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業管理制度範文
為了進一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落實好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
一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好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兩個以上生產作業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進行生產作業的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適應本公司範圍內的所有交叉作業。
3.作業管理要求與安全職責
3.1所有交叉作業都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所在部門的現場管理。
3.2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交叉作業管理規定、明確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等。
3.3需到另一個部門施工或作業的,必須有作業聯絡單,經雙方部門的主管以上領導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作業或施工,作業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3.4對於進入危險區域***進入有限空間、維修電器設施、運轉裝置等作業***除按上述有關規定外,還必須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業或施工,安排專人監護。
3.5交叉作業前,所在部門有義務向交叉作業人員交代本部門安全事項和作業管理要求;作業人員有權利向所在部門瞭解安全管理規定、作業要求和安全事項。
3.6作業時,所在部門必須派人陪同交叉作業人員到作業現場,一同落實好安全措施,直至作業完成。
3.7由於違章作業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經安全調查組調查後,由責任人員的部門承擔事故責任。
3.8安環部負責督促本規定的實施。
4.交叉作業種類
4.1施工動火交叉作業
4.1.1動火施工部門,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經相關部門人員簽字、審批後,動火作業人員憑《動火許可證》到現場作業。
4.1.2施工部門在施工時跨越兩個以上部門的,必須先和相關部門聯絡,待同意並在《動火證》上簽字後,方可動火施工。
4.1.3動火施工結束後,由施工部門通知相關部門,相關部門到作業現場檢查確認無安全問題後,在動火證上簽字確認。
4.1.4動火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按《動火管理規定》要求落實。
4.2工程施工交叉作業
4.2.1施工單位在公司相關部門實施施工的,須經維修部同意,憑維修部出具的工程聯絡單送相關部門確認,按有關安全要求落實好安全措施後方可施工。
4.2.2外單位在公司施工作業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4.2.3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必須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以提醒過往人員此處正在施工作業。
4.2.4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電梯的進出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在高層建築***高度超過24米***上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設施。 4.2.5由於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體,以及處於起重機把杆迴轉範圍之內的通道,其受影響的範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或防護棚。
4.2.6拆下的模板,腳手架等部件,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緣應不小於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樓梯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卸下物件。
4.2.7施工單位負責作業現場的清潔衛生工作,在作業完畢後負責對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和清理工作。
4.3取樣交叉作業
4.3.1公司所有取樣人員進入生產作業現場時,都必須按公司安全管理規定,配戴安全防護用品,服從生產作業現場人員的指揮。
4.3.2取樣前必須提前和相關部門聯絡,填寫交叉作業單,註明工作內容、作業方式、作業時間等,待對方領導簽字後,方可進行取樣作業。
二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好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進行作業的安全管理,防範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安全,避免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焦化廠生產區域內的各種交叉作業。包括:生產區域內建築施工、建構築物維護改造作業、裝置維護檢修作業、同一作業面上多臺門起重機械、專用機械的交叉作業以及其他作業許可中規定的不相容作業。
3.術語與定義 交叉作業——凡在不同作業面中,處於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作業或在同一作業面處於起重機迴轉或執行範圍之內同時進行的作業。
4.作業管理要求與安全職責
4.1所有交叉作業都必須遵守焦化廠安全管理規定和作業所在單位的現場管理。
4.2作業單位根據作業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交叉作業管理規定、明確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等。
4.3需到生產單位施工或作業的,必須有作業聯絡單,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作業或施工,作業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4.4對於進入危險區域***進入有限空間、維修電器設施、運轉裝置等作業***除按上述有關規定外,還必須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業或施工,安排專人監護。
4.5交叉作業前,檢修所在單位有義務向交叉作業人員交代本單位安全注意事項和作業管理要求;作業人員有權利向所在作業單位瞭解安全管理規定、作業要求和安全事項。
4.6作業時,所在作業單位必須派人陪同交叉作業人員到作業現場,一同落實好安全措施,直至作業完成。
4.7由於違章作業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經安全調查組調查後,由責任人員所屬單位承擔事故責任。
4.8裝置***工程***管理部負責督促本制度的實施。
5.交叉作業種類
5.1起重作業
5.1.1吊裝移動工件、分段前,起重指揮與起重司機通知有關人員撤離,確認吊物下及吊物行走路線範圍無人員及障礙物,吊物通行路線下方所有人員無條件撤離。
5.1.2起重掛鉤、指揮人員站位不得與起重物體起吊路線交叉,不得站在被吊物體通行的死角,與被吊物體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
5.2廠內車輛作業
5.2.1廠內各類車輛在大型起重裝置工作範圍內作業時,大型起重裝置擁有優先通過權,廠內各類車輛必須避讓,不得爭搶通行。
5.2.2車輛運輸超寬、超長物資時必須做好防範措施***警示標識、監護引導人員***防止碰撞其他物件與人員。
5.2.3廠內車輛進入生產區域,須按公司限速規定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後通過,不得與其他車輛、行人爭搶通道。
5.2.4高空作業車、汽車吊在狹小空間或高壓線線附近作業時,必須保持可靠的安全距離***見下表***,操作時須緩慢,嚴禁大幅度執行作業。
線路電壓***KV*** 〈1 1-35 60 110 154 220 330
最小距離***m*** 1.5 3 3.1 3.6 4.1 4.7 5.3
5.3搭架作業
