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稅務會計專業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稅務會計以國家現行稅收法規為準繩,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運用會計學的理論和核算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稅務活動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的一門專業會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稅務會計資訊披露綜述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資本市場的不斷髮展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不斷完善,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要求相互獨立的客觀環境逐漸成熟,相對於財務會計較為成熟的理論體系而言,稅務會計的體系框架有待建立和不斷完善。經過漫長的歷史變遷,財務會計已經進入了以財務報告披露為主體的時期,會計報表附註在很大程度上擴充了財務報表的內容,使財務報表的資訊更加詳盡,極大地滿足了資訊使用者的需求。而相對於處在發展中亟待獨立的稅務會計而言,它的資訊披露受到了諸多關注。

  一、稅務會計資訊披露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根據稅務會計資訊的使用者所能獲得的資訊形式、內容的不同,可將稅務會計資訊的使用者分為企業內部管理者、稅務機關和其他外部利益相關者三類。對於每一類資訊使用者來說,各自的資訊需求是不同的,如對企業內部管理者來說,需要全面瞭解企業的納稅資訊,從而對稅費支出做出合理控制與規劃;對稅務機關來說,只需要企業按經濟業務的發生如實、及時、足額申報納稅;但其他的外部資訊使用者卻需要了解企業的納稅金額,納稅事項,上繳情況。相較於稅務會計資訊需求的不同,稅務會計資訊的披露程度較低。

  一從企業內部管理者角度看稅務會計資訊披露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稅收支出作為企業的一項成本費用佔比重較大,這對於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業管理者來說,進行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就勢在必行。

  1、非系統性的會計及納稅資訊影響稅收籌劃的制定及實施。管理者是企業內部資訊的重要使用者,他們雖然可以獲得企業全部的會計和納稅資訊,但這些不及時、不繫統的納稅資訊卻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稅收籌劃的制定、測試及實施,從而影響了企業對稅收優惠的選擇、納稅義務的高低及納稅期的選取;同時,在面對投資、融資、經營方式和盈餘分配等不同方案的選取時,也會由於資訊的不完全放棄最優方案,這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2、增大了企業填制納稅申報表的難度與工作量。企業會計人員在填制納稅申報表時,由於會計基礎與計稅基礎不同,許多納稅調整專案必須重新計算、調整,如對固定資產的核算,若企業採用的是加速折舊的方法,而稅法只承認直線法,這種情況下,企業會計人員,必須重新按照直線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將這種會計與稅法的差異計入納稅調整專案。但是,由於固定資產的適用年限較長,購入時間又不相同,隨著時間的推移,調整的難度逐年增加,會計人員工作量也逐年增大。

  二從稅務機關角度看企業稅務會計資訊披露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在進行納稅申報時,要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告、關聯方業務往來報告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1、財務會計報告所提供納稅資訊相關性較低。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所提供的資料來看,它是在企業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根據會計與稅法的差異,通過加減納稅調整額計算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以此作為計稅依據的,由於稅法與會計在收入確認、固定資產折舊計提、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利息支出、業務招待費的扣除等專案在時間與金額上的不同,以及稅法中各種加計扣除、免稅、不徵稅專案的存在,導致企業會計利潤與稅法的應納稅所得額具有較大差異,因此財務報告這種忠於會計準則要求所提供的資訊與稅務機關所需以稅法為依據的資訊相關性較低。

  2、視同銷售的存在增大了稅務機關的徵管難度。除企業所得稅之外,增值稅、消費稅的會計與稅法差異主要體現在視同銷售這一問題上,當企業申報納稅時,要根據現有的會計資料將這部分稅法上視同銷售的事項重新計算,以達到稅法的要求。這一方面增大了企業的工作量,另一方面給稅務機關的稽查、管理工作也提高了難度。即使企業提供的納稅申報表及相關資料是準確無誤的,稅務機關在核對上也會浪費諸多時間,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從其他利益相關者角度看企業稅務會計資訊披露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相較於稅務機關而言,其他外部利益相關者所能獲得的企業納稅資訊相當有限。這些外部資訊使用者僅能夠從財務報告中獲得企業的納稅資訊,又由於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並沒有要求企業對納稅資訊予以單獨披露,除三大報表中要求披露的期初、期末餘額外,對附註中相關資訊的披露也沒有特定的格式及資訊量要求。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相對於其他企業來說比較規範,但仍然有很多家公司在報表附註中僅標明瞭該公司存在的稅種、各稅種適用的稅率和計稅依據,而對具體納稅金額和專案沒有詳盡的披露。此外,對日後各會計期間應交稅費具有重大影響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本期變動金額的原因也沒有詳盡的說明。

