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下政治知識點
人生最美好的主旨和人類生活最幸福的結果,莫過於學習八年級政治知識了。為大家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一***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1、人格尊嚴權的含義、表現。
①任何公民都享有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與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人格尊嚴權。②這一權利表現為自尊與他尊兩個方面,
③人格尊嚴權具體體現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
2、侵犯人格尊嚴權的後果:
人格尊嚴不可侮,侮辱者必將受到社會道義的譴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保護人格尊嚴權的法律依據:
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4、侵犯人格尊嚴權的事例:
拿別人的生理缺陷開玩笑;按考試成績排座;體罰學生;
5、名譽
①人的名譽是對特定人的品德、才幹、信譽等方面的客觀的社會評價。
②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③客觀公正的社會評價可以使我們獲得精神上的滿足,有良好名譽者不僅可獲得社會的更多尊重,還可獲得經濟利益。④侵害名譽的行為不公踐踏了他人的人格尊嚴,而且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破壞社會道德、危害社會秩序。⑤良好的名譽首先取決於個人的良好表現。
6、名譽權
①中華民族是一個十分看重名譽的民族,崇尚“士可殺不可辱”,以自己的主觀努力追求一個好名聲,歷來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我們要繼承這一傳統,做受人尊重和讚譽的人。良好名譽首先取決於個人的良好表現。不過品行優良者並不總是受到相應的客觀評價,人的名譽權常常會受到侵害。有時,一個誠實的人會被汙衊為騙子,以致蒙受奇恥大辱,社會評價降低,精神異常痛苦。侵害名譽的行為不公踐踏了他人的人格尊嚴,而且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破壞社會道德、危害社會秩序。
②所謂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③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
④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7、侵害名譽權的方式:
①侮辱行為
公然謾罵人人,大庭廣眾之下諷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潑贓物等,都屬於侮辱行為。
②誹謗行為:
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中傷他人等行為、是誹謗行為。
8、侵害公民名譽權的危害:
①不尊重他人、貶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譽受損的侵權行為;
②不尊重自己、損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為;
③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破壞社會道德、危害社會秩序。
9、侵害名譽權的後果:
侵權者輕則受到輿論的譴責,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10、當我們的人格尊嚴權受到侵犯時怎麼辦?
要求停止侵害;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精神損失;情節嚴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1、肖像的含義、製作方法、作用:
肖像是以容貌為中心的人體形象再現
其製作方法豐富多樣,可以用繪畫、雕塑、剪紙、照相、攝像等各種方式再現某個人的音容笑貌
肖像再現了個人的基本特徵,是每個人人體容貌的有形識別標誌,所以,肖像與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離。
12、肖像權的含義,內容:
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製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
公民有權決定是否允許他人給自己畫像、照像或錄影等;有權決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就使用自己的肖像獲取報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獲取報酬方面須由監護人代理或同意。
為了保護公民的肖像不被醜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確認公民的肖像權
13、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及維權依據:
①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的肖像權不容侵害,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擅自將他人的肖像用作廣告或雜誌封面、或印在掛曆上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的肖像權不容侵害,不準擅自將他人的肖像用作廣告或雜誌封面、或印在掛曆上,否則構成侵權。
③毀損、玷汙、醜化公民的肖像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的肖像不容侵害,毀損、玷汙、醜化公民的肖像,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④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的肖像不容侵害,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14、當肖像權受到侵害時怎麼辦?
當肖像權受到侵害時,我們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必要時可提起訴訟以討還公道。
15、姓名的含義:
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筆名、藝名等,它作為將人區別開來的文字元號,傳達一個特定的個性化意義,是每個人人格的基本標誌。
16、法律賦予公民姓名權的原因:
姓名與其所指物件的聯絡如此緊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勢必損害其人格,因此,法律賦予公民姓名權
17、姓名權的含義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並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18、姓名權的內容:
年滿18週歲的成年人有權自主決定自己起什麼名字,有權決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筆名、藝名,有權依照規定變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權由其監護人代為行使。
19、保護姓名權的法律依據:
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20、侵害姓名權的方式、後果及維權方法:
干涉他人使用姓名,盜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
盜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權的兩種具體表現。
無論盜用還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被侵權者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姓名權。
21、啟示:
尊重他人的姓名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姓名權,是現代人應該具備的法律素質。
***二***
我們應盡的義務
1、公民義務的來源:
我們在社會生活國,不僅享有憲法規定的各項基本權利,還要對他人、對社會履行相應的義務。
這些義務來自親情、道德、紀律、法律等各個方面。