5.3.1 腳手搭設中或未檢驗合格,其他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搭架範圍,腳手架等輔助材料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5.3.2腳手板堆放高度過不得超過2米、腳手管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堆放的底部寬度應大於1米,以保證堆放的穩定性。
5.4切割、焊接作業
5.4.1加油作業與切割、焊接作業不得在同一時段同一區域交叉作業。
5.4.2上方動火作業***焊接、切割***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若有應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生火災。
5.5裝置維修時,按規定掛警示牌告知操作者,必要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拆除法蘭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5.6因工作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以書面形式向該場地管理者申請,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裝置、作業區域範圍、需要配合事項,與該場所管理者協調做好防範措施後方可作業***見附錄***,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
5.6.1生產區域進行建築施工作業、建構築物維護保養作業;
5.6.2其它由裝置管理負責人根據作業風險分析確定需進行告知的交叉作業。
5.7 涉及到需審批、告知的作業***如吊裝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高處作業、裝置檢修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按相應作業許可規定執行。
6.交叉作業方法和措施
6.1審查和落實相關施工方案中有關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並進行安全交底。
6.2組織交叉作業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範圍及安全注意事項,施工場地儘量錯開。
6.3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
***交叉作業通道應保持暢通。
6.5在夜間和光線不足的地方禁止進行交叉作業。
6.6有危險的出***處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
6.7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杆、安全網等 安全防護設施嚴禁任意拆除;必須拆除時,應徵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並採取臨時安全施工措施,作業完畢後立即恢復原狀並經原搭設單位驗收。
6.8嚴禁亂動非工作範圍內的裝置、機具及安全設施。
6.9交叉作業時,工具、材料、邊角餘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應用工具袋、吊籠等吊運。吊物下方嚴禁站人或逗留。
三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好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兩個以上生產作業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進行生產作業的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適應本公司範圍內的所有交叉作業。
3.作業管理要求與安全職責
3.1所有交叉作業都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所在專案部的現場管理。
3.2根據本專案部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交叉作業管理規定、明確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等。
3.3需到另一個專案部部施工或作業的,必須有作業聯絡單,經雙方專案部的主管以上領導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作業或施工,作業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3.4對於進入危險區域***進入有限空間、維修電器設施、運轉裝置等作業***除按上述有關規定外,還必須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業或施工,安排專人監護。
3.5交叉作業前,所在專案部有義務向交叉作業人員交代本專案部安全事項和作業管理要求;作業人員有權利向所在專案部瞭解安全管理規定、作業要求和安全事項。
3.6作業時,所在專案部必須派人陪同交叉作業人員到作業現場,一同落實好安全措施,直至作業完成。
3.7由於違章作業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經安全調查組調查後,由責任人員的專案部承擔事故責任。
3.8工程管理部負責督促本規定的實施。
4.交叉作業種類
4.1施工動火交叉作業
4.1.1動火施工專案部,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經相關專案?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鼻┳幀⑸笈?螅??鸌饕等嗽逼盡抖?鸚碸芍ぁ返較殖∽饕怠?/p>
4.1.2施工專案部在施工時跨越兩個以上專案部的,必須先和相關專案部聯絡,待同意並在《動火證》上簽字後,方可動火施工。
4.1.3動火施工結束後,由施工專案部通知相關專案部,相關專案部到作業現場檢查確認無安全問題後,在動火證上簽字確認。
4.1.4動火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按《動火管理規定》要求落實。
4.2工程施工交叉作業
4.2.1施工單位在公司相關專案部實施施工的,須經工程管理部同意,憑工程管理部出具的工程聯絡單送相關專案部確認,按有關安全要求落實好安全措施後方可施工。
4.2.2外單位在公司施工作業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4.2.3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必須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以提醒過往人員此處正在施工作業。
4.2.4施工單位負責作業現場的清潔衛生工作,在作業完畢後負責對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和清理工作。
4.3取樣交叉作業
4.3.1公司所有取樣人員進入生產作業現場時,都必須按公司安全管理規定,配戴安全防護用品,服從生產作業現場人員的指揮。
4.3.2取樣前必須提前和相關專案部聯絡,填寫交叉作業單,註明工作內容、作業方式、作業時間等,待對方領導簽字後,方可進行取樣作業。
4.3.3取樣人員必須遵守相關專案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5.交叉作業方法和措施
5.1審查和落實相關作業指導書中有關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並進行安全交底。
5.2組織交叉作業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範圍及安全注意事項,施工場地儘量錯開。
5.3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
5.4交叉作業通道應保持暢通。
5.5在夜間和光線不足的地方禁止進行交叉作業。
5.6有危險的出***處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
5.7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杆、安全網等 安全防護設施嚴禁任意拆除;必須拆除時,應徵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並採取臨時安全施工措施,作業完畢後立即恢復原狀並經原搭設單位驗收。
5.8嚴禁亂動非工作範圍內的裝置、機具及安全設施。
5.9交叉作業時,工具、材料、邊角餘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應用工具袋、籮筐或吊籠等吊運。吊物下方嚴禁站人或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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