  二、完善稅務會計資訊披露的建議及方法

  基於稅務會計資訊披露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以及我國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發展的現狀,要完善稅務會計的資訊披露,必須充分考慮資訊披露的成本與收益,只有在收益大於成本的情況下,改進的建議和方法才能真正有意義、有價值。在我國的各行各業中,企事業單位眾多,規模不一,盈利狀況千差萬別,本文認為改進的稅務會計資訊披露應區別對待。大中企業及盈利狀況好的企業,應當編制計稅財務報告,也就是在原來財務報告的基礎上,嚴格按照稅法要求編制計稅資產負債表、計稅利潤表、計稅會計報表附註;小微企業、近幾年盈利狀況不會有較大改善的企業和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編制會計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表,以此來披露會計和稅法存在的差異,達到充分披露稅務會計資訊的目的。

  一計稅財務報告的編制

  1、計稅資產負債表的編制。對於計稅資產負債表的設計結構和列報專案可參考財務會計報告中的資產負債表來確定;資產類專案應以各項資產的歷史成本為基礎,並結合其計稅基礎計算、分析後進行填列,其中的“應收賬款”專案下應列示其備抵專案“壞賬準備”,壞賬準備的計提應符合稅法規定。“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在列示時,不再考慮“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但也要列示備抵專案“累計折舊”和“累計攤銷”,累計折舊和累計攤銷應按稅法規定計提。“存貨”“、在建工程”在列示時,不再考慮包含“存貨跌價準備”和“在建工程減值準備”,也不再包含“遞延所得稅資產”這一專案;負債類專案應按照計稅基礎計算填列,並不再包含“遞延所得稅負債”這一專案。

  2、計稅利潤表的編制。對於計稅利潤表的編制基礎應嚴格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的要求,來確定各專案的計稅基礎,其格式仍可參考財務會計報告中的多步式利潤表。第一步,計算收入總額。其計算公式為:收入總額=計稅銷售收入+計稅投資收益+計稅投資轉讓淨收入+計稅其他收入其中:計稅銷售收入應包括計稅主營業務收入、計稅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計稅其他收入應包括計稅營業外收入以及稅法上應確認的其他收入,如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的資產等。第二步,計算扣除專案總額。其計算公式為:扣除專案總額=計稅銷售成本+計稅期間費用+計稅投資轉讓成本+計稅其他扣除專案其中:計稅銷售成本包括計稅主營業務成本、計稅其他業務支出和視同銷售成本。計稅其他扣除專案包括計稅營業外支出和稅法上應確認的其他成本費用。計稅期間費用是指按稅法規定能夠稅前扣除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第三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稅收入總額-計稅扣除專案總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第四步,計算應納所得稅額。其計算公式為: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所得稅稅率+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境外所得抵免稅額-計稅投資收益取得時已繳納的所得稅。

  3、計稅會計報表附註的編制。對於影響企業應交所得稅金額的重點專案在計稅會計報表附註中都應有所體現,主要包括:

  1應收賬款及壞賬準備。該專案應能夠說明對本期應收賬款金額變動具有重大影響的專案金額、往來單位名稱,期末按稅法規定計提的壞賬準備等。

  2存貨及增值稅進項稅額。該專案應能夠說明本期購進的存貨及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及其原因,本期用於非應稅專案的存貨及增值稅進項轉出稅額等。

  3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該專案應能夠說明本期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及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及其他原因轉出或轉入的固定資產、本期按稅法規定計提的各項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等。

  4無形資產及累計攤銷。該專案應能夠說明本期購入的無形資產、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及其他原因轉出或轉入的無形資產、本期按稅法規定計提的各項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等。

