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爾自由主義思想簡析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3日
論文關鍵詞:密爾 自由 自由主義
論文摘要:J.S.密爾的自由主義思想,在自由主義發展史上佔據重要的地位,既承接了傳統自由主義,又開啟了新自由主義。具有里程碑意義。他的自由主義思想具有功利性、折衷性和現實性。今天,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型期。對其思想的探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J. S.密爾***1806一1873***是英國19世紀著名哲學家、政治思想家、經濟學家、邏輯學家、倫理學家和文學評論家。他是自由主義思想發展史上一位繼往開來的里程碑式人物,其自由主義思想既承接了傳統自由主義,又開啟了新自由主義,對許多重大間題有精闢獨到的見解。
自由主義思想的核心是處理個人和國家的關係,即個人和國家誰處於優先地位的問題,它強調以理性為基礎的個人自由,主張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都應以維護個人自由為目的。自由主義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紀的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使英國社會結構發生變化,出現了資產階級新貴族與封建土地貴族的分化,新貴族在發展資本經濟方面困難重重,參政要求更是舉步維艱。思想意識上,文藝復興以來的自由、平等、民主等觀念已深人人心,但封建勢力卻竭力剿殺。正是在這樣一個資產階級要求權利的時代,自由主義理論形成和發展起來。整個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自由主義我們稱之為傳統自由主義。
傳統自由主義在政治上主張個人是社會政治生活的中心,個人應當享有政治權利且要維護和尊重少數人的權利,限制政府的權力,反對思想、言論的控制;經濟上反對財產的公有,認為私人資產神聖不可侵犯;奉行“不干涉主義”,放任經濟的競爭,“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宗教文化上,主張政教分離,強調理性和知識、教育的重要性。
19世紀末20世紀初,資本主義進人帝國主義階段。這時,傳統自由主義主張的個人主義和消極國家觀念已無法應對日益加劇的經濟***。壟斷資本控制了國家的經濟命脈,要求政治權力的集中和國家、政府權力的擴張;經濟危機加劇,不干涉的“放任主義”受到嚴重挑戰;工人運動蓬勃發展,民族解放運動日益高漲,傳統自由主義陷人了困境。一種以提倡國家干預社會經濟為特徵的新自由主義興起。這一時期的自由主義,我們稱之為新自由主義。
新自由主義反對個人至上的個人主義,主張依靠群體力量;提倡機會平等,反對個人為所欲為;提倡國家、政府的“積極干預”,認為國家是“必要的善”,反對不受干涉的“放任主義”和國家是“必要的惡”的觀點。
密爾在自由主義理論發展過程中的獨特之處,就在於“他獨自一人將新老自由主義之間的空隙連線起來”「’〕。他的思想具有過渡的性質,中和了傳統自由主義和新自由主義的主張,有著明顯的折衷性和現實服務性。
首先,對人的理性作用認識的轉化。傳統自由主義思想家大多堅持理性主義,認為理性是人的本質特徵,人們按照理性追求自己的利益,人類社會就會走向理想狀態,在解決社會問題時應使現實服從理性。對理性的崇拜,使這一時期的思想具有強烈的革命性。然而,法國大革命給他們上了生動的一課,對理性的崇拜很可能造成非理性的後果,最後自由本身也受到了威脅。密爾則走出了理性,開始重視情感、習俗、經驗等因素對人的政治行為的影響,認為人們對政治權力的服從,情感、習俗、經驗等發揮了更大的作用,因為人們覺得服從要比不服從的利大於弊,快樂多於痛苦。這種轉變表現出更多的改良色彩,對一個處於變革年代的社會更實用。
其次,對自由認識的深化。洛克以來的自由主義者都是從政治權力上考察自由,他們認為自由主要是從國家獲得的,是人們“在他所受約束的法律許可範圍內,隨其所欲地處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動、財富和他的全部財產的那種自由”〔’口。這實際上是在法律範圍內的***。後來,資產階級獲取***後,主張資本從封建殘餘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國家奉行“放任主義”政策,不干涉個人的經濟活動,這時自由的內涵拓展到經濟自由的層面上。
