方未給乙方作出明確、及時的指示,乙方不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後果。
第六條 乙方代理人應當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從事專利代理業務,依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完成代理事項。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完成日期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並且徵得甲方同意。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代理人提供的代理意見、建議或方案,獨立做出決定。確由乙方失誤導致專利不能授權的,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1、因乙方專利代理人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相應責任: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專利代理人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弄虛作假、偽造事實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或者合同約定費用的。
第八條 與本合同有關或者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或者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雙方印章後立即生效,有效期5年,如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委託的事項尚未全部完成,經雙方協商,可以適當延長至完成該委託事項時終止。本合同終止之後,雙方的保密義務以及與其相關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聯絡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 乙方: 蓋章
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範文三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上海浦東良風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擬就 專案申請 □職務發明 □非職務發明專利,特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 , 為甲方代理人.
二,委託事宜:
申請類別: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①發明人姓名:
②第一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單位程式碼或個人身份證號
地 址: 郵編:
③第二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地 址: 郵編:
三,乙方代理人應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辦理好專利申請,在發明專利公開公告前不得洩密.
四,甲方應根據專利法要求充分公開發明創造的具體內容,配合乙方做好申請工作,因甲方技術交底材料公開不充分造成的專利申請未能獲權,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委託乙方申請專利,如有共同申請人,應將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關申請專利事宜的協議書副本提交乙方.今後如果發生申請權屬糾紛由申請人自身負責.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聯絡人的姓名 ,詳細的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如果變更聯絡人或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應將變更結果及時通知乙方,否則,其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通訊地址或通訊電話及時向甲方傳達智慧財產權局有關檔案包括申請受理,授權通知,專利證書等.
八,根據乙方的收費辦法,雙方商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諮詢,服務等費用為人民幣
元.對於發明專利需繳納實審代理費,人民幣 元.上述費用需在委託時或完成申請檔案時繳納,最遲需在乙方遞交專利申請後一週內結清,逾期不結清,本代理委託合同即為終止.對於專利授權後的監視年費和代繳年費的手續費另收.
九,如專利申請獲得授權,本委託代理合同到獲得專利證書自然終止.如專利申請未通過審查,本委託代理合同到收到專利局的視撤或駁回通知書自然終止.
甲方: 蓋章 乙方:上海浦東良風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代表: 簽字 代表: 簽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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