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辦理動產交付的方式
大家都知道房屋是不動產,而與不動產相對的就是動產,那麼,在交付動產的時候,都有哪些方式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動產的交付方式
1、直接交付
直接交付,也即現實交付,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直接置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是一種將對動產的直接管領力現實地移轉於買受人的物權變動。現實交付、簡易交付、佔有改定、指示交付與擬製交付相對應,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態。
2、間接交付
間接交付,是指出賣人並未將動產實際交付於受讓人,而是通過其他方式間接交付動產。
間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1***簡易交付。
又稱“無形交付”,即受讓人已經佔有動產,如受讓人已經通過寄託、租賃等方式實際佔有了動產,則於物權變動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
***2***佔有改定。
即動產物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然由出讓人繼續佔有。這樣,在物權讓與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受讓人取得間接佔有。
***3***指示交付。
即動產由第三人佔有時,出讓人將其對於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交付。例如,甲將其出租的傢俱賣給乙,但是由於租賃期限未滿,暫時無法收回,甲可以把其傢俱的返還請求權讓與乙,以代替現實交付。
***4***擬製交付
。即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如倉單、提單***交給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這時如果標的物仍由出讓人或第三人佔有時,受讓人則取得對物的間接佔有。
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所需要的資料
動產抵押登記可由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
當事人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應當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經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動產抵押登記書》;
***二***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檔案。
委託代理人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的,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檔案和授權委託書。
登出動產抵押登記需要的檔案
在主債權消滅、擔保物權實現、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等情形下,動產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動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辦理登出登記應當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原《動產抵押登記書》;
***二***《動產抵押變更登記書》;
***三***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動產抵押注銷登記書》;
***四***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檔案。
委託代理人辦理動產抵押注銷登記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檔案和授權委託書。
動產抵押登記機關受理登出登記申請檔案後,應當當場在《動產抵押注銷登記書》上加蓋動產抵押登記專用章並註明蓋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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