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國家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稿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7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篇1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同學們,每年的12月5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今天,我們莊嚴地舉行升旗儀式,在鮮豔的五星紅旗下,我們共同來拉開本次法制宣傳教育日各項活動的序幕,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學法 知法 守法 護法 為你為我為大家”。 為什麼要全民學法呢?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是的,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規矩,各項法律法規規範著我們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約束;在上課、學習方面,《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範;在扔廢品和紙屑時,《環境保護法》《小學生守則》等也都作了相應的規定;在對待殘疾人的關愛行為方面,《殘疾人保護條例》也作了具體規定;在學生上網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總之,各項法律都是為著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個人都能遵紀守法,那我們的社會就更加和諧,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時,我們要知道:法是規範我們言行的基本準繩,它給我們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們只有嚴格守法,才能在學習生活中健康快樂地成長。讓我們用實際行動來回應祖國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篇2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們知道嗎?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也是第十四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學法知法守法,為你為我為大家!”。

  為什麼要全民學法呢?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是的,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規矩,各項法律法規規範著我們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約束;在上課、學習方面,《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範;在扔廢品和紙屑時,《環境保護法》、《愛國衛生條例》、《小學生守則》等也都作了相應的規定;在對待殘疾人的關愛行為方面,《殘疾人保護條例》也作了具體規定;在學生上網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同學們,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如果我們從小不培養法律意識,不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就將永是一句空話!我就舉例來說吧:殺人犯趙某僅12週歲,因向一個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麵,遭拒絕,竟將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個初中生楊某,只因與同學幾句不和,竟一氣之下將該同學捅死。事後,他竟無知的說:“是他先來說我的,難道我錯了嗎?”這看似觸目驚心,其實也就是一時的衝動,競釀成了如此大的悲劇。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規範,約束自己的行為。

  法律對於我們來說,還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時候違犯了還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為什麼犯了罪,罪在哪裡都不知道,這是對法律的意識太小看了,所以走上違法的道路。我們中學生更要對法律有強烈的意識。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還要護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雨傘。對於我們中學生來說,我們不需要做什麼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

  有人說,法離我們很遙遠,但我卻要告訴大家,法時刻存在於我們的身邊。當有人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座椅,打碎路燈時;當有人騙取他人財物,甚至偷竊時;當有人私自撕毀他人信件,汙衊他人時;當有人攜帶易燃易爆品乘車乘船時;當有人哄賣假藥,坑害他人時等等。這些不都是我們身邊的違法行為嗎?法是規範我們言行的基本準繩,它給我們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們只有嚴格守法,才能在學習生活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那麼,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篇3

  老師們、同學們:早上好!

  12月4日是個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十四個全國法制宣傳日。

  根據上級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今年12月4日期間,要大力開展法治宣傳系列活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律界由來已久的呼聲。12月4日是中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的要求,全國人大便擬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國家的《決定》還指出,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設立“國家憲法日”,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為什麼要全民學法呢?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是的,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規矩,各項法律法規規範著我們行為,如升國旗時, 《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約束;在上課、學習方面,《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範;在扔廢品和紙屑時,《環境保護法》、《愛國衛生條例》、《小學生守則》等也都作了相應的規定;在對待殘疾人的關愛行為方面,《殘疾人保護條例》也作了具體規定;在學生上網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總之,各項法律都是為著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個人都能遵紀守法,那我們的社會就更加和諧,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時,我們要知道:法是規範我們言行的基本準繩,它給我們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們只有嚴格守法,才能在學習生活中健康快樂地成長。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那麼,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這是祖國對我們的期望,是黨和人民對我們的期望。讓我們用實際行動來回應祖國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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