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地區農村養老需求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作為處於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邊緣的農村,經濟發展落後,農民生活水平較低,對於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人的生活更加無法得到保障,容易受到多種社會風險的衝擊,農民養老問題亟待解決。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淺析中國貧困地區養老保障模式探索

  論文關鍵詞:貧困地區;社會保障;模式;農民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對國定貧困縣麻城市現行養老保障面臨的問題進行調查總結,並從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視閒分析養老保障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結合我國村民自治理論創新提出村民自治型養老保障模式,在分析其可行性後認為:該模式對我國貧困地區養老保障體系的構建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008年年末全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為559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424萬人。全年共有512萬農民領取了養老金,比上年增加120萬人。全年共支付養老金56.8億元,比上年增加42%。我國養老保險金的缺口按世界銀行的測算將形成債務約3萬億元。60歲以上的老人已佔農村總人口的10.2%,隨著老齡化的到來,這一比例將進一步增加,農村養老保障壓力將進一步加大。現行農村大部分地區養老保障模式的選擇仍停留在試點探索階段,尤其是貧困地區養老保障的運作處於真空區。理論界對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構建仍未形成共識,貧困地區養老保障建立更是難中之難。因而如何在貧困地區構建有效的養老保障模式對於其經濟可持續發展與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貧困地區養老保障概況

  1994年《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和2001年國家《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的制訂實施使老少邊窮地區592個“國定貧困縣”面貌煥然一新,貧困地區的經濟、文化、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升,農村貧困人口也由1978年的2.5億人減少到2007年的1479萬人。與此同時,我國老齡化問題日益凸現,貧困地區老齡化間題尤為突出,貧困地區養老保障的建立迫在眉睫。農村養老保障從20世紀80年代初試至今完善創新階段,養老保障年金來源主要強調個人繳納為主,集體、國家為輔,實行中央、地方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統賬模式”,而實際則是按商業保險的運作模式,養老保障年金來源走個人單方負擔,實行個人賬戶積累模式。伴隨著城市化程序我國基尼係數由1978年的0.21上升至2008年的0.51,城鄉居民收人比已從1983年的最低點1.82:1上升至2007年的3.33:1, 2008年兩者差距有進一步拉大的態勢,相對貧困問題日益嚴重,養老保障金自籌已不現實。且國家社會保障費用在城鄉間分配極不均衡。城市人均社會保障支出占人均GDP的比重為15%,而農村只有0.18%,城市享受的社會保障費用支出是農村的90倍之多,農村仍有6000萬左右的貧困農民得不到任何救助。

  二、貧困地區現行養老保障面臨的問題

  1985年大別山革命老區麻城市農民年人均純收人僅為254元,在國家重點扶貧政策的推動下,2007年麻城市農民年人均純收人達到275***2元,22年間同比增長約11倍,年均增長僅為5%,且僅為同期全國農民年人均純收人4140.36元的66.57%,農民年人均純收人仍處於較低水平。通過對該市三鎮共7個行政村4個自然村涉及人口近1.2萬人***直接被訪87戶,其中“421”家庭11戶,五保家庭10戶,60歲以上老人116人,40歲到60歲151人,40歲以上文盲73人,小學學歷162人,初中學歷68人,高中及以上學歷37人,人均耕地一直在0.86畝左右***以養老保障的現狀與面臨的問題為中心話題的調查走訪,由SPASS 15.0軟體統計得到貧困地區養老保障面臨的主要問題為:對農村養老保障相關知識、政策、法規知之甚少;一代人已過投保年齡***專指五保戶和兩代戶***;兩代人已過投保年齡***專指三代和三代以上戶***;無足夠投保資金;投保容易受保難,存在欺騙嫌疑;子女養老、土地保障足以養老;感覺意義不大,聽天由命;養老保障金低,難以維持正常的生活;自己有足夠能力養老等。其參選戶數分別為:71, 27. 54, 56, 22, 39. 43. 17. 11;所佔比例分別為:81.61%, 31.03%, 62.07%, 64.37%, 25.29%.44.83%, 49.43%, 19.54%, 12.64%。