法定義務是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必須履行的。
2、我國權利與義務的關係:
在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我們每個人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因此,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觀念,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依法履行義務。我們每個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責任感,自覺履行應盡的義務。
3、我國公民基本義務的含義、內容:
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是公民的基本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依法納稅;等等,
4、公民履行法定義務的意義:
自覺履行這些義務,是我國法律向公民提出來的愛國的具體要求。是我們的“天職”,也是愛國的重要表現。我們要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以履行法定義務的實際行動,表達我們的愛國之情。
5、廣義的義務,既包括法定義務,又包括道德義務
6、道德義務的含義、意義:
所謂道德義務,是指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範,自覺自願地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責任。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廣大社會成員自覺自願地履行道德義務,既利於形成溫馨、和諧的人際關係,又能夠促進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
7、法定義務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法定義務和道德義務密切聯絡。諸如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等道德義務被國家認可為法律規範,即成為法定義務。
二者也有區別。法定義務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道德義務是在社會生活中自發形成的;法定義務以國家強制力作後盾確保履行,道德義務靠輿論、習慣和社會成員自覺自願來履行。
8、公民基本道德規範:
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9、如何忠實履行義務:
法律鼓勵做的,我們積極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好去做。
法律禁止做的,我們堅決不做。
***三***
隱私受保護
1、隱私的含義和內容:
①人生在世,總有一些不願為人所知、侵擾的個人祕密;總有許多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純個人私事,這些都屬於隱私。
②它具體包括:私人資訊,如家庭住址、身體缺陷、婚戀情況、家庭關係、財產狀況等;個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會交往等;私人領域,如住宅、個人行李、書包等。
2、保護隱私的必要性:
①每個人都渴望承社會中保留一塊只屬於自己的空間,這樣才能自由地放鬆自己的身體和心靈,從而獲得內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寧,體會到做人的尊嚴。
②人人有隱私,如果個人隱私被非法公之於眾,人無異於生活在玻璃屋裡,只能在眾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終日。
③在堅持以人為本、崇尚人性與個性的現代社會,必須高度重視對個人隱私的保護,以緩解人們對人格獨立的擔憂,保證人們自由舒暢地生活。
3、隱私權的含義:
隱私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資訊保密的權利。
4、法律保護隱私權的意義:
①隱私權賦予公民對其個人祕密的自由決定權,它劃定了個人空間與公共空間的界限,維護了個人的人格獨立和人格自由。
②法律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能夠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的安定。
5、隱私權的內容:
①公民的住宅屬於公民個人的生活領域,未經本人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監聽、監視,執法人員不得無視法定程式非法搜查。
②公民有權對個人資訊保密。如依法不公開自己的身體狀況、家庭關係、儲蓄密碼等,並禁止他人非法蒐集、傳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資訊。
③公民有權對個人通訊內容保密,對自己的信件、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檢視、刺探或公開。
6、隱私權的真諦
隱私權的真諦是私生活的自由與安寧,保護正常生活不受干擾,內心世界不被侵擾
7、侵犯隱私權的後果:
侵擾他人私生活,公開他人隱私的行為,既是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8、如何尊重他人隱私權:
尊重他人隱私,就要樹立隱私意識。矯正不尊重他人隱私的若干陋習。 尊重他人隱私權,需要強化責任與信譽意識。
9、我們要樹立哪些隱私意識?
破除宣揚人格依附的陳舊觀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間,不搬弄是非、揭人短處、擾人安寧;不因好奇而熱衷於打聽別人私事、傳播別人的祕密。
10、尊重他人隱私權要強化責任與信譽意識。
尊重他人隱私權,需要強化責任與信譽意識。個人隱私權裡無不包含著兩種最忠實的守護――責任和信譽。責任保證個人隱私的安全,信譽體現對他人的忠誠。親人、朋友、同學之間常常會分享一些個人祕密,這是基於彼此信任。此時,我們要承擔塌對這份隱私的責任和信譽,這不但能保護自己的隱私,也是對他人隱私的保護和尊重。
11、侵犯隱私權的方式:
監視、窺視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記、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計刺探他人的祕密,道聽途說傳播他人的隱私,非法利用他人的個人資訊等,都屬於侵害隱私權的行為。
12、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後果:
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13、當隱私權受到侵犯時怎麼辦?
當隱私權受到侵害時,我們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採用自行與侵權人協商、請求司法保護等方式,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若因此造成較大的精神痛苦,還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14、我們在尊重他人隱私的同時,怎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在向熟人敞開心扉時,要認真選擇傾訴物件,因為並非所有的人都具有保守祕密的能力,有的人沒有出賣朋友隱私的意圖,但他的的性格物質卻決定了他難以保守祕密。
在網際網路日益普及的今天,我們在上網時要掌握網上安全執行的知識,以避免個人隱私在網路中被瀏覽和擴散。
保護隱私不等於自我封閉、與世隔絕。當自己遇到麻煩、產生困惑、出現時煩惱時,應學會與值得信任的人溝通和交流,以獲得成長所需的理解和幫助。
15、能夠自覺地尊重和維護隱私及隱私權,是現代文明的標誌,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16、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的法律依據: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人的個人隱私。
17、不得濫用隱私權
任何人不得濫用權利,如果個人的私生活和個人資訊與社會公共利益、社會政治生活有關,則不屬於隱私,不受隱私權保護。
18、什麼情況下公開人的私人資訊,不屬於侵權行為?
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執法機關依法調查和公開當事人的有關資訊,則不屬於侵權行為。
初二下政治知識點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