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或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7日

  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範能力。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了做好我公司  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增強駕駛員自身的安全意識,落實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遏制重大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交通事故,切實維護企業和經營者的利益,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營運車輛正常執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二、責任內容:

  1. 駕駛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客運宗旨,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覺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管部門、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2. 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駕駛營運車輛。

  3. 駕駛員必須按規定簽訂駕駛員聘用合同,嚴禁無證駕駛。

  4. 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範能力。

  5. 駕駛員要堅決做到不開超速、超載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湊和車、不開盲目冒險車,不強行會車、不酒後駕車,不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6. 駕駛員要始終保持車容、車貌、車況安全技術性能良好,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車輛檢查,做到勤檢查、親調整,及時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

  7. 駕駛員要積極配合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各項安全隱患,應無條件立即進行整改。

  8. 駕駛員必須做到嚴格執行和遵守物價局核定的票價,不得亂漲價、不得宰客、甩客。

  9. 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滅火器材的日常檢查工作,保證滅火器材合格有效,並按規定放置。

  10. 駕駛員必須自覺執行車輛一、二級維護計劃、重點專案檢查計劃,按時進廠維護車輛。

  11. 駕駛員必須配合車站“三品”檢查工作,杜絕“三品”上車。嚴格按車站管理規定,聽從指揮,堅持做到車輛檢查,報班制度,自覺遵守“三不進站,五不出站” 制度。

  12. 駕駛員要關愛乘客、優質服務,行駛中合理操作,杜絕乘客受傷等意外事件發生。

  13. 各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訂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按照誰駕駛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堅決杜絕不安全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4. 以上各條駕駛員必須遵守,如有違反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均由駕駛員承擔責任。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公司、駕駛員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生效。

  公司  車牌號:

  責任人:  責任人: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篇2

  為確保駕駛員安全行車,自覺遵守交通法則,減少公司不必要的支出,特制定如下制度:

  1. 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學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2. 熱愛車職工作,服從調派,嚴禁公車私用,私事駕車外出,需經申請批准同意,不經請示私自駕車外出,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非公事私自駕車外出,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牢固樹立服務思想,遵守勞動紀律,不搞特殊化,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做到隨叫隨到。

  3. 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4. 各駕駛員應自覺定時維護自己所用車輛,保持車輛清潔。

  5. 認真、準確、填寫行車記錄,當月20日 及時交回派車單,交所屬部門進行稽核。每當出辦完事之後沒有新的工作安排時,應及時返回公司,不得在外逗留或私事公辦,一經發現,給予相應的處罰。

  6.每次加油按里程錶登記實際里程,每月按里程和出車情況核算耗油數量,超出部分,由自己負責。

  7. 認真執行綜合辦關於車輛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

  8. 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9. 駕駛員外出辦事,應自覺遵守交通規章制度,准將車交非司機駕駛;不準開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因個人違反交通規章含闖紅燈、不繫安全帶、佔道行駛、亂停車、超速等所產生的罰單,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不管公事、私事嚴禁酒後駕車,由此造成的事故,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0. 汽車修理,在太原施工的車輛需維修的經車隊審查後進定點維修廠,小問題、小毛病能自行處理的決不送修理廠,車輛的維修、更換配件,要經公司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方可進行維修。在外施工車輛如需大額費用維修的返回公司定點修理廠修理,小額費用維修的通知車隊,經車隊同意後方可維修.

  11.駕駛員無論內外部所運送物品,出去要有出庫單,回來要有回執單,中途出現短缺和損失要由自己負責。發現偷拉私賣現象按情節輕重追究刑事責任。

  12.以上各條請各駕駛員自覺遵守,對當月無出差錯,遵守交通規章的給予安全獎100元年度無發生違反各項條例給予額外獎,年底統一發放。

公司  車牌號:
 
  責任人:  責任人: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篇3

  為保證車輛的安全使用,確保正常的安全營運和人身安全,車輛駕駛人員含兼職駕駛員和自行駕車的專車使用人與公司簽訂本安全責任書,並承諾按本責任書的內容貫徹執行,臨時和兼職駕駛人員同樣適用本責任書。

  一、遵紀守法

  駕駛人員應遵守交通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本著對車輛負責,對行人安全負責,對公司財產負責,對道路安全及暢通負責,對集體榮譽負責的態度,時刻保持強烈的安全意識,時時處處注意安全。

  二、認真學習

  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努力提高駕駛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平時做到認真學習,閱讀交通安全報刊,學習有關交通法規,注意在交通事故事例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確保自身安全行車。

  三、車輛管理

  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堅持例保及定期綜合檢測制度。主動配合公司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定期檢測,強制維護。嚴格執行維修卡記錄制度,按規定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維修作業。車輛收車後,負責做好檢查移交工作,用車前對維修過的部分作特別檢查。按期進行季檢、年檢和節前車輛檢查。

  強化車輛安全保險和各種證件有效的管理,及時辦理交通管理方面的各種審驗手續。

  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愛護車輛,經常保養,保證車體內外清潔。汽車修理,必須經公司同意到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四、行車安全

  駕駛人員按規定對所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認真做好出車前,行車途中、收車後的自檢自查,特別是制動、轉向、傳動系統及燈光訊號裝置檢查。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私自出車、嚴禁開帶病車、嚴禁開賭氣車、嚴禁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交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開與證不符的車輛。隨時注意車輛附屬設施和行車物品的穩固,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長途行車,晚間行車,山路行車注意安全。

  五、交通事故

  如出了交通事故,絕不逃離現場,迅速向當地交警報集,保護現場,積極配合處理。並向公司及保險公司報案。

  六、事故責任處理

  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交通安全法規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反政府交通管理部門或單位車輛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未經公司有關領導同意因私出私車發生的安全事故包括違章,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車輛損失以及交通違法責任由借車人全部承擔。

  2,因駕駛人員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發生的交通事故,經保險公司認定系駕駛人員責任不予賠付的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因公司正常出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非駕駛員負全責,除交通IC卡扣點由駕駛人員負責外,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保險公司賠償外,其餘損失賠償部分由公司承擔,但公司有權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追究駕駛人員的責任。

  4、因駕駛人員違反規定發生的交通違章,交通IC卡扣點和繳納罰款等責任均由駕駛人員承擔。

  5、違章處罰必須在接到通知10日內處理,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責任由違章駕駛人員負責。

  七、罰則

  1、駕駛人員未經公司批准擅自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予以處罰500元,累計2次以上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2、駕駛人員未經公司批准公車私用累計達2次以上,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3、駕駛人員酒後駕車被公安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4,駕駛人員違反本安全責任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傷殘或事故損失金額達5000元以上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臺同。

  八,本責任書一式貳份,雙方各保留一份,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互即生效。

  公司蓋章: 駕駛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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