  三、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視閉下貧困地區養老保障有效需求不足分析

  1.經濟學

  貧困地區經濟正逐步由傳統的小農經濟向以打工經濟為主體、新型小農經濟為補充的格局轉變,戶均絕對收人雖有較大幅度的增長,但較之城鎮經濟的發展仍相對遲緩滯後,相對貧困、絕對貧困並存。一方面這種經濟基礎比較薄弱,尤其在出現金融危機、自然災害、疾病等情況下,農戶很可能再次陷人貧困或極度貧困。另一方面貧困地區人均受教育的年限仍維持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人力資本投資缺失直接限制其收人水平的提升。

  在個人和家庭可支配資金還不充裕的情況下,一方面個人和家庭低收人的“馬太效應”使得現行商業養老保障彰顯門檻過高,直接導致農戶對社會養老保障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健康的認識和追求上升到一個新高,諸多理性農民不再死儲蓄,轉而加大改善生活、關注健康的投資,直接替代了對養老保障的需求。

  2.社會學

  “80後”啃老現象嚴重,養老保障意識較為淡薄,缺乏對養老保障的迫切需求,更趨向於即期消費。老一代則肩負扶持下一代和贍養上一代的責任,雖曾考慮幾十年後的自身養老問題,但低且不穩定的打工、務農收人使他們常常窮於遠期規劃,養老保障似乎是水中月常常被擱淺。諸多證據表明:農村“空巢老人”已成為中國社會中最為弱勢的群體,理應是當下養老保障的主體,但高達39.3%的老人生活貧困,45.3%的農村老人認為生活得不到保障。 土地是農村養老的重要物質資源之一,土地規模大小、土地產出狀況、土地收益等都直接決定土地養老保障功能的大小。貧困地區多為老少邊窮地區,城鎮化程度低,土地破壞程度相對較低,且“80後”不懂農活,使得老一代和空巢老人的人均實際使用土地規模增加,土地作為老一代農民最低養老保障仍有較大前景。

  3.人類學

  貧困地區社會秩序主要靠老人的權威、教化以及鄉民對於社群中的規矩和傳統的習慣來保證,通常法律讓位於禮治。孝敬父母是中國的傳統美德,這也使得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中始終發揮橋頭堡的作用。相伴而生的“養兒防老”、“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文化思想對農村的影響根深蒂固,對於養老的責任在認知上始終堅持認為是子女的義務而非國家養老保障體系。

  在近30年打工經濟衝擊下,無數精英從農村流出,削弱了農業生產的中堅力量,更削弱了地方文化的根基。代溝“消失”,老人內心的孤獨感、遺棄感增強,老人變更消費觀念“留一手”,衍生出節制生育、崇尚自求多福、自我積極養老的文化理念,積極開拓養老的社會化空間正成為時代的潮流。

  四、貧困地區養老保障模式創新

  1.村民自治型養老保障模式

  國內外現行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模式按資金籌集和供給方式的不同劃分大致有社會保險型、福利型、國家保險型、強制儲蓄型四種。我國學者對這四種社會保障模式在中國農村的適用性研究上認為:社會保險型與我國現行生產力狀況相適應,可以作為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主要選擇;強制儲蓄型可作為較發達的農村地區社會保障的補充模式,不具普適性;國家保險型在經濟不發達的農村地區可小範圍、階段性地選擇該模式。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歷史文 化的複雜性、教育醫療水平的差異性等國情,由阿羅不可能定理知不可能有統一的養老保障模式普適於中國農村。

  基於以上分析,筆者從我國農村基層自治中似乎找到一種有效的養老保障方案—村民自治型養老保障制度,該制度主導思想為:以村為單位建立養老保障經辦中心,村民繳費為主、國家為輔、村委會有效參與,村民民主協商最低繳費檔次和受保額度。

  2.村民自治型養老保障模式可行性分析

  首先,覆蓋面廣。該方案實施靈活、簡潔易行,全國農村行政村均可試行,它將中國目前農村試行的養老保險具有明顯的社群性與民主政治緊密結合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使社會養老保障能惠及農村地區的每一個農民。

  其次,養老保障管理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省去建立龐大的管理機構、僱用大批專業技術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導致的鉅額管理費用,省去調查農戶經濟狀況、消費水平等交易成本,間接增加養老保障金的來源。