密爾則進一步將***、經濟自由擴充套件為社會自由。在《論自由》一書中,他開宗明義指出:“這裡所要討論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稱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於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川’口‘可見,密爾是從個人和社會的關係角度討論自由的,他既拓展了自由的範圍,把自由引到社會領域,又對其進行了必要的限制,認為個人自由與國家所能合法施用於個人的權力***即群己權界***應有一個明確的劃分,這與傳統自由主義者從天賦權力角度考察自由顯著不同。他認為這個劃分應遵循兩條原則:“第一,個人的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麼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他人若為著自己的好處而認為必要時,可以對他忠告、指教、勸說以至遠而避之,這些就是社會要對他的行為表示不喜或非難時所僅能採取的正當步驟。第二,關於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則應當負責交代,並且還應當承受或是社會的或是法律的懲罰,假如社會的意見認為需要用這種或那種懲罰來保護它自己的話。m [3]102因此,個人有很大的自由,可以“按照我們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們自己的好處的自由”,“在僅只涉及本人的部分,他的獨立性在權利上則是絕對的。對於本人自己,對於他自己的身和心,個人乃是最高主權者”[31io。但是,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說,個人行為的後果不能對他人產生不便,同時還要尊重別人同等的自由權利。對自由的上述理解可謂是對傳統自由主義極力推崇個人自由和新自由主義中“積極自由”二者的折衷。
再次,自由的功利性。密爾說:“的確,在一切道德問題上,我最後總是訴諸功利的,但是這裡所謂功利必須是最廣義的,必須是把人當作前進和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為根據的,這樣一些利益是享有威權來令個人自動屈從於外來控制的,當然,只是在每人涉及他人利益的那部分行動上。由此可知,密爾強調的個人自由是以永久利益為依據的,具有明顯的功利性。但是密爾的自由功利思想,已經拋棄了邊沁式的“個人最大幸福”的利己主義,表現出利他主義的傾向。他不再僅僅關注個人私利,而是強調人的社會性,將個人幸福和社會進步、人類的福社聯絡起來。他認為個人的最終價值體現在對社會的貢獻上,而社會利益整體的進步又取決於全體精神的進步,精神的進步依賴於個人的自由,因為個人擁有自由才會精神舒暢,才會去為他人和社會服務,才會使社會整體進步。這樣,密爾就把個人自由和社會幸福聯絡起來了。那麼,判斷個人行為正當的標準是什麼呢?密爾指出,“功利主義者以幸福為標準定行為之正當,並非指行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指一切相關的人的幸福”[‘〕,也就是“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標準”。這種幸福不僅有量的區分,更有質的不同,精神的幸福遠遠高於肉體的快樂。可見,他的解釋已遠遠超出邊沁,在協調個人和社會的關係上又前進了一步。
最後,個人自由與社會權力。密爾看到如果社會權力擴張,再加上社會對輿論和立法力量的應用,那就會導致“社會的暴虐”或者是“多數的暴虐”。那樣,勢必影響到個體的私域,個人自由或者少數的意見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證。所以,密爾主張思想、討論自由,“一切意見應當允許其自由發表’,***3]5C}。他認為思想、討論自由有助於保護真理***真理就是幸福的獲得***。因為這個意見可能是真理;即便不是真理,也仍可能含有部分真理;假設得勢的意見是真理,但是如果不爭辯的話,就可能成為僵死的教條;這樣,宗教教條也會失去至善性。所以,思想、討論自由與人類的精神福扯密切相關。但這種自由“條件是方式上須有節制’,[3]S6, c。當發表意見的情況足以使意見的發表成為指向某種禍害的積極煽動時,也要失去其特權的。’,〔’」”可見,密爾的思想中始終存在折衷性和現實性。
思想是時代的產物,密爾自由主義思想與他所處的時代是密不可分的。社會轉型是密爾所處的19世紀英國的一個重要特徵。他的自由主義思想作為開啟和傳承新舊自由主義思想的轉折點,其合理成分對正處於轉型期的我們來說,啟發良多。
目前,我國正處於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程序中。市場經濟是追求自由、公平的經濟形態,它主張個體在經濟過程中自由、平等的交換,以個體對正當功利的自由追逐為其內在動力,這就使得市場經濟中的個體自由有陷人極端個人主義泥沼的危險。從密爾的自由主義思想中我們得知,若放任個體自由而無視公共權力,那麼,市場經濟發達和各要素自取其利的目標就不一定能達到均衡,相反,可能會導致市場的失靈和公平的流失;但若注重公共權力,追求公共福利,又可能會導致個體自由的弱化,這樣就與市場經濟的初衷相悖,並且有迴歸計劃經濟的危險。所以,在張揚個性的市場機制和關注總體幸福的公共權力之間應達到一種平衡。這種平衡需要第三元素的介人,它就是社會權力。如果這三者構成有效的三角,互相牽制,就會形成三角穩態。因為社會權力是個體權利和公共權力的聯結點,它既可以吸收個體對公共權力的壓力,又可以緩和公共權力對個體的張力。所以,在個體權利和公共權力兩相擴張的社會轉型期,我們應該去關注社會權力和社會自由,***的市民社會建設,一個健康、獨立的市民社會,一個公平、正義的市民社會,將在兩者之間架起一座橋樑,有效地彌合兩者之間張力留下的裂痕。
