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加班費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高校大力提倡加強工作的計劃性,為了使加班管理更為有序,制定了加班費的相關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高校加班費管理條例

  一、加班補助發放標準

  1、考試加班補助

  1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進行的考試監考和閱卷及成績統計補助:20元/天。

  2競賽外出帶隊補助15元/天。

  2、節假日值班補助15元/天。

  3、臨時性代課補助

  在正常工作日由學校安排的臨時代課,代課教師 發放代課補助,補助為3元/節。不再參加質量獎和績效工資的計算

  4、誤餐補助

  學校教職工因公外出去濰城、奎文、高新區以外的地方耽誤正常就餐時,發誤餐補助:10元/餐不再安排工作餐。有關教職工對誤餐原因要詳細說明,報分管領導批准。

  二、加班補助的統計及發放

  1、各處室安排專人做好以上各種加班的記錄和統計工作。每月月底前由分管中小學的校長核對完畢並簽字後,經學校辦公室認定後發放。

  2、統計、核對及發放由教導處負責。

  3、統計發放的表格要規範,由教導處和發放部門存檔和記賬。

  三、加班審批辦法

  1、計劃性加班

  1學校安排的加班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安排並做記錄。

  2各處室計劃安排的大型活動或特殊工作,由處室負責人列出加班計劃包括時間、事由、加班人數,報校長審批。各處室按審批意見安排加班,如有變動及時到教導處更改。

  2、臨時性加班

  工作急需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必須安排臨時性加班的,有關處室負責人先填寫加班申請,經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安排加班,特殊情況必須在加班兩日內補辦手續。

  四、說明

  1、平常舉行的各類集體活動不再給予加班補助。

  2、未盡事宜,由學校辦公會研究決定。

  節假日加班有關規定

  一、加班申報

  1、雙休日及其它節假日各部室因工作需要申報加班,應提前一日填寫《加班申報表》報辦公室無特殊情況不得補報,辦公室統籌安排後報校長稽核。

  2、辦公室依照校長簽署意見,通知各部室落實加班未接通知則不加班。

  二、人員核定

  1、補課期間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加班人員。課程部負責人1名/天,幹事1名。學生 部負責人1名/天,幹事2名/天,校醫1名/天。食堂負責人1名。

  2、其他部室負責人及幹事加班依據工作需要酌情而定。

  3、職工加班人員由主管部室依據實際情況確定與部室人員一併申報。

  三、加班要求

  1、各部室應嚴格按照校長簽署意見落實加班,中途不得增減人員。

  2、各部室要對所屬加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中途不得離崗、脫崗,要切實完成加班任務。

  3、辦公室對加班進行總協調和督導檢查,月底,依據實際加班情況核發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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