  再次,提升貧困地區社會互助水平。自治型養老保障制度將推動村委會從傳統管制型向服務型角色轉變,有利於改善幹群關係、增強村民間凝聚力,構建和諧農村。

  最後,提高村民對養老保障的認同感。自治型養老保障機構是由村民參與建立,資金來自村民、集體、國家轉移支付,資金的保值增值風險由國家指定機構負責,養老保障金的籌發主要由村民協商確定,這種充分強調國家責任、村民參與的做法必將提升村民對養老保障的認同感。

  五、結語

  農村養老保障問題一直是近年來學術界研討的熱點問題之一,但相對於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的複雜性、長期性、艱鉅性,我國對該課題的研究仍顯不足。受主客觀條件所限,對貧困地區的調查在質量與數量上不能有效反映貧困地區養老保障面臨的全部問題,但通過深人分析得出:1.當前貧困地區“空巢老人”養老保障主體仍應定位於家庭、政府經費轉撥為輔,逐步過渡到政府為主。2.貧困地區社會養老保障應緊密結合當地經濟、文化、醫療等發展水平,在社會養老保障模式的選擇上求同存異,同時應藉助社會救助、發展慈善事業等其他輔助手段完善養老保障體系。

  範文二:貧困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研究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社會保障在以農業為主的我國越來越重要了,尤其是在貧困的農村,社會保障問題更是得到人們的關注。建國以來,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從無到有發展到現在,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績,但是在貧困的農村地區依然存在著非常嚴重的問題,如保障覆蓋面窄,保障水平低,資金來源不足等。研究貧困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問題並提出可行的實施方案,對於建設和諧社會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社會保障 農村社會保障 貧困地區

  Impoverished local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question research

  Abstract: Along with market economy development, The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has been be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by agricultural primarily our country, In particular in impoverished countryside, The social security question obtains people's attention. Since founding of the nation, Our country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grows out of nothing develope to the present, Has obtained the inspiring result, But still has extremely serious issue in the impoverished countryside area, Like the safeguard coverage is narrow, The safeguard level is low, capital source insufficiency and so on. Studies the impoverished local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question and proposed the feasible implementation plan, says regarding the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society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impoverished area

  社會保障是一國政府為全體國民***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因各種原因失去收入來源而生活貧困時,向他們提供的生活保障。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能不考慮到我國的地區差異。我國貧困地區人口比重大,經濟發展程度相對較低,而且集中了我國大部分的貧困人口,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任務更艱鉅,貧困農村社會發展中的問題更為突出,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緊迫性更為明顯。我國目前正在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主要限於城鎮地區,儘管從1991年開始已經在發達的農村地區進行了商業性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試點,但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制度在農村地區仍是一個空白。我國現在仍然是一個農業大國,建立較為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其迫切性及意義不亞於城鎮的社會保障。

  一、貧困地區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

  建國50多年來,我國部分農村地區建立了一些初步的社會保障制度,對於保障人民生活***,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都曾發揮過極為重要的作用。部分地區解決了部分群眾“老有所醫,老有所養”的問題。但是,由於它是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在自給自足自然經濟的基礎上逐步形成和發展的,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推進,它對農村社會發展的保障功能,卻沒有很好地發揮出來,存在多方面的弊端和問題。

  ***一***範圍小,覆蓋面窄

  1994年,建立社會保障網路的鄉鎮雖達14854個,卻僅佔全國鄉鎮總數的31%,建立社會保障基金會的村委會僅佔24%。沒有建立社會保障機構的地區,儘管集體也以公益金和合作醫療基金的形式向農民收取社會保障費用,但由於個人繳納的公益金只是贍養無兒無女的孤寡老人,社會供給性差,而且使用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農民沒有積極性。而且大部分鄉鎮企業和私有企業以及農村勞動力就業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三資企業對農村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基本上是空白。這種情況,使國家無法對農村勞動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極不適應多種

  所有制並存的格局。

  ***二***保障水平低下

  由於我國農村經濟長期處於極低的發展水平,農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極其有限,所以他們用於社會保障方面的消費,也只能是一種低水平的社會保障。例如,自1992年開始在全國推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儘管民政部門和政府其他部門投入了相當大的精力,但距離農民最基本的養老需求的滿足尚有相當距離。農村的醫療保障制度也基本上處於同樣的境地。農民很多情況下都陷入缺醫少藥、療費昂貴、毫無醫療保障的窘境,社會保障無論是範國還是標準都是很低的。有調查顯示,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享受社會保障的11%,可見保障水平之低。

