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分包合同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8日

  我國鋼結構企業數量很多,那麼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及地點:

  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國家經濟合同法條例規定,同意訂立合同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方式及內容

  一、承包方式:總價包乾

  二、承包內容:乙方包鋼結構、屋面、圍護的材料、製作、生產運輸、安裝。但不含土建配合費和防火。

  第二條: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 ¥ 元,含總包費3%;未含稅收,如要乙方提供發票,在總造價的基礎上加5.72%作為稅金。

  第三條:工期:

  工期初定為 天, 從 到 。

  第四條:付款方式與結算方式:

  一、合同簽訂後兩天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二、鋼結構到貨兩天之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貨兩天之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四、工程進度達到80%時,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5%作為進度款,即人民幣: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三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總額的5%的餘款,即人民幣: 整¥ 元

  第五條、工程技術條件:詳見圖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 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鋼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JGJ17-88進行設計選材、製造和安裝。

  二 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相應的國家規定進行設計,生產和安裝。

  三 乙方應嚴格保證材料質量,加工產品嚴格檢驗,檢驗記錄留廠內備查,出廠產品附備查驗檔案。

  四 乙方設計圖紙需及時提交甲方確認後方能製造安裝。

  五 所有鋼結構表面必須作防腐處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對鋼結構的使用性和安全效能負責。

  第七條、驗收和資料:

  一 驗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檢通過後報甲方組織驗收,並以竣工驗收為準。

  2 驗收方法採用國家標準及本合同的質量要求進行質量驗收。

  二 資料

  1 驗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關的產品合格檔案及有關質檢評定資料一式三份,作為整體工程資料備案,資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來往檔案、通知、請示等資料均需有對方工地代表簽字方為有效,如有發生爭執當以有效檔案為依據。

  第十一條、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和進行結算.

  2 及時組織稽核乙方的設計、施工等有關圖紙和工程竣工驗收。

  3 組織鋼結構安裝用工作面的驗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安裝並順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礎平面等不屬於乙方承包內容,甲方必須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責任。

  4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土建等方面的關係。

  5 組織有關單位檢查和處理四邊建築物情況,做好防護和善後工作,因此發生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6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與各方面的關係。負責與有關方面協調,提供本工程水電接駁以及生產臨時場地,提供安裝人員住宿。

  二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組織材料,生產和安裝。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和進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質量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因製作安裝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質量、安裝事故,由乙方負責,返工費用自理。

  3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治安條例,做到文明施工,並對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負責。

  4 負責所有進場材料的保管及未驗收的成品保護。

  5 指派專門工地代表或負責人,以便聯絡工作。

  6 工程竣工驗收後,清理現場包括生產,生活的材料和臨時設施。三日內全部退出現場。

  7 乙方負責自工程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而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免費保修。

  第九條、其它

  1 本工程為專業較強的工程,乙方不得轉包給第三者。

  2 本工程以總價包乾,竣工後按合同不變總價結算。

  3 甲方由於資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沒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應順延。

  4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工期,可根據甲方工地代表簽證後順延。

  第十條: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在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爭執,經協商不能調解時,由廣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滿自行失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項條款禁止單方改動,如需改動,雙方代表人同時簽字,並蓋雙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則視為無效條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範文二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本建設工程的具體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5、資金來源: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 工作日,其中安裝工期 個工作日。

  四、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 GB50017-2002

  五、合同價格

  金額人民幣,以下同 :大寫 五十五萬元整小寫 550000

  六、付款約定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材料到達甲方的施工現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約 40 %,計 220000 元,材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工程進度每星期報一次進度,按進度的80% 預付給乙方

  3、其他約定: 工程完工後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絡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專案經理或施工員後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並在函件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時間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髮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採用在回執上籤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後 48小時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並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於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1 名,姓名為: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專案經理或施工員 。專案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專案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於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專案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絡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專案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專案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專案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專案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2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座標控制點、工程範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並保證資料資料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3、甲方接到圖紙後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並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檔案。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製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築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並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製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並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專案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並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裝置。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於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後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有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為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築規範,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24 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颱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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