  5各稅種對應的計稅收入。該專案應能夠分別說明本期發生的增值稅應稅收入、消費稅應稅收入、營業稅應稅收入等專案。

  6各項計稅費用。該專案應能夠單獨說明超過所得稅計稅標準的利息支出、工資費用、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捐贈支出等專案。

  7計稅投資收益。該專案應能夠說明本期取得的各項投資收益及其取得時已支付的企業所得稅等專案。

  8罰沒支出。該專案應能夠說明本期應支付的各項賠款、罰款等專案的金額和原因。

  9其他各項與納稅相關的稅費支出。如支付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企業在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資料時,應提供計稅財務報告、納稅申報表及其他應當提供的資料,上市公司可逐步公開計稅財務報告,特別是計稅財務報表附註的內容。對於企業內部和外部資訊使用者來說,可以通過編制的計稅財務報告,清楚地瞭解企業涉稅資訊,達到逐步完善稅務會計資訊披露的目的。

  二會計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表的編制。

  出於成本收益的考慮,企事業單位可以選擇在會計報表附註中編制“會計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表”,在該計算表中全面披露會計與稅法差異的影響。表內專案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1、收入、利得類調整專案。如企業發生的視同銷售收入、接受捐贈資產的收入、資產評估增值收入、不徵稅收入、減免稅收入等。

  2、費用、成本、損失類調整專案。如視同銷售成本、不可稅前扣除的罰款支出、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加計扣除費用、超標的財務費用、管理費用及銷售費用等。

  3、特別納稅調整類專案。包括稅務機關對企業的轉讓定價、預約定價安排、成本分攤協議、受控外國企業、資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稅等特別納稅調整事項。通過該計算表,各類資訊使用者都能夠基本瞭解會計與稅法差異的構成原因、內容和金額,有助於內部管理者提高其決策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也可以幫助外部資訊使用者準確進行反應,做出相關決策。此外,該計算表還可以對財務報告中的利潤表起到補充作用。

  三、結語

  針對我國這種以稅法為準繩,以財務會計為基礎的稅務會計模式,要適應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必須不斷完善自身的理論框架,並儘快改革實踐中的不合理方面,建立一套真正獨立、完善的稅務會計體系,服務於各類資訊使用者,保證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範文二:國企稅務會計稅法管理簡析論文

  內容提要:隨著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完善和會計職能的變革,稅務會計與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之間的分工越來越明確。鑑於我國稅法越來越健全、稅收管理越來越嚴格、計算要求越來越細化。本文作者認為,借鑑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將企業稅務會計從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分立出來,不僅有可能,而且很有必要。

  一、企業稅務會計的發展、作用及特徵

  企業稅務會計逐漸從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分立出來,成為相對獨立的會計分支,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美國開始的。特別是進入80年代以後,企業稅務會計被人們當作一門學科加以研究。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業,會計的目的是為了編制所得稅申報表,甚至不少企業若不是為了納稅根本不會記賬。即使對大公司來說,納稅也是會計師們的一個主要問題。……稅法對於提高會計實踐水準具有極大影響,並促進一般會計實務的改進及一致性的保持。……通過稅法還可以促進會計觀念的發展。如促進尋求更好的折舊方法和存貨計價方法,澄清了計稅收益的實質和所應包括的,範圍等等。”可見,企業稅務會計對於企業利用稅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確保不固納稅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國從1994年稅制改革以後,稅務管理得到加強。增值稅憑專用發票抵扣稅額方法的實行,使應納稅額的核算逐步走向規範化。對此,各地稅務機關試行了在企業財務會計人員中培訓辦稅員,指定取得辦稅員合格證的會計人員辦理納稅事項辦法。這一辦法,完善了企業涉稅事項的會計核算,可以說是建立我國企業稅務會計的初步探索。

  與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相比較,企業稅務會計的特殊性體現在三個萬面:

  一企業稅務會計要在稅法的制約下操作

  對於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方法、處理方法等,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並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加以選擇。但作為企業稅務會計,必須嚴格按照稅法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運作,受稅收規定製約,不能任意選擇或更改。例如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在固定資產的折舊上、可在現行財務制度規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餘額遞減法、年限總和法等幾種方法中選擇,採用其中一種;在存貨核算中,企業可在加權平均法、後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等五種方法中選擇。但企業稅務會計只能依照稅收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方式及存貨核算方法進行核算,並需報稅務機關批准或備案。也就是說,企業的經濟行為和財務會計核算涉及到稅務問題時,應以稅收規定為依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收規定要求不一致時,應以稅收規定為準繩,進行必要的調整。