  ***三***社會化程度低

  目前,在我國農村推行的各種社會保障制度從嚴格意義上說都不是真正的社會保障,而僅僅屬於社群保障。農村以養老、醫療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工作僅在小範圍內實行。沒有在全國範圍內大面積推廣,社會保障基金調劑範圍小,在如何確定福利水平與經濟發展的關係方面國家沒有一個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數量規定。全國雖有1100個縣開辦養老保險,但參加人口只佔總人口的10%,積極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解決部分群眾“病有所醫”的問題,但是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人口在保健醫療問題上對集體的依附關係,醫療保障只是社群化,而不是社會化。一般說來,經濟較發達的東部農村地區,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亦較高,而經濟不發達的西部地區,則集中了我國大多數貧困人口,許多人連溫飽還未解決,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另外,農村地區各社會保障專案發展不平衡,大部分地區的農村社會保障專案不全,而且各專案間缺乏有機聯絡,構不成整體優勢。

  ***四***資金來源不盡合理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資金來源是以農民個人激納為主,集體次之,國家為補充。這使國家和集體所體現的社會責任過小,不僅造成了資金來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標準,而且也影響了農村參加養老和醫療等保障的積極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難度。所以我國應儘快改變目前這種資金來源方式,尋找適合我國貧困地區實際情況的多渠道的來源方式。

  ***五***立法不健全,管理不夠科學與規範

  首先,管理體制不順,表現為政出多門,管理多頭。民政部門、計生委、基金會、壽險公司等機構涉及了農村社會保障,導致相互扯皮,辦事效率低下的狀況。其次,有些地方的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難以保證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再次,國內尚未立法,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由於多家分割,條塊分割,職權不分,缺乏監督,使本來已經夠亂的管理體制更加混亂。

  二、貧困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的成因

  ***一***貧困地區的農村人口比重較大

  貧困地區城市化僅為20%左右,低於全國20個百分點,這使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遠高於我國其他地區。而且由於貧困農村城鄉非農經濟不發達,廣大農村人口又大多積澱在農業領域。1999年,我國農村第一產業從業人員佔總就業人員的比重高達63.7%,而其它產業從業人員的比例又遠遠低於其他地區。農村人口比例大,農業從業人員比重高,那麼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任務和負擔重,這是顯而易見的。

  ***二***農民收入水平低下

  貧困地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低,貧困面大,貧困率高,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其人均可支配收入遠遠低於其他地區。另外,貧困地區農業產值水平低,農民人均收入水平低,加上非農產業落後,農民從事非農產業擴大收入的機會也很有限。大部分地區的居民收入還處於維持生計水平的狀態。收入的低下使他們維持基本生活都很困難,根本不會考慮社會保障的問題。所以,農民收入低會嚴重製約其對加入社會保障網的積極性。在當前這種情況下,要農民自己出一部分錢,無疑還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三***政府財政困難大

  由於一系列原因,貧困地區各級政府的財政困難較大。以1998年的統計資料為例,西部11個省區市財政收入共868.58億元,財政支出則高達1678.21億元,收支相抵,赤字為809.63億元,財政赤字為當年財政收入的93%。分省區看,則各個省區市都有赤字。而東部地區地方財政既能辦大事,又能有節餘,並且還有潛力可挖,西部則支出不大,赤字不小,暫時也沒有多大的潛力可挖。如果在現有財力的基礎上再增加大筆的建立社會保障體系支出,地方財政可謂是雪上加霜。

  很顯然,貧困農村經濟實力薄弱,三農問題突出,地方財力又很有限。而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從總量上看首先是大筆的、而且是持續的支出,然後才是持續的受益。它的財政支付能力和農民的經濟承載力的困難是問題的核心。解決支出的問題在先,辦成好事的收穫在後。解決社會發展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在先,形成良性迴圈在後。這是對在此地區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難題所做的基本估計。

  三、建立貧困地區農村社會保障的重要性

  建立和完善貧困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健全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對國民收入再分配、矯正收入分配市場失靈的有力手段,是促進社會公平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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