密爾強調個人自由應有助於社會進步,同時也有助於社會的和諧。今天,和諧社會的建設不僅關注“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也關注個體的自由和價值實現,關注社會本身的自我建設。人的全面發展和個性自由是社會前進的目標,但是“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川’〕。密爾思想為我們尋求“自由”和“枷鎖”的平衡點提供了致思之路。
洛克和霍布斯自由主義思想比較
哈姆萊特的宗教思想和他的悲劇
論文摘要:J.S.密爾的自由主義思想,在自由主義發展史上佔據重要的地位,既承接了傳統自由主義,又開啟了新自由主義。具有里程碑意義。他的自由主義思想具有功利性、折衷性和現實性。今天,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型期。對其思想的探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J. S.密爾***1806一1873***是英國19世紀著名哲學家、政治思想家、經濟學家、邏輯學家、倫理學家和文學評論家。他是自由主義思想發展史上一位繼往開來的里程碑式人物,其自由主義思想既承接了傳統自由主義,又開啟了新自由主義,對許多重大間題有精闢獨到的見解。
19世紀末20世紀初,資本主義進人帝國主義階段。這時,傳統自由主義主張的個人主義和消極國家觀念已無法應對日益加劇的經濟***。壟斷資本控制了國家的經濟命脈,要求政治權力的集中和國家、政府權力的擴張;經濟危機加劇,不干涉的“放任主義”受到嚴重挑戰;工人運動蓬勃發展,民族解放運動日益高漲,傳統自由主義陷人了困境。一種以提倡國家干預社會經濟為特徵的新自由主義興起。這一時期的自由主義,我們稱之為新自由主義。
新自由主義反對個人至上的個人主義,主張依靠群體力量;提倡機會平等,反對個人為所欲為;提倡國家、政府的“積極干預”,認為國家是“必要的善”,反對不受干涉的“放任主義”和國家是“必要的惡”的觀點。
密爾在自由主義理論發展過程中的獨特之處,就在於“他獨自一人將新老自由主義之間的空隙連線起來”「’〕。他的思想具有過渡的性質,中和了傳統自由主義和新自由主義的主張,有著明顯的折衷性和現實服務性。
首先,對人的理性作用認識的轉化。傳統自由主義思想家大多堅持理性主義,認為理性是人的本質特徵,人們按照理性追求自己的利益,人類社會就會走向理想狀態,在解決社會問題時應使現實服從理性。對理性的崇拜,使這一時期的思想具有強烈的革命性。然而,法國大革命給他們上了生動的一課,對理性的崇拜很可能造成非理性的後果,最後自由本身也受到了威脅。密爾則走出了理性,開始重視情感、習俗、經驗等因素對人的政治行為的影響,認為人們對政治權力的服從,情感、習俗、經驗等發揮了更大的作用,因為人們覺得服從要比不服從的利大於弊,快樂多於痛苦。這種轉變表現出更多的改良色彩,對一個處於變革年代的社會更實用。
其次,對自由認識的深化。洛克以來的自由主義者都是從政治權力上考察自由,他們認為自由主要是從國家獲得的,是人們“在他所受約束的法律許可範圍內,隨其所欲地處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動、財富和他的全部財產的那種自由”〔’口。這實際上是在法律範圍內的***。後來,資產階級獲取***後,主張資本從封建殘餘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國家奉行“放任主義”政策,不干涉個人的經濟活動,這時自由的內涵拓展到經濟自由的層面上。
密爾則進一步將***、經濟自由擴充套件為社會自由。在《論自由》一書中,他開宗明義指出:“這裡所要討論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稱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於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川’口‘可見,密爾是從個人和社會的關係角度討論自由的,他既拓展了自由的範圍,把自由引到社會領域,又對其進行了必要的限制,認為個人自由與國家所能合法施用於個人的權力***即群己權界***應有一個明確的劃分,這與傳統自由主義者從天賦權力角度考察自由顯著不同。他認為這個劃分應遵循兩條原則:“第一,個人的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麼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他人若為著自己的好處而認為必要時,可以對他忠告、指教、勸說以至遠而避之,這些就是社會要對他的行為表示不喜或非難時所僅能採取的正當步驟。第二,關於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則應當負責交代,並且還應當承受或是社會的或是法律的懲罰,假如社會的意見認為需要用這種或那種懲罰來保護它自己的話。m [3]102因此,個人有很大的自由,可以“按照我們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們自己的好處的自由”,“在僅只涉及本人的部分,他的獨立性在權利上則是絕對的。對於本人自己,對於他自己的身和心,個人乃是最高主權者”[31io。但是,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說,個人行為的後果不能對他人產生不便,同時還要尊重別人同等的自由權利。對自由的上述理解可謂是對傳統自由主義極力推崇個人自由和新自由主義中“積極自由”二者的折衷。
