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的所得稅法
有同學問:是什麼,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91年4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5號公佈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所得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年所得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本法所稱外國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和雖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第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總機構設在中國境內,就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所得稅。外國企業就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所得稅。
第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的所得額。
第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和外國企業就其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的所得應納的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的所得額計算,稅率為30%,地方所得稅,按應納稅的所得額計算,稅率為3%.
第六條 國家按照產業政策,引導外商投資方向,鼓勵舉辦採用先進技術、裝置,產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商投資企業。
第七條 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和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24%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或者設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屬於能源、交通、港口、碼頭或者國家鼓勵的其他專案的,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八條 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的企業所得稅,但是屬於石油、天然氣、稀有金屬、貴重金屬等資源開採專案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十年的,應當補繳已免徵、減徵的企業所得稅稅款。本法施行前國務院公佈的規定,對能源、交通、港口、碼頭以及其他重要生產性專案給予比前款規定更長期限的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待遇,或者對非生產性的重要專案給予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待遇,在本法施行後繼續執行。
從事農業、林業、牧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依照前兩款規定享受免稅、減稅待遇期滿後,經企業申請,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在以後的十年內可以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徵15%-30%的企業所得稅。
本法施行後,需要變更前三款的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的規定的,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第九條 對鼓勵外商投資的行業、專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免徵、減徵地方所得稅。
第十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於該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准,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40%稅款,國務院另有優惠規定的,依照國務院的規定辦理;再投資不滿五年撤出的,應當繳回已退的稅款。
第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第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來源於中國***的所得已在
***繳納的所得稅稅款,准予在彙總納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扣除額不得超過其***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第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設立、遷移、合併、分立、終止以及變更登記主要事項,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或者變更、登出登記,並持有關證件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變更、登出登記。
第十五條 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按年計算,分季預繳。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
第十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應當在每次預繳所得稅的期限內,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的財務、會計制度,應當報送當地稅務機關備查。各項會計記錄必須完整準確,有合法憑證作為記帳依據。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的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同國務院有關稅收的規定有牴觸的,應當依照國務院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納稅。
第十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清算時,其資產淨額或者剩餘財產減除企業未分配利潤、各項基金和清算費用後的餘額,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為清算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所得稅。
第十九條 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
費和其他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上述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絡的,都應當繳納20%的所得稅。
依照前款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實際受益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額中扣繳。扣繳義務人每次所扣的稅款,應當於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扣繳所得稅報告表。
對下列所得,免徵、減徵所得稅:
***一***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免徵所得稅;
***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給中國政府和中國國家銀行的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
***三***外國銀行按照優惠利率貸款給中國國家銀行的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
***四***為科學研究、開發能源、發展交通事業、農林牧業生產以及開發重要技術提供專有技術所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經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其中技術先進或者條件優惠的,可以免徵所得稅。
除本規定以外,對於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需要給予所得稅減徵、免徵的優惠待遇的,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稅務機關有權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的財務、會計和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有權對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情況進行檢查。被檢查的單位和扣繳義務人必須據實報告,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者隱瞞。
