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8日

  為加強駕駛員及車輛管理,確保駕駛員管理規範和車輛執行安全,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條例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車輛駕駛員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行車思想,嚴格執行交通法規,堅持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駕車和疲勞駕駛,杜絕違章駕駛,嚴禁晚上長時間打牌甚至賭博,確保行車安全。

  ***二***要切實做好車輛防火、防盜工作,車輛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違禁物品,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三***駕駛員應服從學院辦公室統一安排,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車和隨意交換車輛,更不得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四***駕駛員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五***駕駛員對車輛要經常進行保養和檢查,保持車輛整潔。

  ***六***駕駛員應及時填寫車輛技術檔案,對車輛的行駛里程、維修保養情況及發生交通事故情況進行詳細記載。

  ***七***車輛保險、加油、維修應在學院指定的保險公司、加油站、維修廠家進行,杜絕在車輛維修和油料使用中弄虛作假、虛列名目或者夾帶其他費用等舞弊行為。

  ***八***車輛實行單車核算,一車一檔,發現問題要及時查處,定時進行統計並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九***自覺主動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提高自控能力和約束能力。要注重提高業務技能,確保行車安全。

  二、派車制度

  ***一***除學院駕駛員外,任何人不得駕駛學院車輛。

  ***二***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排程,並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的使用管理。除院領導和辦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員不得指派用車。

  ***三***嚴格車輛派遣審批制度,切實履行車輛派遣審批手續,完善公務用車日常派車手續,認真做好出車記錄。

  ***四***嚴格車輛回場停放和節假日封存制度。特殊情況不能回場停放的,由單位領導批准,指定就近停車場或安全地點寄放。

  三、車輛維修制度

  ***一***車輛發生故障確需維修時,無論問題大小,先由駕駛員申報維修專案,填寫一式兩份的《車輛維修申報、驗收表》,經駕駛班班長提出意見或報辦公室領導審批後方可進廠維修,若執行公務時發生故障,應就近維修,並報告駕駛班班長和辦公室主任。

  ***二***車輛應送申報表指定的廠家送修,不得隨意變更廠家。未經批准私自維修的,費用不予報銷。

  ***三***嚴格按申報表申報維修的專案檢修,對在修理過程中發現的新故障,應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後方可續修。

  ***四***對維修更換下來的部件,駕駛員應帶回交辦公室,否則辦公室不籤驗收表。

  ***五***駕駛員應隨車進廠督修,以便掌握維修專案的到位情況和質量,不隨車進廠或車進廠人就離,按缺勤處理。

  ***六***駕駛員應親自調適維修後的車輛,確認合格後方可在廠家的維修專案單上簽字認可,並填寫驗收表內容報辦公室審批結算。

  ***七***需維護、更新車內設施及購買相關用品時,均應填寫申報表辦理手續後方可實施。

  四、駕駛員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

  對駕駛員認真執行管理規定、安全用車的,給予部門通報表揚,並給予以下獎勵:

  1.全月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者,發月度安全獎100元。全年安全行車無責任、無交通違章者,年終發安全獎500元。

  2.駕駛員補貼實行行駛里程補貼制度,海陵區外長途加報長途補助,政策不變。駕駛員夜餐補助100元/月。

  ***二***懲罰制度

  對駕駛員卻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嚴肅批評教育,並進行以下處罰:

  1.不服從排程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出車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時間內因擅離職守耽誤出車者,每次扣50元。

  3.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院領導本人要求駕駛除外***發現後,一次扣100元,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4.行車中因人為原因造成違章***的,財務不予報銷。

  5.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經濟損失或致人傷害醫療費500元以上的扣發當月安全獎;1000元以上的扣發季度安全獎;3000元以上的扣發半年安全獎,重大交通事故或因違反駕駛員管理制度發生交通事故的扣發全年安全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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