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什麼政策
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在現在有哪些相關政策呢?城鎮居民的最新醫療保險政策是什麼內容?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具有強制性,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政府組織實施,以家庭繳費為主,財政給予適當補助,以大病統籌為主的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具有強制性,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後又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以下簡稱試點***。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統籌規劃,規範引導,穩步推進。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詳解
一、哪些居民可以申請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且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含在校大學生***,具體包括:
***一***18週歲以上***含18週歲***的非從業居民***以下簡稱“成人居民”***;
***二***未滿18週歲城鎮居民,包括嬰幼兒***不含出生28天以內的新生兒***、學齡前兒童、中小學階段學生***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就讀的在籍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兒童”***;
***三***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未辦理醫療保險關係續接的人員;
二、居民參保應到哪裡辦理相關手續?
***一***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可直接到本人戶籍所在區的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二***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未辦理醫療保險關係續接的人員和在2006年7月至12月29日期間已按哈勞社發[2006]107號檔案規定參加醫療保險的居民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地點***道里區上海街8-7號***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三***在校學生、托幼機構兒童由所在學校或托幼機構統一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地點***道里區上海街8-7號***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三、成人居民、非在校學生兒童及嬰幼兒如何辦理參保登記?
到本人戶籍所在區的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領取並填寫《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申請表》***以下簡稱《參保申請表》***,屬於國家規定的困難居民,須由相關部門稽核確認。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員根據參保居民提供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為其錄入個人資訊,列印《哈爾濱市參保居民資訊核對和繳費通知單》***以下簡稱《繳費通知單》***,本人確認無誤後,完成參保登記手續。
四、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未辦理醫療保險關係續接的人員如何辦理參保登記?
於繳費期內在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地點***道里區上海街8-7號***領取並填寫《參保申請表》,屬於國家規定的困難居民,須由相關部門稽核確認。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根據參保居民提供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為其錄入個人資訊,列印《繳費通知單》,本人確認無誤後,完成參保登記手續。
五、已按***哈勞社發[2006]107號文***參加醫療保險的居民如何辦理參保登記?
於2016年11月30日前,在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地點***道里區上海街8-7號***領取並填寫《參保申請表》,屬於國家規定的困難居民,須由相關部門稽核確認。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根據參保居民提供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為其辦理退保、退費和參保手續。
六、學校或托幼機構如何為學生兒童辦理參保登記?
***一***學校和托幼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地點***道里區上海街8-7號***領取學生兒童參保資訊採集和錄入軟體,按要求錄入單位和學生兒童基本資訊,單位代辦員攜帶儲存上報資料的 U盤、《參保申請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兩張、低保家庭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的相關材料,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地點***道里區上海街8-7號***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二***學校和托幼機構在每年規定時間內重新上報全體學生或兒童基本資訊,以便核定學校或托幼機構本學年度代收代繳的醫療保險費金額。
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需攜帶哪些憑證材料?
城鎮居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需持本人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兩張。屬於低保物件、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老年人或重度殘疾的居民,還需到市民政或市殘聯部門進行身份認定,並提供認定後的《參保申請表》和《哈爾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低收入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上材料須經網上核實***。按哈勞社發[2006]107號文參保的居民,還需攜帶醫療保險證和原繳費收據。
八、參保居民如何申領《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
參保居民在確認參保繳費十個工作日後,攜帶《繳費通知單》、銀行繳費收據到其辦理參保登記的經辦地點領取《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和制證工本費收據;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兒童在學校和托幼機構領取。
九、參保居民如何繳費?
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費按年收繳,居民辦理完參保登記手續後,憑《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繳費期內到中國農業銀行各營業網點繳存當期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兒童的醫療保險費由學校和托幼機構負責收繳。
十、城鎮居民繳費期限及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時間有何規定?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實行按年預收制,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城鎮居民繳納下一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期***注:2016年參保繳費期為11月1日至12月20日***。成人居民辦理參保手續並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自繳費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學生兒童按學年度繳納醫療保險費,並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十一、哪些居民屬於國家規定的困難居民,可以享受政府補助?
