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案例
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物件,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儲藏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然而,現實中不少合作社背離合作社的宗旨,以高息誘導農民入社,吸收資金,然後加息放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篇1:
200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正式施行。這讓曾因挪用公款罪及持有假幣罪先後兩次入獄的孫遵立眼前一亮。2007年9月,在與隋力及學習法律出身的任義成等人預謀後,孫遵立註冊成立了“遼寧博惠特種野山豬養殖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開始公開宣傳吸收社員,宣稱社員出資後由合作社從事野山豬養殖,承諾每出資1000元,9個月後返還1500元。
公安機關發現,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16日,共有1421名投資者相繼加入合作社並出資,合作社直接吸收資金合計92,992,000元。截至2008年10月16日,尚有47,521,976.25元的本金未返還投資者。經法院審理判定,孫遵立等7名被告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判刑。
庭審中,令法官沒想到的是,很多投資者紛紛向法院請求釋放孫遵立等人。他們仍迷信孫遵立等人的集資行為是可靠的,只有放了孫遵立,他們才能拿到自己的投資和回報。
篇2:
20日從河北省遵化市公安部門瞭解到,這個市的惠民農資專業合作社超範圍經營,涉嫌***2.6億元,目前當地已責令其停業整頓,並由相關部門組成6個工作組展開了案情調查和股金清收工作。
據介紹,遵化市惠民農資專業合作社是經工商註冊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工商批准其經營範圍是“統一組織成員間的農資、農機具、農產品的購買、儲藏、包裝,統一組織成員內部的技術、資訊等相關的交流互助、培訓與諮詢服務”。
根據群眾舉報,自2011年4月起,惠民農資專業合作社以股金互助為名,吸收社員股金,給付一定紅利,併發放各種貸款,收取利息,逐漸演變成典型的***組織。據公安機關前期調查後初步統計,共發展社員1.5萬戶,吸收社會公眾存款2.6億元。
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惠民農資專業合作社涉嫌***問題屬實,現已對15名涉案人員採取了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審等相應措施。遵化市委、市政府從最大限度保護全體社員利益出發,責令其停業整頓,並由相關部門組成6個工作組展開了案情調查和股金清收工作。
篇3:
位於河北深澤縣西苑街南頭中國銀行對面的匯海種植專業合作社,是一家經當地工商註冊的農民種植專業合作組織。表面看是種植專業農合社,但事實上卻難覓種植影子,相反,儲存經營異常活躍。據該社去年下半年印發的“農合社紅利表”顯示,以存期一萬元為例,活期收益為每月10元***利率為1.2%,***;定期收益依次為:三個月63元、半年162元、一年432元、二年960元、三年1620元,相對應利率為:2.52%、3.24%、4.32%、4.8%、5.4%。
按照上述收益比例,該社三年定期收益率比目前國內商業銀行五年定期存款利率高出約0.2%。
此外,該社還在宣傳材料中標註了社員股金儲存獎勵標準。據資料顯示,3000元存一年獎勵電熱壺一個、5000元存一年獎勵5升色拉油一桶、1萬元存一年獎勵太空被一條或電餅鐺一臺、2萬元存一年獎勵多功能電壓力鍋或電磁爐一臺、4萬元存三年獎勵電動三輪車一輛,另外,凡存1萬元定期為一年的另外獎勵化肥一袋,依次累加。
有金融機構分析人士指出,介於政策與法律空當,一些名目繁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迅猛發展的背後,打著高利或高分紅的幌子,以攬儲形式騙取農民入股,近而演變為吸儲與放貸機構,完全扮演著農村金融機構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嚴重擾亂農村金融市場秩序。更為嚴重的是,對於業務不精、管理不專的農合社面對鉅額資金的流入,如何對其安全風險進行有效評估和把控令業界擔憂。
高中教學標兵主要事蹟材料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