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論文
公共行政是在科學與倫理的關係中得到定位的,所要解決的是政府在社會治理中應當基於科學理念還是基於倫理觀念的問題。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試談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
摘 要:關於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內涵和關係的探討歷來是管理學領域關注的焦點所在,對此不同學者有不同的看法。本文從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的產生、發展、演變歷程入手,對二者關係進行了探討和界定。
關鍵詞:公共行政;公共管理;政府;正規化
“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是管理學領域的兩個核心概念。從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是政府管理模式新舊交替,前後承接的漸變過程。然而,學界對於“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二者的關係始終存有爭議,並在長期爭論中形成兩個對立的陣營。本文首先介紹從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歷史沿革過程;其次針對學界存有爭議的二者關係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觀點。
一、從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歷史沿革
19世紀20年代,西歐國家早期的商品經濟發展帶來了封建體制之外的公共領域,公眾對於公共領域的自治需求產生了公民社會,並由此導致了公共行政的萌芽。早期公共行政以私人權力為主,是封建皇權下服從與被服從的人身依附關係,而非我們所認識的以法律為基礎的現代公共行政體系。在19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美國都存在行政上的“政黨分贓制”,從而產生政府更迭頻繁、立法與行政的衝突等等,並最終導致早期行政模式的改革。早期行政模式改革出現在英國,19世紀中期的文官制度改革與議會改革觀念對美國公共行政產生了重要影響。1887年以威爾遜提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為代表,標誌著公共行政學的正式誕生。1900年古德諾發表文章《政治與行政》,進一步完善二分法概念,指出政治與行政均存在所有政治體制中,併發揮著國家意志表達和執行的作用。
此後,威爾遜的政治――行政二分法與韋伯的官僚制、泰勒科學管理原理結合,形成了著名的威爾遜――韋伯正規化,並以此奠定傳統公共行政的基本模式。20世紀20年代前後至70年代早期,是傳統公共行政發展的黃金時期,從20世紀70、80年代開始,西方國家普遍的經濟危機和“滯脹”現象使傳統公共行政面臨巨大危機,各國紛紛進行政治改革,以謀求解決問題之道,新公共管理運動悄然興起,並使“公共管理”一詞進入大眾視野。從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成為歷史必然,然而對於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的概念及二者關係問題學界始終存有爭議。
二、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的關係之爭
***一***公共管理從屬於公共行政
“公共管理”的興起與傳統公共行政面臨危機,公共政策學派的崛起有關。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強調抽象概念和原則的傳統公共行政學在面對諸多社會矛盾時表現出了政策制定困境和執行力明顯不足的問題,用政策視角探討和解決社會公共問題的公共政策學逐漸興起。公共政策學作為多學科交叉領域,注重經濟學理論與數理方法的結合,與傳統公共行政過分關注抽象概念和原則不同,公共政策學更多關注實際,主張將其放在“政治-經濟-社會”的大框架下分析,以培養能夠進行巨集觀政策制定、分析和批判的政策分析家為目標,而不是單純聽從命令,被動執行命令的政府辦事員。然而,以公共政策理念培養出的政策分析者並沒有預想中的完美無缺。
在經濟學上,他不如專業經濟學者的競爭力;在社會需求上,對公共部門的管理者和政策執行者的需求要遠遠大於對政策分析者的需求,公共政策學派面臨進退兩難的尷尬困境,將公共政策學與公共行政學聯絡起來而使之又不同於以往的傳統公共行政學就顯得尤為迫切,“公共管理”這一概念據此提出。以羅森布魯姆和克拉夫丘克為代表的行政學家將公共管理看做隸屬於公共行政的子域,並以此界定公共行政是運用管理學、法學、政治學等學科理論來實現立法、行政、司法部門的指令,為社會提供必要的管理與服務職能。從這一定義可以看出,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的一個分支,管理作為實現行政目標的手段之一,是被認為具有工具理性的技術而不是獨立的部分。因此,公共管理被認為是公共行政的子域。
***二***二者的對立關係
無論是從政策分析還是從公共管理途徑研究公共問題,都是對傳統公共行政失效或過時的一種反應和替代,都與傳統公共行政產生了競爭,這是學者們所持的另一種截然不同的觀點。歐文・休斯認為,行政與管理在本質內涵方面就存有差異,這種差別通過行政和管理前面的“公共”一詞就可以體現出來。公共行政作為一種公共服務活動,著重在政府工作人員的執行力上,即公務員只是被動執行上級的命令,以服從任務為主,強調程式及將政策轉化為行動的過程,而公共管理在於政策執行的技術性手段,強調執行的結果及承擔的相應責任。