稅務機關派出人員進行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並負責保密。
第二十一條 依照本法繳納的所得稅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所得為外國貨幣的,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佈的外匯牌價摺合成人民幣繳納稅款。
第二十二條 納稅義務人未按規定期繳納稅款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未按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變更、登出登記的,未按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會計決算報表或者扣繳所得稅報告表的,或者未將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登記或者報送,可以處以五千元以下的***。 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登記或者報送,逾期仍不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或者仍不向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會計決算報表或者扣繳所得稅報告表的,由稅務機關處以一萬元以下的***;情節嚴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不履行本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不扣或者少扣應扣稅款,由稅務機關限期追繳應扣未扣稅款,可以處以應扣未扣稅款一倍以下的***。
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的期限將已扣稅款繳入國庫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可以處以五千元以下的***;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稅務機關依法追繳,並處以一萬元以下的***;情節嚴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採取隱瞞、欺騙手段偷稅的,或者未按本法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經稅務機關催繳,在規定的期限內仍不繳納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應繳納稅款,並處以應被稅款五倍以下的***,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或者扣繳義務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規定納稅,然後可在收到稅務機關填發的納稅憑證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複議。上一級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複議決定。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複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複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複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做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法公佈前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依照本法規定,其所得稅稅率比本法施行前有所提高或者所享受的所得稅減徵、免徵優惠待遇比本法施行前有所減少的,在批准的經營期限內,依照本法施行前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沒有經營期限的,在國務院規定的期間內,依照本法施行前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所訂立的有關稅收的協定同本法有不同規定的,依照協定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國務院根據本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本法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同時廢止。
以下是小編的推薦閱讀:5個心理技巧,讓你更理性地看待別人的眼光
也許你會因為害怕被他人或者大部分人評判而放棄了你想要追求的東西;也許你會因為通過之前的經歷知道他人會對你的行為做出怎麼樣的反應而不去改善自己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關心他人對你行為的看法有助於你得到有益的回饋,並有助於你保持穩定。但太在意他人的看法會使你一直停在同一個地方,更會讓你停滯不前不敢去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那麼你該怎麼去克服這個問題?通常,人們對於這個問題會有許多不同的想法和觀點。但是你可以去學習怎樣更好的去看待別人的眼光。
一、人們其實並不會像你想的那樣去看你,或者關注你在做些什麼
人們往往會因為擔心別人的看法而停滯不前,通過我的經驗,我發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於人們腦海中別人會很關注你到底在想什麼做什麼的觀念。在這個星期或者這一年的餘下的日子裡你或許都在擔心別人會嘲笑或者議論你的所作所為。
但實際的情形是他們往往在忙著關心自己的的事,並且他們也會擔心別人會怎麼看待他們。或許這個事實會讓你覺得自己有些微不足道,但事實上,這麼想會讓你感到比以前輕鬆了許多。
是的,在你的腦海裡你也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但不要認為別人也是這麼想的。因為在他們的世界裡,最重要的人很有可能會是他們自己或者是他們的孩子。
二、心平氣和的去對待讚賞和批評
我認為為了獲得別人的讚賞而竭盡全力,這樣的行為是好的,並且我也支援贊同這樣的做法。獲得別人的讚賞是件好事,但我很少因為這而過分興奮,開心的上蹦下跳。
這樣的想法也有一個好處在於當你獲得的與之相反的消極的批評時,你也可以冷靜的接受它,而不至於有太多消極悲觀的情緒阻礙了你的前進。如果你從這些批評中學習到什麼,它也會讓你因此而對得到批評感到感激。
按照這樣的辦法去做事情可以幫助你不那麼在意別人的看法。
三、多關心自己對自己本身的看法
如果你太在意別人對你的看法,那種熱烈的渴望會讓你更加感受到自己內心的貧瘠,你開始在別人怎麼看你的基礎上去看待你自己。所以,更多的去用那些更有益,讓你覺得更有力量的事來代替那些讓人絕望的渴望。那些能給你內心***的事能夠讓你的人生不至於變成由他人觀點控制的思想和情感的過山車。
多關心自己對自己的看法,建立自己的自尊自信。有兩種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
1、日常自我欣賞日記
自我欣賞日記是一種可以通過看待你自身好的壞的方面來幫你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
每個星期的每個晚上你都可以拿出一支筆和便條本或者用你電腦或手機裡的記事本將這些記錄下來。你可以每次寫下5個你欣賞自己的地方,不過要記住不要僅僅只寫你獲得的成就,也要寫下與自我尊重中心相關的好的方面。我所指的是不管你在工作上學習中的表現如何它都一直存在的事。它們有可能是你的本質、本性,就像幽默感,善良,誠實,聰明,有創造力等等。
2、友好體諒的對待他人和自己
當你不自覺的想要去評價他人時,有一個簡單的方法讓你能夠更體諒友好的對待他人,那就是問自己一些對此有幫助的問題。我發現一個特別有用的:這個人身上有什麼特質我的身上也有的?他/她在這個方面與我是有多麼相象呢?
這個辦法將我的注意力從我和他人之間不同點的比較轉移到我們之間的相同點。它消除了我們之間的隔閡,我可以感覺到我和這個人之間的距離近了,並且會更加理解他人。當你不自覺的想要去評價某個人的時候你可以試試這個辦法,不必在意那個人是否與你親近又或者他僅僅只是個陌生人。
通過這個辦法,你會發現當你評價自己的時候,你會很自然的想到並且將這個更加體諒友善的方法用在自己身上。並且通過這個方法,你會自我感覺越來越好,且有助於自我尊重的建立。
此外,友善的對待他人,有朝一日他人也會這樣對待你。
四、記住,不是每一件別人說的關於你的事都是真的
如果我們極其消極的對待他人所做的事,他或她經常進行的人身攻擊,那些他們說的傷人的話,特別是當這些事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記住這並不是真正的你。
這些話又或者這些消極的方法都是人們用來釋放在他們生活中內心所積聚的憤怒,絕望或者是嫉妒。又或者是人們用來強調TA的觀點才是正確的。也有可能是TA習慣通過侮弄他人來影響他人的情緒,使他們陷入一個惡性迴圈中,通過那些爭論來吸引他人的注意力。這僅僅是他們的想法,而絕不是你所做的或者想做的事。
隨時記住這個方法可以起到幫我們冷靜下來的效果。並且請記住,其他人也是人類,他們也會有不順心的日子、婚姻或工作。
五、多聽聽那些支援你的並且冷靜的人的看法
我並不提倡不再去關心別人所說的話。多聽取他們所說的對你有幫助的建議,並且有助於你保持穩定,這樣你的生活、與他人的人際關係才不至於會脫離控制甚至崩潰。
但要慎重選擇你要聽誰的。聽一個經常抱怨每一件事或者某一個人,總是隻看到事情悲觀消極方面的人的意見可能並不會給你帶來多大的作用。
註冊公司名稱有什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