  二企業稅務會計是反映和監督企業履行稅收義務的工具

  企業稅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科的一個分支,對企業以貨幣表現稅務活動的資金運動過程進行系統。全面的反映和監督,具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因為稅收規定的計稅依據與企業會計記載反映的依據並不總是一致的,處理方法、計算口徑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差異。對此,企業稅務會計應有一套自身獨立的處理準則,通過稅務會計工作所反映出來的情況,保證企業的稅務活動按照稅收規定進行,使應納稅金及時、足額地解繳,防止偷、逃、騙、欠稅問題發生,保證企業認真、完整、正確地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熟悉稅收規定、未盡納稅義務而受處罰所導致的損失。

  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稅收籌劃的作用

  企業稅務會計不僅僅是對稅務資金運動的反映和監督,而且能通過稅負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納稅人更加明確地利用合法手段來達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目的。具體地說,是指企業稅務會計依據稅收的具體規定和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籌劃企業的經營方式及納稅活動,使之既依法納稅,又可享受稅收優惠,實現企業不多繳稅、減輕稅負的目的。

  二、設立企業稅務會計的必要性

  一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的差別日趨明顯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業納稅仍然依賴於財務會計的賬簿和報表,其財務人員在申報納稅時,頭腦中往往沒有稅務資金流動的清晰、完整,系統的觀念,導致在多層次、多環節、多稅利的複合稅制下顯得無能為力。在較多的情況下只能機械地接受稅務機關的指示或處理。在現實情況下,企業稅務會計只能成為財務會計的簡單附屬,而財務會計又不能全面行使稅務會計的職能,二者互相牽制,影響了各自職能的充分發揮。

  現行的稅制已日趨完善,它與會計制度的差別越來越明顯。l目的不同。財務會計所提供的資訊,除了為綜合部門及外界有關經濟利益者服務外,更主要的是為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服務;而企業稅務會計則要根據現行稅收規定和徵收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正確履行納稅義務。例如納稅申報和稅款解繳是稅收資金運動的結果和終點,是稅務會計應反映和監督的重要內容。由於各稅種的計稅依據和徵稅方法不同,同一稅種在不同行業的納稅人之間的會計核算方法也不盡一致,所以反映各種稅款繳納的方法各不相同。企業應按稅收規定,結合本行業會計特點進行正確的核算。2核算基礎、處理方法不同。當前企業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規定,企業的財務會計必須在“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中選擇一種作為會計核算基礎,一經選定,不得更改。而企業稅務會計則不同。因為根據稅收規定,在計算應稅所得時既要保證納稅人有立即支付貨幣資金的能力和稅務機關有徵收當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慮徵收管理方便,所以稅收制度是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的結合,是實施會計處理的“聯合基礎”。例如房產稅,商品房一經售出,即使購買方未付清房款,房地產商都得按“權責發生制”記入收入;但稅法考慮到房地產商支付稅款能力,規定根據房地產商是否收到房款來確定納稅時間,即以“收付實現制”作稅務會計基礎。又如企業計提上繳主管部門管理費時,先按權責發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終時,如未付出,按稅收規定則應按收付實現制予以衝回,併入本年損益,繳納所得稅。3計算損益的程式和結果不同。企業稅務會計從經營收入中扣除經營成本費用的標準與財務會計不同。如財務會計把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折款從營業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潤結算前扣除,但稅收規定則不允許在計算應稅所得時扣除。4企業稅務會計堅持歷史成本,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而這種價值正是財務會計、管理會計進行核算的重要內容。5企業稅務會計要對納稅申報、稅款解繳、稅款減免、稅收籌劃進行專門核算。而企業財務會計則把以上專案作為附屬,這些差異,成為稅務會計單獨設立的前提條件。

  二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完善稅制及稅收徵管的必然選擇

  一是企業配備既懂稅收規定、又精通會計業務的專門稅務會計人員,根據稅收規定和生產經營情況及時計算、申報納稅,及時、正確履行納稅義務,有助於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上繳。