根據以上分析,他認為建立在行政概念基礎上的公共服務與建立在管理概念基礎上的公共服務是不同的,即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是不同的,二者之間並沒有從屬關係,它們應該被看做兩個互相競爭的典範。同樣,在國內,張康之教授首先提出了公共管理的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認為公共管理是一種基於服務傾向的社會治理模式,以服務為主,而非以公共行政的權威為主,公共行政更多表現出一種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二者是截然相反的兩種治理模式,在內涵上並不存在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目前,關於公共管理中公共服務功能的作用現在已得到國內外眾多學者的認同和支援,但據此將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對立,並認為公共管理已然取代公共行政的觀點仍是部分學者的看法,關於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的關係仍是學者們討論的焦點所在。
三、總結
關於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的關係,學界始終存有爭議,眾說紛紜。基於以上對各個學者觀點的綜述,筆者認為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的關係可以用“正規化”的概念加以區別。在這裡,首次我們要釐清“正規化”的概念,正規化是指一種相同等級關係模式的集合,在該集合內的事物必須滿足該等級關係的要求,滿足程度不同,即為不同的正規化。簡而言之,正規化是反映一定關係模式的概念。因此,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就可以看做是一個關係庫中滿足不同程度要求的不同正規化。這裡的關係庫指“行政”與“管理”二者之間的關係,而學界對於“公共行政”及“公共管理”關係的探討就是在這一關係庫範圍內,不同學者為解決不同社會管理問題所提出的不同看法,因而形成管理學領域內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之爭。筆者認為二者並不存在包含與被包含關係,即不存在從屬關係,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是針對不同歷史階段社會公共問題所提出的管理概念,擁有不同的管理內涵,二者是前後相繼、順勢承接的關係。
具體來說,在概念的豐富性和內涵的充分程度上,公共管理比公共行政更進一步,更符合當今時代的要求,但並不是說公共行政已被當前的管理實踐淘汰,相反的,公共管理作為公共行政的補充,與公共行政相互作用、相輔相成,共同應用於當前公共部門的管理活動之中。
傳統公共行政已然成為過去,但現代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正在發揮無與倫比的巨大作用,認清二者內涵和相互關係是我們進行管理學習和管理實踐的基礎和關鍵所在,管理學的序幕已經拉開,有更多的知識值得我們去探討和研究。
***作者單位:西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 歐文・休斯.公共管理導論[M].第三版.張成福,王學棟等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5-21.
[2] 薛冰.歷史與邏輯[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184.
[3] 彭和平,竹立家.國外公共行政理論精選[M].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15-44.
[4] ***美***尼古拉斯・亨利.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M].張昕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2:291.
[5] 董曉宇.公共管理的由來及其與公共行政的內在差異――由傳統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研究之一[J].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04***1***.
篇2
論公共行政中的行政倫理
摘要:隨著西方公共行政思想和理論的引入,顛覆和改變傳統中國幾千年來的以熟人社會為基礎的圈方式的行政倫理,對當下中國行政倫理形成巨大沖擊和改變,為了梳理現代社會的行政倫理思想,結合中國本土化的行政思想,重新拾回根植於中國社會土壤傳統又符合現代時代氣息的行政倫理。公共行政倫理包括公平正義、責任意識、協調與利益整合、服務精神等倫理精神。
關鍵詞:公共行政 行政倫理 組織和個人
1.公共行政倫理的來源和涵義
公共行政對於中國社會來說是一舶來詞彙。最早的文官出現在英國,叫做“宮廷的僕人”。以“僕人”定位公務員,明確為誰服務的問題之後,便有一個更需明晰的問題――在為主人服務的時候,需要秉承哪些服務理念,遵循哪些行為規範。此時,行政倫理以一個職業倫理的形象展現出來。與此同時,“為誰服務”的問題則體現出行政倫理的價值角度。
公共行政倫理,指的是“在公共行政領域,公共行政主體為確保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和民主性而在行使公共權力進行公共政策制定、公共事務管理、公共服務提供的過程中所應遵循的總體倫理準則和規範,以及所應確立和堅持的道德價值取向”。[1]公共行政倫理體現的是一種行政精神,是公務行政中正義、奉獻、責任、利他的精神和品德的具體表現。
