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選考試基礎法律知識試題答案詳解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在公選考試中,法律知識是考生需要掌握的公共基礎知識之一,為幫助考生鞏固法律知識記憶。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公選考試基礎法律知識試題詳解,歡迎大家備考練習。

  公選考試基礎法律知識試題:

  1.根據憲法,下列不需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的是*** ***。

  A.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B.國務院

  C.***院長   D.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下列哪一項屬於地方性法規可以規定的事項*** ***。

  A.執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事項.

  B.執行部門規章的事項

  C.訴訟和仲裁製度

  D.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3. 我國現行憲法規定*** ***。

  A.社會主義的公有財產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B.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C.社會主義的合法的公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D.社會主義的公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4.某地級市因工作不力提出辭職,則該應向?*** ***提出辭職。

  A.所在市人大 B.所在市的中共

  C.所在省人民政府 D.所在省的中共

  5.目前,中央在城市中清理各種歧視農民工的法律和法規,維護進城民工的合法權益。這主要體現了***  ***。

  A.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B.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原則

  C.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

  D.我國國家機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

  1.【答案】A。

  詳解:《憲法》第92條規定:“國務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本法第128條規定:“***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本法第133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故本題選A。

  2.【答案】A。

  詳解:C、D項只能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規無權規定,排除;我國立法法沒有提到B項的內容;A項是明文規定允許的.故本題選A。

  3.【答案】D。

  詳解:《憲法》第12條規定,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第13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故本題選D。

  4.【答案】A。

  詳解:按照《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27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人民政府領導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大會閉會期間,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辭職,由常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辭職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辭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故本題選A。

  5.【答案】C。

  詳解:清理法律法規,維護民工的權益,主要說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本題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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