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合作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8日

  創業勵志照亮人生,大學生創業改變命運!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歡迎參閱。

  大學創業合作方案

  前言:

  現由於社會就業壓力大,而每年各高校的畢業生就業也成了政府、校方與社會的最大問題,如何合理性的解決就業,成了各高校的重要問題。而根據國發2號檔案中指導思想,以創業帶動就業為核心。同時政府也主張、鼓勵各社會團體參與解決這個社會性的問題。其於以上原因,由“貴州省青年創業綜合素質競賽組委會”向各高校校方提出“就業從創業開始”的方案。

  一、方案簡述:

  1、出資3萬元註冊公司;

  2、公司運作由在校生進行運作;

  二、實施方案:

  1、青創賽組委會出資10萬元組建公司,組委會方佔公司股權51%,校方佔24%,25%由在校生佔有;

  2、校方提供公司運作的場地;

  3、公司運作由在校生自行運作,組委會與校方不進行干涉,但實行監控;

  4、公司專案根據其在校生進行方案片集,由組委會與校方共同參與評選;

  5、獲勝者以個人方式佔有股權10%;

  6、因公司運作不可能建立於一個人身上,固另15%股權由公司成員分別佔有;

  7、公司執行過程中由組委會向公司提供日常使用資金與合理性的運作資金;

  8、公司採用自付盈虧方式,人員薪金不由公司運作資金支付;

  9、公司盈利後組委會、校方、公司按2:2:6方式進行分配;

  三、組建公司條件:

  1、公司經營專案操作可行性強;

  2、自身項資金小於註冊金50%:

  3、五個以上公司成員;***不含校方與組委會人員***

  四、公司成員要求:

  1、公司專案的主要制定與參與者;

  2、年滿18週歲;

  3、有吃苦耐勞、品學兼優;

  五、目的:

  1、培養大學生創業意識及創業能力;

  2、在校理論學習+實踐相結合***學以致用***;

  3、為將來進入社會工作提供就業實習機會;

  4、減輕社會就業壓力。

  六、其它:

  1、如遇操作性強、環保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等專案,組委會可追加運作資金。

  2、組委會、校方共同組建講師團,對學生的理論學習與社會實操進行實物性講讀。

  大學生創業園合作協議

  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0號***精神,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聯合建立大學生電商創業園,秉承共同發展、誠信合作的宗旨,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提供臨汾市向陽路六層樓***原企業保險辦公樓***剩餘房屋作為大學生創業園的辦公場所。

  2、甲方負責創業園存續期間的水、電、暖等費用。

  3、甲方提供目前的辦公設施和條件,建立大學生創業園過程中不在投入其他設施。

  4、甲方為創業園配備5位工作人員,工資由乙方負擔。

  5、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合法經營創業園,但不參與園區的具體管理。

  6、甲方不參與創業園的財務管理,創業園的收支和虧損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按照政策規定建立大學生創業園,為大學生提供創業培訓、專案推薦、創業指導、政策解讀等一站式服務。

  2、乙方依據政策規定為大學生爭取各項補貼,全力扶持大學生創業。

  3、乙方負責創業園的裝修、設施裝置的購置,投入資金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聘任其他工作人員,並承擔聘用人員的工資。

  5、乙方依法開展各項創業服務工作,按照政策規定爭取政府資金支援,所有收入由乙方按照財務規定合理支配。 三、本協議有效期自2015年11月 日始至2025年11月 日止。如果甲、乙雙方對於彼此之間的合作感到滿意,經雙方同意,則本協議將自動延續。

  四、對於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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