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相關規定3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檔案是指人們在各項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形式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原始記錄。下面是檔案管理相關規定,歡迎參閱。

  檔案管理相關規定1

  為不斷加強學校檔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據依法治檔的原則,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其它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二、凡已入檔的各類檔案,須經統一分類登記、編目、科學管理,妥善存放,並制訂案卷目錄等索引查詢工具。

  三、設立檔案庫,配置專業存檔箱櫃,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等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安全,做到無丟失、無黴變、無蟲蛀、無差錯。

  四、對已過保管期限,需銷燬的檔案材料,要清理造冊,報校領導批准。

  五、檔案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

  六、屬保密範疇內的檔案,利用者須報經校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時與利用目的無關的章節,請勿翻閱或摘錄。

  七、凡有需查閱檔案者,查閱時不得把案卷拆散、塗改、損毀或轉讓他人。

  八、利用者如須摘錄、影印有關檔案,一般的經檔案員同意,重要的機密檔案須經校領導批准後方可摘錄。

  九、外來人員需利用本單位檔案的,需持單位介紹信,並註明利用目的,經校領導同意,方能查閱。

  十、做好檔案利用記錄工作,檔案員有權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義務向檔案室反饋利用效果。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改進。

  檔案管理相關規定2

  為加強我校檔案工作的整體建設,提高檔案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檔案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及國家教委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檔案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檔案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學校歷史真實面貌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加強領導,由學校校長分管、監督與檢查。

  二、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熱愛檔案事業,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嚴守祕密,身體健康,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

  三、學校應歸檔的檔案材料,檔案清楚,字跡也必須清楚,各項簽署要完備,符合檔案歸檔要求。

  四、學校形成的或接收的檔案材料,均要檔案員按照文書處理工作程式規定辦理,對處理完畢和批存的檔案,應及時收集分別立卷歸檔。集中統一管理,不得由個人分散保管。

  五、凡有需查閱檔案者,必須持介紹信經有關領導批准,檔案員方可借閱,查閱人員需在檔案室查閱,查閱時不得把案卷拆散、塗改、損毀或轉讓他人。

  六、檔案室鑰匙只歸檔案員一人保管,外出或請假不得委託他人保管。檔案室要注意防盜、火、蟲、塵、潮等,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

  八、學校的各種檔案要分類排列上架、擺放有序,開編制目錄、索引、卡片等必要的檢查工具,做到查詢方便。

  九、檔案員要熟記學校各種檔案保管期限情況。對永久、長期、短期三種已達到本單位保管年限,要及時向上級檔案部門移交。

  檔案管理相關規定3

  1.為了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檔案室實行專人管理、專房專用,要按規定將檔案分類排放、排列整齊。

  2.不得在檔案室內堆放雜物,檔案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保持檔案室清潔、衛生,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鼠等工作。

  3.檔案室檔案、資料主要供本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使用,外單位人員需要查閱,須憑單位介紹信,並經股室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閱。

  4.檔案、資料一般不借出檔案室,特殊情況需要借出時,須經領導批准,並辦理借出手續,限期歸還。

  5.接收、移交、借閱和銷燬檔案資料,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履行登記、交接手續。

  6.檔案室管理人員要熟悉檔案室情況,對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做到帳物相符。對已破損和字跡退色的檔案,應及時複製。

  7.有檔案室溫溼度記錄,掌握溫溼度變化情況,進行分析,制定管理計劃。

  8.管理人員做到人走加鎖、關窗,人離燈滅,消除火災隱患,切實做好平時防範工作。

  9.妥善保管檔案室鑰匙,確保檔案室安全。

  10.非經允許,外人不得隨便進入檔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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