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大學生創業相關政策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現在各地的政府都會鼓勵大學生主動創業,鼓勵大學生創業有什麼相關的政策呢?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國家鼓勵大學生創業的相關優惠政策

  1. 國家對鼓勵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等檔案規定:

  對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的中小企業,地方財政應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並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

  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50%的財政貼息。

  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的,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專案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2. 國家對引導國有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有哪些政策措施?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號***和《關於做好2013-2014年國有企業招收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廳發分配〔2013〕37號***等檔案規定:

  承擔對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務的中央企業要結合援助專案建設,積極吸納當地高校畢業生就業。

  建立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推動實現招聘資訊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

  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資訊要在政府網站公開發布,報名時間不少於7天;對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明確監督渠道,公示期不少於7天。

  3. 企業招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享受什麼優惠政策?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64號***規定,對各類企業***單位***招用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根據《就業促進法》有關規定,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範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企業***單位***按季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材料應附: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影印件、《就業創業證》影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影印件、社會保險徵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稽核後,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4. 企業為高校畢業生開展崗前培訓享受什麼優惠政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4〕22號***、《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64號***等檔案規定,企業新錄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按照當地確定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一定比例,對企業給予定額職業培訓補貼。

  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前,需將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影印件、勞動合同影印件等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培訓後根據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稽核後,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企業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應附:培訓人員花名冊、培訓人員《身份證》影印件、《就業創業證》影印件、勞動合同影印件、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開展崗前培訓的,各地要根據當地物價水平,適當提高培訓費補貼標準.

  5. 高校畢業生從企業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後工齡如何計算?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等檔案規定,高校畢業生從企業、社會團體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併為連續工齡。

  廣州創業相關政策

  廣州市地稅局昨日向媒體公佈了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清單,清單一一列出大學生畢業創業的稅收優惠專案。廣州地稅局表示,為了鼓勵青年自謀出路,減輕勞動市場的就業壓力,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

  ——企業所得稅優惠

  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均可以享受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營業稅優惠

  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收營業稅。

  ——印花稅優惠

  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享受該印花稅優惠規定中的小微企業的認定,是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政府性基金優惠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

  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堤圍防護費優惠

  廣州市堤圍防護費自2015年1月1日起停徵,停徵起始時間以稅款所屬期為準。

  ——從事個體經營優惠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優惠物件:持《就業創業證》***註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的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

  優惠執行期限: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果稅收優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企業吸收大學生就業優惠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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