  二是有利於分清稅企權責,使稅務人員從繁雜的財務賬簿、報表檢查中解脫出來,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稅務機關應有的職責。

  三是有利於稅制結構的完善。企業稅務會計相對獨立於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之後,企業稅務人員能對企業稅務資金的運動情況進行潛心研究,有助於稅務機關發現稅收徵管的薄弱環節及稅制的不完善之處,從而促進稅收徵管走上法制化和規範化的軌道,進一步加速稅制完善的程序。

  三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企業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業作為納稅人應忠實地履行納稅義務,不得片面地為了追求企業利潤的最大化和納稅額的最小化而亂擠成本、擴大費用開支範圍、擴大或多報免稅產品、轉移銷售收入、多提專用基金、搞兩套賬、私設小金庫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實偷。企業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認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認真履行納稅義務,另一方面也應充分享受納稅人的權利,如有權申請減稅、免稅、退稅;有權請求稅務機關解答有關納稅問題;有權對稅務處罰要求舉行聽證;有權向上一級稅務機關提出複議;對上一級稅務機關的複議決定不服時,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對稅務人員營私舞弊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或控告;有權在稅收規定容許的前提下確定企業型別、企業經營方式,以減輕自身稅負等。要充分享受納稅人的權利,必須熟知稅收規定,不僅要熟知稅法原理,更應精通各稅種的實施細則、具體規定和補充規定等;不僅要站在徵稅人角度熟知稅收規定,還應站在納稅人角度正確進行有關納稅的會計處理,並適時做出符合企業利益的、明智的財務決策。

  四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企業正確處理企業與國家之間分配關係的最佳途徑

  企業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業會計學科領域中研究企業納稅及其有關的財務決策和會計處理,首先,是為了完整、準確地理解和執行稅收規定。不能片面地只為緩繳稅、少繳稅、不繳稅。納稅人應樹立牢固的納稅意識和責任感,正確處理企業和國家之間的分配關係。在政策允許下,企業爭取獲得納稅方面的優惠待遇則屬常理。其次,如果現行稅收規定中存在某些“灰色地擴,納稅人從自身利益出發,採取避重就輕、避虛就實等策略也屬合乎情理和法規之舉。目前,國際上合理避稅已很普遍,納稅人樹立避稅意識,既是明智之舉,也是社會進步的體現。當然稅務機關在稅務實踐中,對發現的稅收立法、執法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堵塞漏洞。從這個意義上說,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強化徵納雙方的管理意識和競爭意識的有效途徑。

  三、建立我國企業稅務會計應注意的幾個基本問題

  一我國企業稅務會計應遵循的原則

  1.遵循稅法的原則。企業稅務會計所反映的企業的稅務活動是否合法、正確的標準只能是國家稅法。因此,在企業稅務會計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稅法中有關計稅依據與會計處理的規定,這些規定涉及到賬簿、憑證、會計基礎、會計年度、計算單位和申報制度,特別是涉及到資產會計處理”,這方面的規定更加詳細。企業稅務會計活動的全過程,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稅收法規。

  2.靈活操作原則。這裡所說的“靈活操作”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指企業在進行稅務會計活動中,對於那些與企業納稅關係相對重要的會計事項,應分別核算、分項反映,力求準確;而對於那些與企業納稅關係相對次要或無關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納稅資料真實性的情況下,則可適當簡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與監督相結合。因為納稅申報期一般是在企業會計核算終了之後,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應當在每次預繳所得稅的期限內,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因此,企業既要在日常的會計活動中正確核算各種應納稅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監督相互配合,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及時發現並糾正不符合稅收規定的行為,以免企業遭受處罰,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尋找適度稅負原則。稅務會計的一項重要目標就是為企業管理人員、投資者及債權人提供準確的納稅資料和資訊,以促進企業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對此,企業的稅務會計人員應深刻理解現行稅收規定的有關精神,在符合或不違反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國家的稅收政策是根據全國的經濟情況制定的,具體到某一地區、某一行業、某一產品、某一專案,可能因主、客觀原因而使經濟狀況相對懸殊,有的可能獲得推遲納稅期或減免稅照顧,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顧。企業一方面要綜合權衡各種投資方案、經營方案與納稅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組合,從而達到利潤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業稅務會計活動,從企業經營收入的取得到利潤的形成以及計稅、納稅都要真實反映、正確核算,不允許任何隱匿收入和利潤的現象發生,正確處理國家與企業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及時、足額地向國家繳納稅款。