再次,自由的功利性。密爾說:“的確,在一切道德問題上,我最後總是訴諸功利的,但是這裡所謂功利必須是最廣義的,必須是把人當作前進和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為根據的,這樣一些利益是享有威權來令個人自動屈從於外來控制的,當然,只是在每人涉及他人利益的那部分行動上。由此可知,密爾強調的個人自由是以永久利益為依據的,具有明顯的功利性。但是密爾的自由功利思想,已經拋棄了邊沁式的“個人最大幸福”的利己主義,表現出利他主義的傾向。他不再僅僅關注個人私利,而是強調人的社會性,將個人幸福和社會進步、人類的福社聯絡起來。他認為個人的最終價值體現在對社會的貢獻上,而社會利益整體的進步又取決於全體精神的進步,精神的進步依賴於個人的自由,因為個人擁有自由才會精神舒暢,才會去為他人和社會服務,才會使社會整體進步。這樣,密爾就把個人自由和社會幸福聯絡起來了。那麼,判斷個人行為正當的標準是什麼呢?密爾指出,“功利主義者以幸福為標準定行為之正當,並非指行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指一切相關的人的幸福”[‘〕,也就是“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標準”。這種幸福不僅有量的區分,更有質的不同,精神的幸福遠遠高於肉體的快樂。可見,他的解釋已遠遠超出邊沁,在協調個人和社會的關係上又前進了一步。
最後,個人自由與社會權力。密爾看到如果社會權力擴張,再加上社會對輿論和立法力量的應用,那就會導致“社會的暴虐”或者是“多數的暴虐”。那樣,勢必影響到個體的私域,個人自由或者少數的意見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證。所以,密爾主張思想、討論自由,“一切意見應當允許其自由發表’,***3]5C}。他認為思想、討論自由有助於保護真理***真理就是幸福的獲得***。因為這個意見可能是真理;即便不是真理,也仍可能含有部分真理;假設得勢的意見是真理,但是如果不爭辯的話,就可能成為僵死的教條;這樣,宗教教條也會失去至善性。所以,思想、討論自由與人類的精神福扯密切相關。但這種自由“條件是方式上須有節制’,[3]S6, c。當發表意見的情況足以使意見的發表成為指向某種禍害的積極煽動時,也要失去其特權的。’,〔’」”可見,密爾的思想中始終存在折衷性和現實性。
思想是時代的產物,密爾自由主義思想與他所處的時代是密不可分的。社會轉型是密爾所處的19世紀英國的一個重要特徵。他的自由主義思想作為開啟和傳承新舊自由主義思想的轉折點,其合理成分對正處於轉型期的我們來說,啟發良多。
目前,我國正處於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程序中。市場經濟是追求自由、公平的經濟形態,它主張個體在經濟過程中自由、平等的交換,以個體對正當功利的自由追逐為其內在動力,這就使得市場經濟中的個體自由有陷人極端個人主義泥沼的危險。從密爾的自由主義思想中我們得知,若放任個體自由而無視公共權力,那麼,市場經濟發達和各要素自取其利的目標就不一定能達到均衡,相反,可能會導致市場的失靈和公平的流失;但若注重公共權力,追求公共福利,又可能會導致個體自由的弱化,這樣就與市場經濟的初衷相悖,並且有迴歸計劃經濟的危險。所以,在張揚個性的市場機制和關注總體幸福的公共權力之間應達到一種平衡。這種平衡需要第三元素的介人,它就是社會權力。如果這三者構成有效的三角,互相牽制,就會形成三角穩態。因為社會權力是個體權利和公共權力的聯結點,它既可以吸收個體對公共權力的壓力,又可以緩和公共權力對個體的張力。所以,在個體權利和公共權力兩相擴張的社會轉型期,我們應該去關注社會權力和社會自由,***的市民社會建設,一個健康、獨立的市民社會,一個公平、正義的市民社會,將在兩者之間架起一座橋樑,有效地彌合兩者之間張力留下的裂痕。
密爾強調個人自由應有助於社會進步,同時也有助於社會的和諧。今天,和諧社會的建設不僅關注“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也關注個體的自由和價值實現,關注社會本身的自我建設。人的全面發展和個性自由是社會前進的目標,但是“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川’〕。密爾思想為我們尋求“自由”和“枷鎖”的平衡點提供了致思之路。
哈姆萊特的宗教思想和他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