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都有哪些情形
對於勞動者來說,是有一定權利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很多種。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希望能幫到你們。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危險作業Σ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一***、協議解除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單方面解除
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時可以單方面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與對方協商:
1.勞動者單方面解除
***1***無條件單方面解除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附條件單方面解除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非試用期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
***1***無條件單方面解除***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附條件單方面解除***非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經濟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用人單位附條件解除合同和經濟裁員的限制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和經濟裁員: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關係解除的協議書寫格式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 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5、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 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8、 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 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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