  4.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即會計核算總體上的客觀性、可比性、一貫性原則,會計資料資訊質量方面的相關性、及時性、明晰性原則,會計修訂方面的謹慎性、重要性原則。它們體現著社會化大生產對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對會計核算基本規律的高度概括和總結。

  二我國企業稅務會計的物件、內容及核算方法

  具體地說,企業稅務會計的物件就是納稅人在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可用貨幣表現的與稅收相關的經濟活動。在實際工作中企業稅務會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確定企業稅務會計的納稅基礎,即稅務登記、變更登記、重新登記、登出登記和納稅申報。

  2.流轉稅、所得稅兩大稅金的會計處理及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環節應納稅種的會計處理。

  3.企業納稅申報表的編制及分析等。

  三我國企業稅務會計應遵循的基本制度

  1.財務會計制度是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財務通則》的要求制定的,與其它專業會計一樣,稅務會計也必須遵照執行。只有當這些制度與稅收規定有差別時,才按稅收的規定執行。

  2.納稅申報制度。納稅申報制度,是企業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程式,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應繳稅款的制度。企業稅務會計應根據各稅種的不同要求真實反映納稅申報的內容。

  3.減免稅、退稅與延期納稅的制度。企業可按照稅收規定,申請減稅、免稅、退稅和延期納稅。按照稅務機關的具體規定辦理書面申報和報批手續,應附送有關報表,以供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前,企業仍應申報納稅;減免稅到期後,企業應主動恢復納稅。

  4.企業納稅自查制度。企業納稅自查,是企業自身監督本單位履行納稅義務,防止和糾正錯計稅、少繳稅、欠稅的一種手段。企業內部對賬務、票證、經營、核算、納稅情況等進行自行檢查,以避免應稅方面的疏漏而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四、對設立企業稅務會計的幾點建議

  要把企業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分立出來,其中雖然涉及許多方面的問題,有些甚至還要補充和修訂《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等。但隨著會計電算化的日益完善和普及,企業稅務會計的具體操作並不是一件繁瑣的工作。田會計電算化給稅務會計所帶來的便利、快捷和高效必將成為稅務會計迅速普及的巨大推動力。

  目前,企業稅務會計在我國基本上還處於構想階段,如何讓其初具雛型,筆者認為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

  一人才方面

  如果說稅務會計的最重要的目標是促進企業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那麼稅務會計的業務素質則是稅務會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證。稅務會計作為融會計知識、稅務知識、法律知識及其相應的實際工作經驗為一體的高智慧活動主體,首先需要社會為其提供充足的業務培訓機會:

  l.在高等教育中開設與“稅務會計”相關的課程,培養具有較深會計理論、稅收理論及法律理論功底的專業人才。

  2.稅務機關應給企業稅務會計常年提供諮詢服務和培訓的機會,以使企業稅務會計及時掌握最新的稅收規定和徵管制度。

  3.企業應樹立正確的納稅觀念,選拔符合稅務機關和企業要求人員擔任稅務會計,併為其提供培訓、調研機會,保證稅務會計質量的不斷提高。

  二組織方面

  健全的組織形式是保證企業稅務會計工作規範化、科學化的必要條件。就我國現狀來看,要設立企業稅務會計,還必須建立註冊稅務會計師協會,定期組織稅務會計資格考試,保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一定水準的執業素質;並對稅務會計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為完善稅收規定和企業決策提供參考。另外,還應制定約束企業稅務會計行為的條例或規定,以減少企業稅務會計不合法行為的發生。

  三法治方面

  隨著稅務會計的誕生,企業會計可能會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為企業制訂出最佳的納稅方案上。這便對企業管理及稅收徵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企業用制度的形式規定稅務會計必須遵循的準則,規定企業的其他管理人員不能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強行要求稅務會計做出違法行為,從而為企業稅務會計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另一方面要求稅務人員要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減少稅務管理上的人治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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