公共行政的作為一種管理實踐,它的核心核心為職業價值取向,最初出發點的層面上解決行為的動機和理想;更外一層表現為公務員的職業精神,如公僕精神,奉獻精神,服從精神等;進一步外化為公務員職業道德修養;而具體到公務員的工作上表現為公務員某一職業行為。因此,做一件事情的動機是最行動最根本的初始起點,同樣,研究公共行政的初衷和行政理念是非常具有價值的。正如著名哲學家康德曾指出,“一個行為的道德價值並不是隨之而來的結果所構成,而是由完成這一行為的意圖所構成。重要的是動機,而且這種動機必須是特定種類的。重要的是,我們要因為一件事情是對的去做這件事情,而並不是由於某些隱晦不明的動機去做它”。
2.公共行政倫理的品質
公共行政倫理的品質並非一種強制行約束規範,也不是伴隨公共行政發展的社會歷史性價值追求,而是從公共行政誕生伊始,公共行政倫理的品質就天然內生於公共行政的本質。公共行政的倫理品質包括公平正義、責任意識、協調與利益整合、服務精神等。
2.1公平正義
從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係角度來看,公共性是指政府的公共所有的屬性。公民個體讓渡一定的私人權利組成國家權利,因此,政府存在的目的與合法性就在於維護與保障公民的權利。正如哈貝馬斯所所言:“國家是‘公共權力’機關。它之所以具有公共性,是因為它肩負著為全體公民謀幸福這樣一種使命”。[2] 因此,與以效率價值為導向的市場制度不同,政府終極的價值目標應當是公平正義。政府的權力執行中應秉承“以人為本”的權利本位理念。由此也決定了,政府不僅要為人們表達公平正義的渴望提供廣闊的渠道,而且要為在社會生活中實現公平正義而努力。在公平正義理念指引下的公共性,就是要有效地增進和公平地分配社會公共利益。正如羅爾斯所言,“在一個由公眾承認的政治正義觀念加以有效調節的秩序良好社會裡,每一個人都接受相同的正義原則。”[3]
繼威爾遜的政治與行政的二分理論後,行政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存在,從此邏輯起點出發,在此之後,馬克斯・韋伯精心打造的官僚理論在技術層面上將威爾遜的思想賦予更多的實踐意義,使公共行政走向專業化、科學化,此後新公共行政理論和新公共服務理論作為典型代表,將公共行政價值追求從片面追求效率變為公平前提下的效率。社會公平正義是公共行政的價值精神,是維持社會和諧團結的黏合劑,是保證社會信任的基石。在傳統公共行政中,經濟和效率是衡量政府績效的最為重要的指標,而新公共行政運動以來,社會公平正義成為公共行政理應考量的指標,社會公平正義是管理者的職責所在,是維護公共利益,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2.2責任意識
行政責任既是一種政治責任,又是一種道德義務。在西方威爾遜、古德諾政治行政二分法作為邏輯起點開始,政治與行政兩分成為可能。在公民讓渡自己部門個人權利的同時,不僅授出權力,也賦予了責任。行政人員必須明確何者當為,何者不當為,意味著公務人員必須按照授權者的意圖來行使權力。關於責任的論述,康德在其著作《道德形而上學》中寫道“:一個好的意志之所以為好,並不是因為它所達到的效果或成就……即使這一意志完全沒有力量實現它的目的,即使它付出了最大努力卻仍然一事無成……它也仍然像一顆珠寶一樣因其自身的緣故而意義發光,就像那些本身就擁有完整價值的食物一樣。”行政過程中,政府組織和單一公務人員之間的最基本關係也表現為授權關係,公務人員擁有權力的同時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作為行政個體的公務人員,客觀方面要對上級、公眾和法律負責,在主觀方面要對責任有著明晰清醒的自我認知。
2.3協調與利益整合
政府作為國家意志的具體實施者,在行使具體行政行為時難以釐清各個部門職責邊界,部門利益與具體的行政事務執行過程中常常有所衝突。處理職責邊界容易產生摩擦、推諉等現象,因此,應進一步明確府部門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配置及相應職能,進一步協調整合部門利益,政府公務員作為人民公僕,造就行政倫理公正、廉潔的價值基礎。
2.4服務精神
服務精神是公共行政的和本質要求,公民個人讓渡部分權利組成具有強制力的國家權力,作為權力行使者的國家公務人員必須具備服務人民的精神,諸如積極公僕意識、奉獻精神、自我犧牲精神以及愛國主義精神等。作為政府公務人員,一方面,公共行政的組織應始終以一種積極的態度,對公眾的合理願望和訴求做出快速有效的迴應; 另一方面,公共行政的機關工作人員應具備崇高的道德修養,既服務好人民,又以榜樣和楷模的形象展示於社會公眾。
行政倫理包括組織制度層面的行政倫理和行政工作人員個人的行政倫理。組織制度層面的行政倫理著眼於整個組織,正如美國著名學者羅爾斯所說“社會基本結構方面的不平等的影響十分深刻並且自始至終應該成為社會正義原則的最新適用物件。而且,社會體系並不是超越人類控制的不可改變的體制,而是人類活動的一種型別”。
因此,基於良善正義的制度是正當行政倫理得以存在的根本環境。因此,作為政府組織必須進行自上而下的制度建設來確保公共組織的擁有正向的行政文化氛圍,同時也需要通過自下而上的公民精神培養,使得群眾和政府工作人員都具備較高行政文化修養,實現政府負責任,公民文化不斷向前發展的良性互動的政府體制,建構中國的行政倫理文化。
參考文獻:
[1]曹望華.國內公共管理倫理學研究綜述[J].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7***1***.
[2][德]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學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頁.
[3][美]約翰・羅爾斯.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三聯書店,2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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