主要是低保物件、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殘疾人、低保家庭學生兒童、重度殘疾學生兒童。
十二、“成人居民”繳費標準?
“成人居民”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繳納290元。
十三、“學生兒童”繳費標準?
“學生兒童”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50元。
十四、中斷繳費後,如何辦理續保繳費?
參保居民中斷繳費三個月內的,攜帶戶口原件和醫療保險證,屬於政府特殊補助物件的,須由相關部門稽核確認,於每年3月20日前到戶籍所在區的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續保手續,領取《續保繳費通知單》到中國農業銀行各營業網點繳存所欠醫療保險費。自補繳欠費兩個月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在下一年度參保繳費期內重新辦理參保登記。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十五、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關係終止後,原繳費用如何處理?
參保城鎮居民出國定居、參軍、升學***大學***、戶籍遷出、死亡等,保險關係自行終止, 所繳費用不予退回。
十六、城鎮居民退出居民醫保,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政府其它醫療保障形式的,原繳費用如何處理?
城鎮居民參保後按規定轉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政府其他醫療保障形式的,不再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所繳費用不予退回。
十七、已按哈勞社發[2006]107號檔案規定參加醫療保險的居民,轉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原所繳費用如何處理?
參保居民應於2016年11月30日前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地點***道里區上海街8-7號***辦理退保、退費手續。原繳納醫療保險費未發生過醫療費用的,退還其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發生的醫療費用低於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退還剩餘的醫療保險費。
十八、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未辦理醫療保險關係接續的人員,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原所繳費用如何處理?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續接的,有何規定?
轉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原所繳費用不予退回。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續接的,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領取並填寫《轉移申請單》,經辦人員為其辦理參保形式轉移,參保居民應以上年度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9.5%或5%繳費比例,一次性補足15年所差合計年限的醫療保險費。自變更次月起,享受相應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十九、居民參保後如何持卡看病?
參保居民須住院治療的,應持《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到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手續,並預交一定數額的預付金,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按相關規定結算,需要個人負擔的起付標準和自付部分用現金支付;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二十、成人居民特殊疾病門診包括哪些?
成人居民特殊疾病門診包括惡性腫瘤放化療、重度尿毒症的血液***腹膜***透析治療和腎移植手術後的抗排異治療。
二十一、學生兒童特殊疾病門診包括那些?
學生兒童特殊疾病門診包括惡性腫瘤放化療、重度尿毒症的血液***腹膜***透析治療和腎移植手術後的抗排異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
二十二、患有特殊疾病需門診治療的參保居民如何辦理特殊門診申請手續?
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居民,可在特殊門診定點醫療機構領取《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審批表》***以下簡稱《特殊疾病門診審批表》***,由主任醫師填寫診斷及治療經過,提出治療方案,醫院醫保辦稽核。參保患者持醫院出具的《特殊疾病門診審批表》和醫療保險證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二十三、參保居民辦理市內轉診有何規定?
參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轉診治療的,在具有轉診資格的醫院領取並填寫《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內轉診申請表》***以下簡稱《市內轉診申請表》***,主任醫師出具轉診意見,醫院醫保辦稽核,持《市內轉診申請表》和醫療保險證到市醫療保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二十四、參保居民轉往的市內醫療機構有那些?
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黑龍江腫瘤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黑龍江省醫院、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黑龍江省中醫醫院。
二十五、參保居民辦理異地轉診有何規定?
因病情需要轉往異地醫院就醫的參保患者,在具有轉診資格的醫院領取並填寫《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申請表》***以下簡稱《異地轉診申請表》***,由主任醫師出具轉診意見,醫院醫保辦稽核。參保患者持醫院出具的《異地轉診申請表》及醫療保險證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