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社會安全事件作為當前社會頻發的突發事件之一,已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秩序。那麼,你知道寫嗎?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一、組織領導
鎮政府建立突發安全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處置轄區內發生的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公共事件和其他群眾性事件的工作協調和指導,必要時可隨時呼叫各種資源,做到快速出擊,快速處置。
總 指 揮:盧良芳 13906573355 政府網:663358
第一副指揮:張連森 13957627213 政府網:667188
副 指 揮:林丁軍 13906769049 政府網:669049
副 指 揮:王天明 13857609829 政府網:669830
副 指 揮:朱志偉 13806592797 政府網:622678
成 員: 王桂禮 童學林 林 森 陳達洲 鄭建華 王福南 黃紹傑 葉鮑榮 柯建勳 葉仙軍 王俊榮
下設三個小組:
1、勸導說服組:
組 長:林丁軍
成 員:王桂禮 王祿雲 韓 鴻 陳達洲 童學林 黃紹傑
鄭建華 葉鮑榮 柯建勳 王俊榮 王福南 朱計明 陳新文
職 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做好調查瞭解的基礎上進行勸導說服工作,穩定群眾情緒,確保場面處置有條不紊進行。
2、處置組:
組 長:朱志偉
成 員:章榮志 林 森 牟錫榮 楊金舜 吳忠華
張功斌 朱國華 羅正榮 朱華青
職 責:迅速配合現場勸導組工作,對無理取鬧的採取強制措施迅速帶離現場,並努力做好現場保護、疏散保衛等工作。
3、資訊彙總組:
組 長:李 斌
成 員:王建國 楊 萍
職 責:及時彙集各類突發事件的資訊,全面掌握髮生的原因,搞好情報預測及向上報告等工作。
二、處置原則
恐怖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公共事件、群體性事件的處置原則,一、必須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照有關規定和分工,各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相互協調:二、必須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維護我國國家主權和利益;三、就地從速、安全穩定、生命第一。
三、工作要求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現場處置人員要佩戴統一標緻,以提高工作效率。
2、各工作組要明確任務、職責,做到任務、人員、責任三落實。
3、黨政辦等後勤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確保物資到位、車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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